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司法考试《商法》第二章重要考点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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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重点、难点概述

  试述我国公司法有关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义务规定的主要内容及其缺陷

  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

  试述股东权的定义、基本分类、主要内容以及我国公司法相应规定

  【公司人格】

  (一) 公司人格独立

  公司本质特征:团体性,独立人格性(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是别与非法人团体的特征)

  独立人格性体现:

  1) 责任上: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团体人格四大要素:独立财产、独立名称、独立意思、独立责任

  2) 财产权:公司独立于股东之外。公司与股东人格分离的基础是有限责任制即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 公司人格的否认 含义:A指国家对公司人格的彻底剥夺,即对公司法人人格的取缔

  B 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基于特定事由,否认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使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其效力是对人的不是对世的,是基于特殊原因而非普遍使用,”揭穿公司的面纱”实行法人制度,必须承认法人人格独立和股东责任有限。

  表明价值取向:法律应充分肯定公司人格独立的价值,将维护公司的独立人格作为一般原则;同时又不能容忍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即公司人格否认原则是公司人格独立原则的有益而必要的补充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确认:公司法A20“公司股东应准手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i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aA6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适用条件:1)公司须合法有效成立

  2)股东在客观上存在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

  表现:A人格混同,即公司于其他公司之间没有严格的区别,如一人组成数个公司B财产混同,即公司盈利与股东的收益之间无区别。C虚拟股东,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和逃避债务D不正当控制,表现为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了过度的控制,母公司完全操纵了子公司的决策过程,是子公司完全丧失独立性E改变自我,指母子公司之间存在所有权利益一体化,致使子公司改变自我不再是一个独立的公司3)股东滥用公司人格和有限责任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滥用行为与损害结果间具有因果关系

  【公司资本制度】

  (一)公司资本制度概述

  1)公司资本,指在公司成立时由章程所确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财产总额

  含义:A公司资金指可供公司支配的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公司资产的价值,包括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永久性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等,公司资金外延比公司资本更宽。公司资本是公司资金的组成部分B还需要把公司资本放到特定的公司资本制度中加以考察。西方国家三种公司资本制度: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折中资本制C将公司资本与公司具体类型联系,具体分析。公司类型不同,资本作用不同,资本构成也不同。如资合公司比任何公司更看中重资本

  2)公司资本意义:a 是公司得以成立并运营的物质基础 B 是公司承担其债务责任的基础 C 是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界限

  (二)公司资本的原则

  1) 资本确定原则,指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作出明确的规定,并须由股东全部认缴,否则公司不能成立

  含义:A要求公司资本总额必须明确记载于公司章程,使之成为一个具体的、确定的数额 B要求章程所确定的资本总额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分解落实到人,即由全体股东认缴。(无限股东股东的责任范围是不以其认缴的资本额为限,但将确定的资本数额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股东,是确定各自应承担的债务数额或比例的重要依据)

  2) 资本维持原则,又称资本充实原则,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

  目的在于维持公司的偿债能力、保护债权人利益。

  体现:A 不得抽逃出资 B亏损必先弥补C股份公司股票不得折价发行 D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E有限责任公司的初始股东对非货币财产的出资价值承担连带责任

  3) 资本不变原则 指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即不得随意改变,如需郑家或减少资本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出发点,为了保护债权让你柳依依和交易安全以及公司自身的 正常发展 体现:我国《公司法》对资本的增加和减少作出了严格的程序性。

  (三)公司的最低资本额

  公司法A36,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人民币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

  A81股份有限公司驻车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人民币

  (四)公司资本制度类型

  1)法定资本制,确定资本制,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作出明确的规定,并须有股东全部认缴,否则公司既不能成立。特点;A强调工资资本的真实可靠,而较充分地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交易的安全

  缺点;设立周期长,设立成本的提高及公司成立后增减资本的麻烦

  2)授权资本制,公司在设立时,资本总额虽亦应记载于章程,但并不要求发起人全部认缴,只认定并交付资本总额中的一部分,公司既可成立;未认定的部分,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随时发行新股募集之。

  特点:公司成立容易,并可避免因全部资本都发行完毕而可能出现的资金闲置和浪费,同时因成立时未认足的那部分资本系在章程记载的资本总额内,故再行募集时,无须更变章程,亦不必履行增资程序

