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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外包协议书(篇1)
为了充分利用各自的网络资源,满足市场需求,提升用户规模,促进甲方校讯通(关爱一线通)业务,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如下:
1、乙方应具有工商管理局批准的营业执照。
2、乙方在辽宁阜新及锦州市应具有相对稳定的营销和售后服务团队。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利用自身原有渠道和资源,为甲方开拓发展校讯通业务。乙方负责校讯通市场推广工作,配合甲方与学校签署校讯通业务合作协议,并完成包含但不仅限于校讯通用户手机号码收集及业务开通,校讯通学生卡发放,用户使用培训,客服服务等工作。
1、代办费支付以学校为单位,分别计算、累计。
2、开通业务有效用户数在学校约定基数以下的,按当月移动用户营业收费的25%结算,达到及超过约定基数的按60%进行结算。
3、开通用户中,当月没有信息流量的用户(沉默用户),不给予结算。乙方应积极促进学校使用校讯通业务。
4、该业务每月产生的用户投诉退费,在次月乙方代办费中扣除。
5、从客户正式开通校讯通业务开始计费,以自然月为一个计费周期,每个计费月所发生的费用在次月的20日之前支付代理费。
6、甲乙双方对账数误差小于5%,则按甲方数据进行结算;误差超过5%,则甲方有义务和乙方核对数据,按双方都认可的数据进行结算。
7、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三个月内未不能正常开具发票及领取代理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代理费。
8、已占有学校出现退出情况,一次性扣除该校之前6个月的结算费用。
1、甲方有权发展其他校讯通业务代理商。
2、甲方根据政策和市场的变化,有权浮动校讯通代理费标准。
3、甲方应制定相应的业务规定、操作流程、服务规范及资费标准等,如遇相关规定进行调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应对现有客户为乙方提供联系接洽的义务。
5、甲方应对乙方的业务及服务进行培训和指导。
6、甲方应对乙方的业务办理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7、甲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业务代理费。
8、乙方发展的校园校信通使用用户连续三个付费月不足100人,则甲方有权将该学校转交由其他具备能力的代理商发展、维系。
1、乙方有权申请甲方的技术支持或参加中国移动组织的相关培训。
2、乙方应维护甲方形象,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依法经营、严格遵守并执行甲方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定、操作流程,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如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3、乙方应向客户提供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配合甲方进行业务宣传及业务咨询。
4、乙方负责提供校讯通射频卡,并保证符合甲方技术规范,保证学生使用故障时间不超过5天/年,否则由于设备问题产生的移动罚款,由乙方支付。
5、乙方作为甲方发展校讯通业务代理商,应直接面对客户,并指派 负责与甲方协调处理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6、乙方应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和客户咨询,对非乙方责任且确实无法解决的客户服务问题应妥善接待,与甲方主动联系并协助解决。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客户资料和商业信息。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任意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2、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亦视为违约。
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将情况告知双方,并于15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双方,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_20 _年_ _月_ _日至_20 _年_ _月_ 日,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协议期满,在同等条件下,双方优先选择对方续签协议、继续合作。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应。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任何一方要变更和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2)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且乙方交纳的代理信用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同时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协议履行期乙方发生违约行为。
(2)协议履行期内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开通业务。
(3)协议履行期内发生其他因乙方原因导致协议的继续履行会给甲方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况。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乙双方均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因甲方的上级部门在经营上进行政策调整等原因,使得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除上述原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协议的履行,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并要求赔偿非违约方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的和间接的损失),非违约方也有权单独提出赔偿要求。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如果本协议与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冲突时,以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为准。
2、如果本协议的某项条款,在执行期间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但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
3、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服务外包协议书(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将部分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外包给乙方进行劳务服务外包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明确乙方从事劳务服务外包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然后由乙方工作人员自行负责其指定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
(二)甲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符合政府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和各项工作条件。对于首次上岗的乙方员工,甲方将对其进行操作规程方面的培训。
(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因民族和性别不同歧视乙方员工。
(四)甲方有权抽查复检经过乙方认定体检合格的乙方人员,对于复检不合格的乙方员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工作;甲方有权抽查乙方员工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等,乙方及其员工应配合甲方的抽检。
