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复习讲义:证券一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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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复习讲义:证券一级市场

  一, 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特征及法律责任

  1. 擅自公开发行证券的特征:费用开发性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等公开形式

  2、 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特征:分公开发行股票及其股权转让采用广告、公告、广播等公开方式,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经证监会核准,转让后公司股东累计超200人的。

  法律责任:责令停止发行,退还募资+利息,处非法募资1-5%罚款;对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设立的公司,由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机构会痛县级以上政府予以取缔。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30万以下罚款

  二,欺诈发行股票、债权的犯罪构成、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及法律责任

  1. 犯罪构成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客观要件:本罪主体主要是单位。自然人在一定条件下也能成为犯罪主体。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依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2. 刑事立案追诉标准

  发行数额在500万以上的。

  伪造、变造国家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相关凭证、单据的

  利用募集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3. 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1-5%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民事责任优先于罚款、罚金。

  三,非法集资类犯罪构成、立案追诉标准及法律责任

  1. 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集资行为

  2. 立案追诉标准及法律责任

  个人集资诈骗,数额10万以上,或者单位集资诈骗50万以上应予追诉,犯集资诈骗的,处4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20万罚金;情节严重的5-10年有期徒刑,5-50万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5-50万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四星并处没收财产

  四,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个人非法吸收20万以上,单位100万以上

  个人非法吸收30户以上,单位150户以上

  量刑标准:自然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20万罚金,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5-50万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罪处罚

  五, 欺诈发行股票、债权有以下情形,应追究刑责

  发行数额100万以上

  伪造政府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相关凭证、单据的

  股民、债权人要求清退,无正当理由不予清退的

  利用非法募集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转移或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量性标准:自然人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1-5%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六, 擅自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应予受到刑事追究

  发行数额50万以上

  不能及时清偿或清退

  造成恶劣影响

  量刑标准:自然人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非法募资1-5%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罚金。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母鸡资金,责令更正,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警告,并处3-30万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予以警告,并处以20-60万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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