  不同资本形态:

  A注册资本,名义资本货核定资本,指公司依照章程固定有权筹集的全部资本,并不要求发起人或股东全部认缴,不是真正资本。授权资本制与法定资本制的注册资本含义不同

  B发行资本,公司已经招募并由股东认购的股本总数

  C实缴资本,实收资本,指公司通过催缴分派已经收到的来自于股东的现金或其他出资的总额

  D储备资本,正常营业限度内始终不得催缴的发行资本保留部分。只有在公司歇业时才能依股东会特别决议催缴,又“储备债权”

  3)折中资本制 做法:A对公司资本含义加以特别限定 B对授权发行的期限加以限定 C对授权发行的资本加以特别限定

  法定资本制的优点是能够较好地保护公司的债权人,其缺点则是欠缺灵活性不利于公司及时筹集资金以应对资本市场的莫测变幻;

  授权资本制度的优点是易于成立公司,便于筹集资本而且公司也无须保存超过其业务所需的大量资金,但是由于其不能确保公司的财产从而不利于保护公司的债权人,于是很多国家转而采纳折中资本制期待皆得两种制度之优点。

  在折中资本制下,公司的章程仍然应当记载公司的资本总额并且公司成立时首次应当发行并筹集一定比例的资本,其余的部分可以授权公司的董事会分次发行

  我国法定资本制

  原因A注册资本在公司成立时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全部认缴或认购(股份公司),采取募集方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公司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B允许股东分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C法定资本制符合我国目前的国情,切合实际又便于操作

  (五)公司资本的构成

  (一) 现金 A27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融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二) 实物 有形资产,包括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

  条件1)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2)股东对其拥有所有权,并应出具拥有所有权和处分权的有效证明

  (三) 无形财产 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增资和减资】

  (一) 增加资本 指公司为筹集资金、扩大营业,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增加公司资本总额

  有限责任增资程序:股东会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决议,股东对新增注册资本额有优先认购权。

  a可以按原有出资比例增加相应资本,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B通过增加新股东并增加新的出资的方式进行

  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程序

  1特别决议通过增资决议,由代表股份总数2/3以上股东出席,并由出席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通过。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即可

  2变更公司章程,

  3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

  增资方式:A增加股份的数额,即公司在原定股份总数之外发行新的股份

  B增加股份金额,即公司在不改变原定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个股份的金额,只能在原有股东内部进行,不向社会发行

  C既增加股份数额又增加每股的金额

  D将公司的公积金转变公司资本,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证券法】

  发行新股符合条件,A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B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物状况良好C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重大违法行为D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劵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减少资本 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减少公司的资本总额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不的减少资本(为保护债权人利益)

  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程序:决议作出经代表2/3以上代表权的股东通过。 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公司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30日内,未接到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钱请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减资后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决议由股东大全作出,由出席股东的半数以上的表决权通过,减少公司发行的任何类别股份的总数还须报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履行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的法定减资程序

  减资方法A减少股份数额 a消除股份,强制消除和任意消除b合并股份

  B减少股份金额,免除、发还、注销

  C减少股份数额又减少股份金额

  【董事义务】忠实与勤勉义务

  A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

  B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C不得擅自处分公司财产

  D不得使自己置身于公司的利益冲突之中

  E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1、对公司的责任: A董事参与董事会决议而产生的对公司的民事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应负赔偿责任,但证明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可以免除责任

  B董事违反董事会合法、有效的决议而产生的对公司的民事责任。应遵从董事会据以,否则给公司造成损失负赔偿责任,但是对无效决议没有服从义务,董事不执行对公司不负个人责任

  C越权行为而产生的对公司的民事责任。A149挪用公司资金或以法律禁止的方式转移致使公司收到损害的,董事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公司可以行使归入权。但如公司无法行使归入权或行使不足以弥补其损失时,有权追究董事的赔偿责任

  E在管理公司事务中故意或过失给公司照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2、对股东的责任 A15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清算程序】

  A组织清算组:公司解散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

  B公告和通知债权人,催报债权

  C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D收取债权,清偿债务:顺序: 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公司其他债务

  E分配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分配给公司股东

  F清算完结,公司法A189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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