(五)乙方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1.乙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 乙方员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
3. 乙方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
4. 乙方员工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
(六)甲方应承担标准工时之外的加班费用。
(七)甲方指定管理人员作为本合同实施的协调人员。
(八)甲方应派专人负责乙方员工出勤及时间的核查与劳务费用计算的审核。
(九)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十)甲方应对知悉的乙方有关信息、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技术、财务、销售方面的信息、数据和资料)及其他信息负有严格保密的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提供甲方有关生产、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包括日常工作、劳动卫生等各项指导原则。
(三)应根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
(四)乙方应为派到至甲方的员工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员工的其他有关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履历表、学历证、身份证和健康证等)的复印件,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同时乙方应承诺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五)除经甲方特殊的同意情况外,乙方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
2. 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能有效和清楚地口头和书面表达自己;
3. 未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六)教育乙方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工作规章制度。
(七)乙方在本合同的执行期内应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教育员工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如因乙方员工的原因(经甲方允许事宜除外)导致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泄露,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乙方应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按月支付其员工的工资,为其员工按规定投缴社会保险及支付其他国家规定相关费用,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规定。
(九)乙方应遵照甲方的制度进行管理,并且处理员工与劳动、人事相关的事宜,包括考勤制度的建立、员工离职和违纪处理等。
(十)乙方员工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工作安排,操作规程等标准进行工作。 (十一)除非征得甲方许可,乙方不能随意调换其员工的工作岗位,更不得随意召回其员工(乙方员工辞职除外)。
(十二)因乙方员工所造成乙方外包工作岗位的空缺,乙方应自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补齐。
三、费用的结算及支付:
(一)甲方按照甲乙双方所约定的标准和方式为乙方员工结算劳务服务费用: 根据双方的约定:甲方依照乙方外包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的性质与特点结算劳务服务费用:具体结算标准为: 20__ 元/人/月。本费用包含乙方员工的工资、保险、福利、奖金、乙方的管理费用等双方所明确的费用。
(二)乙方管理人员应及时与甲方相关管理部门确认员工的工作表现。
(三)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 24000元/人/年,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劳务发票。
(四)正常情况下,乙方应保证按甲方的工作安排计划完成工作任务。
(五)如甲方发现乙方的工作人员态度、工作方式、工作能力有不足,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更正。
四、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又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三)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员工工资,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四)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劳务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五)乙方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一 年自 20__ 年 9 月 30 日 起,至 20__ 年 9 月 30 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本合同期满前签署新的合同。
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七、甲乙双方除因书面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八、争议及未尽事宜:
(一)关于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任何一方就对方针对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违约行为的自动弃权或重复性弃权不应被视为是对下一次针对同一条款的违约行为、或针对其它条款的违约行为的弃权。
(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所在地区劳动力价格及用工成本进行显著调整(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福利待遇发生显著变化的等等),甲乙应本着友好平等协商的原则,积极予以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外包协议书(篇3)
甲方(服务外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互利和共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术语定义
1.“支付服务”是指甲方依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的相关服务。
2.“外包服务”是指支付服务中不涉及支付交易下货币资金转移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允许支付机构按照规定外包给具备一定标准和条件机构的服务事项。本协议下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
3.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是指除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收单业务交易处理、资金结算、风险监测、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业务以外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特约商户推荐、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培训、受理终端维护、耗材配送、特约商户调单等。
4.“受理终端”是指通过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专用设备及其终端程序。
