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整理“2017教师资格中学教育知识考点:教学过程”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命题点1:教学过程的概念
教学过程是教师根据教学目的、任务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通过指导学生有目的、有计划地掌握系统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学生智力和体力,形成科学世界观及培养道德品质、发展个性的过程。
教学过程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所构成的一种双边活动过程。
命题点2:教学过程的本质
(一)教学过程是一种认识过程
一般来讲,教学过程的主要矛盾是学生与其所学知识之间的矛盾,具体体现在教师提出的教学任务与学生完成这些任务的需要、实际水平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实际上是学生认识过程的矛盾,因此,教学过程本质上是一种认识过程。
(二)教学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
教学过程是认识的一种特殊形式,其目的在于,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把社会历史经验变为学生个体的精神财富,不仅使学生获得关于客观的映像——知识,也使学生获得发展。具体表现为:
1.认识的间接性
客观世界(已知经验)一教材一学生认识。
学生认识的客体是教材,教材是对客观世界的间接反映。学生学习的内容是已知的间接经验,并在教学中间接地去认识世界。
2.认识的交往性
教学活动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组成的双边活动。教学活动是发生在师生之间的一种特殊的交往活动。学生的认识如果离开了师生在特定情境和为特殊目的进行的交往,教学活动的概念就可以扩大到生活教育的领域。
3.认识的教育性
教学中学生的认识既是一种目的,也是手段,认识是发展的。教学过程中的认识追求与实现着学生的知、情、行、意的协调发展与完善人格的养成。
4.有领导的认识
学生(主体)一教材(客体)一教师(指导)
学生的个体认识始终是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的。区别于一般的认识过程,教学认识是在主客体之间“嵌入”一个起主导作用的中介因素(教师),形成学生(主体)——课程与教材(客体)——教师(指导),互相作用的特殊“三体结构”。
命题点3: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
教学规律是指教育现象中客观存在的、必然的、稳定的、普遍的联系。它对教学活动具有制约、指导作用。教学过程内部的各种因素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形成了一些稳定的、必然的联系,这正是教学过程规律性的体现。
(一)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相统一的规律
教学过程中学生认识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相结合。教学活动是学生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要以间接经验为主,但也要辅之以直接经验,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相结合,反映了教学中传授系统的科学文化理论知识与丰富学生感性认识的关系、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知与行的关系。
直接经验是学生亲身经历、体验所获得的认识,是学生在生活中通过接触、感受、经历所获得的。直接经验与学生的生活具有密切的联系。
间接经验是人类在文明史的演进历程中所积累起来的一切经验,主要表现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等文化成果,是个体通过交往等活动获得的前人、他人的经验。在教学过程中,间接经验可以是用书面形式表示的书本知识,经过科学编排以教科书的形式呈现给学生的学习内容或思想观念。间接经验的获得往往是教学过程的基本任务,它对发展学生的智力,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丰富学生的观念和知识结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学生以学习间接经验为主
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学习的主要是间接经验(书本知识),并且是间接地去体验。学生主要通过“读书”去“接受”现成的知识,然后再“应用”和“证明”。学生的学习内容是经过系统选择、精细加工、简化和典型化的人类文明经验的精华。同时,学生在认识方式上也表现出间接性,主要特点是把科学文化知识加以选择,组成课程,引导学生循序渐进地学习,使其能用最短的时间最高效地掌握大量的系统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也为学生在新起点上继续认识客观世界、继续开拓新的知识领域奠定基础。
2.学习间接经验以直接经验为基础
直接经验的获得不仅为学生掌握间接经验奠定了感性基础和认知基础,而且丰富了学生的体验,对发展学生实践能力具有重要价值。在教学中要充分利用学生已有经验,增加学生学习新知识所必须有的感性认识,以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
3.处理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关系应注意
①注重直观教学:
②联系学生生活背景、经验和社会实际,回归生活;
③运用知识,发展学生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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