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疑难点:公司法

  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疑难点:公司法”,希望对广大考生们有帮助!

  第一节 公司法

  一. 公司种类

  1.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50人以下股东,股东以认缴出资额、公司全部资产承担债务

  2.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认购股份,公司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

  3. 母公司:支配或控制其他公司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

  4. 子公司:被另一公司支配或控制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5.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管辖该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

  6. 分公司:业务、资金、人事等各方面受总公司管辖和控制,不具有法人资格机构,由总公司承担法律后果

  7. 上市公司:股票在交易所流通

  8. 非上市公司:泛指上市公司以外的所有公司

  9. 本国公司: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登记与批准设立公司法人

  10. 外国公司:本国公司以外公司

  二. 公司法人财产权

  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是公司区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重要标志,是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取得法人资格的基础,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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