5.“特约商户”是指与收单机构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委托收单机构为其完成交易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以及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规定,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6.“交易证明材料”是指在银行卡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签购单、持卡人消费明细、购物发票、特约商户发货凭证、持卡人收货凭证、特约商户销账凭证、电子交易数据等。
7.“收单收益”是指甲方作为收单机构提供银行卡收单支付服务所获得的,在银行卡交易收益中扣除发卡、转接机构服务费以及转接机构品牌服务费和其他约定费用的,最终实际取得的收入;不含甲方为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外信息/技术等服务取得的收入。甲方与特约商户约定的银行卡交易手续费,是特约商户接受银行卡支付服务而由收单机构一并收取的,含应付发卡机构、交易转接机构和收单机构等各方的费用。
8.“账户信息”是指银行卡上记录的所有账户信息以及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记录在银行卡上的账户信息包括卡号、卡片有效期、磁道信息(含芯片等效磁道信息)、卡片验证码(CVN及CVN2)等信息;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包括个人标识代码(PIN)、网上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中的用户注册名、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真实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动态验证码、生物特征等信息。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经双方确认,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期间、______地区,为甲方的下列第________项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提供专业化服务。
1.特约商户推荐:是指按照收单机构或其分支机构的要求,向其推荐有意向受理银行卡业务的商户,提供商户信息并协助收单机构完成商户调查,商户资料收集、整理与提交等工作,特约商户协议由甲方负责审批和签约。
2.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是指为特约商户安装终端设备,配备业务受理用品,进行操作培训,张贴受理标识,使特约商户能够正常受理银行卡的业务处理过程。
3.特约商户培训,是指对特约商户相关人员(包括财务、收银人员等)进行银行卡受理业务知识培训,使特约商户相关人员了解、掌握受理银行卡的知识和技能,达到提高特约商户银行卡受理服务质量、防范业务风险、创建良好用卡环境的目的。
4.受理终端维护,是指对安装在特约商户的终端设备进行故障排除、参数维护、应用程序升级换装以及终端部件更换等业务处理的过程。
5.特约商户调单,是指调取特约商户相关交易证明材料及特约商户相关申请资料的过程。包括签购单、发票、收货单等交易证明材料,以及特约商户退货申请表、特约商户信息变更申请表、特约商户新增终端申请表等。
6.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的服务相关指标和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行业自律规范和市场规则,确保服务水平符合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收单商户按照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进行审批,与商户签署相关的收单协议。
3.甲方有权决定由甲方或乙方作为所拓展特约商户受理终端的提供方。甲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若与乙方提供受理终端的特约商户终止收单合作,甲方应在收单系统中将该商户置停用并通知乙方进行受理终端撤销,此特约商户不再纳入甲方服务范围。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和业务规范,提供相关合作业务统计分析报表、合作特约商户资料信息、合作特约商户交易签购单等资料,并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调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于发现问题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进行纠正。
5.甲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对乙方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评价。
6.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要求调整任务总数量、时间进度等工作计划。
7.甲方有权在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与乙方终止服务合同: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收单机构合作资格;
(2)与不良商户勾结进行如虚假伪冒申请、伪卡盗刷、套用、洗钱、分单、虚假交易等活动;
(3)以套用、变造与真实商户类型不相符商户编码等各类手段变相降低刷卡手续费率,恶意争抢客户;
(4)釆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盗取、转移合作收单机构商户或受理终端;
(5)留存、窃取或泄露客户账号、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及交易信息;
(6)对商户的银行卡交易进行交易处理,自主设置交易路由、加载未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或改造已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7)将外包业务进行转包、转让;将特约商户结算资金通过其他机构进行二次清算;
(8)因自身行为严重影响收单机构声誉或给收单机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9)外包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变更,经收单机构确认已不适合与之合作开展收单业务;
(10)监管机构终止外包服务机构业务运作或营业执照,或外包服务机构被政府机构、司法机构列入破产清算;
(1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自律规定;
(12)收单机构认为需要提前终止协议的其他行为。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缴存保证金___________元,应自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在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乙方过失,造成银行卡清算机构、发卡机构和持卡人资金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可先行从其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相应款项,并保留对乙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保证金被扣收后,乙方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补齐差额。合同终止后且善后工作完成,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9.甲方有权将因业务违规或风险原因而终止合作的外包服务机构相关信息报送至监管部门、协会及银行卡清算机构,实现风险信息共享。
10.甲方负责受理终端的主密钥管理工作,并有权监督乙方落实非主密钥管理、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机房安全等各项技术安全要求。
11.甲方负责新特约商户入网的相关工作,包括将受理终端接入甲方银行卡业务处理系统,设置并开通特约商户号和终端号。
12.甲方负责银行卡交易系统后台的维护,并根据银行卡业务规范和时限要求,做好收单特约商户的资金清算、账务核算处理、错账查询和调整等工作。必要时,错账查询和调整可要求乙方提供协助。
13.甲方负责对乙方推荐发展的收单特约商户进行日常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和违规特约商户处理。
