复习司考民事诉讼法时,多看看教材,熟悉各章节考点,这样复习才会有好的效果。“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原告和被告”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
原告人是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刑事诉讼中的原告人称为自诉人,相对于公诉人而言。公诉人是代表国家提起刑事诉讼的检察人员,他们既处于原告人的地位,又负有法律监督任务。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称为原告。
被告人是指被诉称侵犯了原告民事权益,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是“原告人”的对称。被告是民事诉讼中的一方当事人。凡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被告人,被告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一、法人和直接责任人问题 1、法人和内部工作人员。 取决于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为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 2、责任人作为当事人(意见49条) 冒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 以尚未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从事活动 以终止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从事活动 二、法人与分支机构问题 法人非依法设立,或者虽然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由法人作为当事人。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由分支机构作为当事人。 三、雇主与雇工问题 取决于雇工的行为是否为雇佣合同中的行为,注意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9条的特殊规定:即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 四、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6条的规定,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均列为被告,但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司法考试三卷栏目为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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