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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回顾:关于准则行业监管
“十二五”期间,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工作紧紧围绕习近平同志“以服务国家建设为主题,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楼继伟部长“不断拓展注协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的指示精神,始终坚持“维护公众利益”的根本宗旨,在把好注册会计师考试和注册管理入门关等事前监管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将行业监管工作作为行业诚信建设的总抓手、行业业务建设的总枢纽和行业发展质量的总检验。
5年来,注册会计师行业建立了系统风险导向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体系,扎实开展了新一轮周期性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实现了制度创新;完善了以约谈为抓手的年报审计监管工作方法,累计约谈事务所77家次,以点带面提示年报审计风险;规范了以帮助提高为目的的惩戒与帮扶机制,各级注协累计惩戒532家次事务所和1330人次注册会计师,有效地促进提升了行业诚信意识和执业质量水平。
一、以防范系统风险检查为重点,改革执业质量检查制度
健全有效的执业质量检查体系,对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提高执业质量意义重大。“十二五”期间,注册会计师行业在2011年我国审计监管体系与欧盟审计监管体系等效的基础上,以保持我国审计监管体系与国际的持续趋同为目标,建立实施系统风险导向的执业质量检查制度。
(一)改革执业质量检查制度
2011年,在深入总结执业质量检查实践,广泛借鉴国外同行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对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先后出台《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方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等,建立起以“周期性检查为基础、防范系统风险为核心、体现独立监管要求,与国际普遍认可的监管制度相趋同” 的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体系。
改革后的执业质量检查,按照防范系统风险的理念,贯彻落实质量控制体系检查与业务项目质量检查并重、职业道德检查与技术程序检查并重、建立检查质量保证机制与完善检查技术并重、检查专家队伍建设与检查制度改革并重、落实注协监管责任与落实审计责任并重,把防范系统风险作为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重点,引导事务所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和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上,切实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系统风险防范的能力。
(二)扎实开展新一轮周期性事务所系统风险导向执业质量检查
实施周期性事务所系统风险导向检查,是督促事务所提升执业质量、有效防范系统风险的重要手段。“十二五”期间,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方案》,中注协对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事务所(以下简称证券所)实施3年一个周期的执业质量检查;各省级注协对本地区非证券所实施5年一个周期的执业质量检查,全面完成了对全国事务所的一轮周期性执业质量检查,实现了系统风险导向检查的全覆盖。
5年来,各级注协共抽调检查人员4900人次,检查事务所7617家次, 抽查审计项目74063个。其中,中注协直接抽调检查人员486人次,检查证券所总所42家次,分所106家次,抽查业务项目561个。
在开展检查工作中,各级注协坚持以质量控制体系检查结果指导业务项目检查,以业务项目检查结果支持质量控制体系检查结论,特别注重通过深入分析查找事务所在职业道德规范、质量控制环境、合伙人治理机制、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人力资源、业务执行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对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价,有力地推动事务所增强防范系统风险意识,提升应对系统风险的能力。
(三)探索丰富系统风险导向检查方法
实施有效的系统风险导向检查,关键在于科学合理的检查方法。5年来,各级注协探索形成了以突出检查重点、提升检查效率为目标的一系列检查方法。
一是形成了确定年度检查重点和检查对象的方法。各级注协每年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制定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提出检查工作重点。如2012年,针对行业和公众反应突出的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问题,以中注协制定的治理措施为基础,确定在执业质量检查中,将低收费业务项目作为检查重点,加大检查力度、提高检查频次和增配检查力量。在突出检查重点的基础上,各级注协逐渐形成了综合考虑事务所是否从事证券业务、业务构成、业务数量、执业风险、社会影响力、分所数量等因素的检查对象选择机制。
二是形成了质量控制体系检查的方法。各级注协检查组通过风险评估,研究分析被检查事务所基本情况、业务特点和执业风险,从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入手,结合对风险大小的专业判断,确定检查的重点领域和范围,全面把握事务所关键质量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提升审计工作实效。
三是完善了业务项目检查的方法。各级注协检查组根据质量控制体系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确定业务项目检查工作的性质、范围以及重点业务领域。对于质量控制制度设计存在缺陷、缺乏关键控制环节、质量控制能力弱的事务所,加强对具体业务项目的检查力度,并且通过业务项目检查发现问题,反证质量控制体系存在的漏洞,从而促进事务所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升系统风险防范能力。
(四)建立完善检查质量的保证机制
系统风险导向检查有效发挥作用的基础在于检查工作质量。5年来,各级注协不断强化检查组织管理和过程控制,探索形成检查质量保证机制。
一是提升执业质量检查队伍的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中注协修订检查人员管理制度,完善检查人员的选聘、培训、考核和奖励机制,组建以事务所优秀人才为主、各级注协业务骨干为辅,“专兼职结合”的执业质量检查队伍。同时,中注协每年邀请业内专家和检查经验丰富的检查人员担任授课老师,采取“一竿子到底”的培训策略,将系统风险检查的理念、程序、方法、要求以及检查案例、廉政要求等传达给各级注协执业质量检查人员,帮助促进检查队伍不断保持和提高胜任能力。此外,制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规定,将“九不准”完善扩展为“十不准”,告知被事务所及其全体员工,在各级注协网站向社会公开廉政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监督。
二是加强技术支持和指导。各级注协充分利用行业专业优势和监管资源,组建专家咨询组,为检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对检查工作的关键环节进行指导和监督,就检查组反馈的共性问题深入讨论,编写检查问题解答,并负责验收检查报告和检查工作底稿,确保检查遵循统一的规则和标准。中注协每年还聘请资深注册会计师担任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访问研究员,解决各检查组现场检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疑难问题,复核检查发现的问题,完善对被检查证券所的整改建议书。
三是改进强化检查工作的组织管理。为确保每年检查工作有序开展,中注协对证券所和非证券所检查进行统筹部署,各级注协坚持执业质量检查“全国一盘棋”。检查时间统一安排,按照先证券所后非证券所的顺序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人员统一培训和调度,由中注协选聘全国检查骨干开展证券所检查,由各省级注协选聘省内检查人员开展地方非证券所检查。检查进度统一控制,各级注协定期召开阶段总结汇报会,了解检查进度和遇到的困难,对于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召开电话会议妥善解决。检查结论统一复核,各级注协组织专家组复核检查组的检查结论,对于问题描述不清,结论缺乏证据支持,结论恰当性存疑等情况,要求检查组重新核实,确保检查结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结论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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