1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外包业务相关培训。
15.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6.甲方作为收单业务主体的管理责任和风险承担责任不因外包关系而转移。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及市场规则,遵守甲方相关制度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持卡人、发卡机构和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合法权益。
2.乙方负责在与甲方开展合作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制定与合作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定和服务方案,并送甲方备案。乙方应配备能满足业务需要的足够数量专业化人员履行与甲方约定的合作事项,并向甲方提供业务合作工作进展情况。乙方不得超出甲方授权的区域、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乙方如负责收单特约商户推荐,推荐的收单商户需满足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在商户推荐工作中,乙方不得推荐非真实、违规经营的商户,不得伪造商户申请资料,不得主动为商户或协助商户以虚假材料恶意申请入网,不得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不得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不得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乙方推荐的商户给甲方造成的风险和损失,乙方应与商户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乙方能证明该风险是由商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与乙方无关,且乙方已尽了审慎推荐、严格审查的义务。
4.乙方如负责特约商户维护,须履行以下义务:
(1)负责对其维护的特约商户进行收单受理业务的使用培训和银行卡使用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受理终端的操作使用、保养知识;银行卡识别、受理、风险防范知识;账务处理知识等,培训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
(2)提供全天候服务支持和应急处理,应及时响应甲方及其特约商户需求,为甲方及其特约商户解答收单业务相关的技术、业务及账务知识,具备严格的特约商户维护日志登记制度与处理时效考核系统;
(3)乙方应对其负责维护的实体特约商户进行定期回访,回访和巡检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做出书面的回访和巡检记录,妥善保留相关记录,并向甲方定期提供特约商户回访记录报告;
(4)接受甲方或特约商户委托,开展账务查询及账务调整的沟通协调工作,以及特约商户调单等工作;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在接到甲方调单通知后未及时进行调单处理而造成甲方不能在有效时间内顺利完成单据调阅,影响有关业务差错处理而造成资金损失,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5)配合甲方的风险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违规特约商户处理等要求,及时报告特约商户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降低银行卡欺诈风险;
(6)对交易量较大的重点特约商户,增加培训次数,重点做好收银员的集中培训和跟进培训工作;
(7)乙方如发现特约商户有变更收单机构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好挽留工作,力争特约商户不流失。
5.乙方如负责终端提供和终端维护,必须满足以下设备及技术要求条款:
(1)乙方保证为此项业务所投入的POS受理终端等硬件设备具备原制造厂商的铭牌、标志,所有设备均应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行业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技术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并通过符合相关技术安全标准的检测和认证,符合制造商公布的质量标准,所有硬件设备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凡出现的任何涉及设备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乙方釆购的POS等受理终端类型需符合甲方的受理终端相关规定。
(3)乙方应首先确认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已与特约商户签署收单业务合作协议书,并确认在甲方收单系统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系统内进行特约商户注册后,再布放POS等相关受理终端。受理终端应在接到甲方的装机通知后____日内完成POS受理终端安装和收银员培训工作。
(4)乙方负责受理终端的安装、测试及开通、日常维护、管理保养、耗材提供和上门配送、设备维修和零配件更换;
(5)乙方应建立POS等受理终端台账,及时向甲方提供布放 POS等受理终端的准确地址等相关信息及变更情况,并将统计数据报送甲方;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应用软件及操作系统的升级、优化,配合甲方验收、安装;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POS等受理终端进行随意更换、转移或加装,不得对终端程序进行修改,不得自行灌装未经甲方同意的终端程序。对于特约商户提出的更换、维护POS等受理终端的要求,需按甲方要求履行必要的核实程序,以避免不法分子冒充特约商户人员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在POS等受理终端上增加任何增值服务项目,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操作范畴不得违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如乙方过失导致不法分子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乙方应确保接入甲方系统的安全性,若乙方提供的POS 终端、设备、软件等给甲方系统、设备、软件等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
7.乙方不得参与开展银行卡套用、受理伪卡、洗钱等违法违规活动。
8.乙方应保证甲方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相关信息安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存储银行卡磁道信息或芯片信息以及银行卡密码、有效期、卡片验证码等银行卡敏感信息。
9.乙方不得生成、管理受理终端主密钥,不得自主设置交易路由或加载未经甲方同意的程序。
10.乙方不得以特约商户名义接入收单机构,乙方不得下挂二级特约商户,乙方不得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11.乙方应保证为甲方配备专业化人员队伍以提供特约商户业务服务。
12.乙方应每____日向甲方通报特约商户拓展、维护等经营活动的有关事项;及时通报经营活动的突发性事件。
13.乙方应配合甲方接受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以及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检查以及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调查活动。
14.乙方不得侵犯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品牌和商标权益,乙方不得冒用甲方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
15.乙方不得将对甲方服务的事项及承诺进行转让、转包或者变相转包。
16.乙方使用的所有业务资料须经甲方同意,并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归还或销毁。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清算机构业务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委托外包业务产生的文件资料,如特约商户申请、特约商户协议、交易单据等。
