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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慈溪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管理辅助岗位编外用工4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情况和其他不良行为;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慈溪市户籍(以2017年7月11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4、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具有较好的业务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5、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范围和其他要求,详见下表(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联系电话:63960734。
2、报名地点:市司法局720办公室(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777号一号综合楼7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会计岗位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证明;出纳岗位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
4、如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核减或取消该招聘计划。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报考人员须随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测试与写作,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主要测试言语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自我认知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4、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5、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
(五)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考咨询电话:63960734。
(三)招聘事宜由慈溪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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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司法局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