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帮助教育提高为目的,完善惩戒帮扶与专项检查机制
执业质量检查和年报审计监管的目的在于促进事务所树立诚信执业的理念,不断提高执业质量。为此,注册会计师行业建立实施了惩戒制度和帮扶机制,于2011年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等相关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
(一)规范违规行为惩戒机制
各级注协设立惩戒委员会,由惩戒委员会负责对注协查处的违规行为实施惩戒。对于执业质量检查和专项调查发现的问题,惩戒委员会充分听取检查组和会计师的陈述及申辩意见,在采纳合理申辩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惩戒决定。各级注协依据惩戒委员会决定,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严格惩戒,不护短、敢碰硬。同时,为保障被惩戒事务所申诉的权利,各级注协设立申诉委员会,对惩戒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仲裁决定。“十二五”期间,各级注协对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的532家次事务所和1330人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行业惩戒,其中,中注协对2家次证券所和30人次注册会计师实施了行业惩戒。
(二)公开披露检查及惩戒信息
检查和惩戒信息披露是加强行业监管的有效手段,为此建立了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公告制度。各级注协每年向社会公告每年开展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事务所数量、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重点、检查处理结果等总体情况,在完成检查和后续处理工作后,还对检查内容及检查结果予以详述,同时公开惩戒的原因,提高行业检查的透明度、公信力和威慑力。
(三)加强教育帮扶
检查的目的在于帮助、教育、督促、提高。在现场检查阶段,各检查组深入了解事务所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就合伙人治理机制、事务所质量控制管理、事务所文化建设、人才培养等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提出建设性建议,寓帮扶于检查之中。在检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对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和业务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向事务所发出整改通知书或改进建议书,对事务所整改情况实施跟踪检查,督促其切实整改。对于存在重大问题,或受到惩戒的事务所,通过检查回访、专题研讨、分类培训、约谈沟通等方式,了解事务所整改和改进情况,督促、帮助事务所找准问题、整改到位。
自2013年起,中注协与证监会会计部每年联合举办证券资格事务所年报审计工作培训班,对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负责质量控制的合伙人、各级注协检查人员等进行培训,重点讲解开展执业质量检查、证监会开展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以及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示事务所及时改进,并对当年年报审计的重大风险领域提前警示。
为了发挥对事务所执业质量以点带面的帮扶作用,对证券资格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中积累的资料进行整理和提炼,编发审计案例,作为继续教育教材,向注册会计师们推荐。
另外,在做好常规监管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资本市场大案要案的监管工作,建立专项调查工作制度,及时受理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投诉举报,并关注资本市场热点,持续跟踪高风险上市公司的公开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涉及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上市公司报道以及相关的案件进展信息,适时启动专项检查机制,取得良好成效。5年来,中注协累计受理涉及执业质量的投诉举报67件。对绿大地、胜景山河、紫鑫药业、新大地、政泉控股等公司涉嫌财务欺诈的案件,中注协在第一时间约谈相关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协调其他监管部门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检查,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业惩戒,及时回应媒体质疑,有力地维护了公众利益和行业诚信执业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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