17.乙方不得因提供收单业务外包服务而实际拥有、控制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为特约商户提供二次清算。
18.合作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后续事项。
19.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外包业务需要的相关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2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按甲方要求履行外包服务的职责后,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特约商户服务费用标准
甲方与乙方协商约定服务费标准:________。
甲方按_______(周/月/季)向乙方支付其提供专业化服务获得的报酬,在________(指定时间)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计算依据。
乙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业务合作相关的文件资料、设备、环境等,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下列条款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里扣除相应的款项:
(1)乙方因违反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市场规则及甲方相关制度规定给甲方带来相关损失,乙方应及时改正并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2)乙方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存量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
(3)由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特约商户或持卡人信息泄露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
(4)乙方泄露非主密钥或由乙方原因影响网络、系统、机房等各项技术安全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
(5)乙方对甲方及特约商户或持卡人进行欺诈,如协同特约商户伪造申请资料恶意套取银行资金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止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特约商户出现涉嫌欺诈及其他违法行为,乙方知晓却不及时向甲方报告,需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6)乙方在特约商户发展工作中,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费用,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受理终端丢失或损坏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相同受理终端购置金额进行赔偿;
(8)在合作期内,若乙方未完成相关服务指标和标准中约定的内容,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_;
(9)如因商户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造成甲方特约商户流失或转移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支付甲方此商户上一合作年度服务费________%的违约金;
(10)双方合作终止,乙方未配合甲方处理善后事宜的,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
3.若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中的条款无法履行,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4.与保密、赔偿损失等相关的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变更而失效。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对方、商户及持卡人的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直接或间接披露的有关披露方商户的相关信息以及与披露方的业务、业务计划、业务战略、销售情况、营运情况、业务关系、财产、营运模式、现有产品或拟开发产品有关的信息,而不论此信息是否由披露方制作。除非该信息是:披露方以书面方式明确注明为非保密性质的信息;或公众已经知晓的或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或接受方从有权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且接受方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
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接受方的雇员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必须接触相关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以将此部分保密信息披露给该雇员,但接受方应当告知该雇员相关的保密义务并和其签署与本保密条款在实质上相当的书面保密协议。
双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披露相关保密信息。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第七条 协议的补充、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修改。
2.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遇不可抗力或协议中规定的原因外,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提交至协会进行调解处理。如对调解结果仍存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佘的相关权利,履行其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____年,如协议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相同期限,以此类推。若一方希望不再续约的,该方应在协议到期自动顺延前至少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挂号信邮递、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送达以下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4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送人电脑系统确认邮件已经成功到达对方邮箱后的第1个工作日;
(5)一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服务外包协议书(篇4)
下面,介绍一下北京联通呼叫中心服务业务,必须要从北京114说起,根据北京市是证券电信志记载,1911年皇家电话局答问处成立,那时近为极少数的政要机关查询转接电话。这就是北京114的前身,可也可以说是中国呼叫中心的起源。
1961年被114被确定为查号特副号码,06年中国联通推出116114电话导航品牌。
100年当中,114也在不断壮大,那么从最早5个坐席,30个人的班组,发展到现在拥有9个工作现场,1500个坐席,近2千名客服代表特大型呼叫中心。在满足年呼叫量1亿次以上服务同时,接通始终保持在99%以上,人工应答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100年中114从只提供单一的电话服务,发展到现在直接挂牌,美食导航等等,及衣食住行为一体全方位通信服务。
从建国以后,北京114团队,获得全国工人先锋号等国家级荣誉,达到8次。公司级先进荣誉52次,涌现出一大批劳动模范。如今114成为北京地区历史最悠久,社会知名度最高,号最短,服务内容最丰富,业务种类最齐全,最成熟的语音信息门户。
北京联通逐渐形成特有服务质量管理,项目管理,以及产品体系,为呼叫中心外包业务开展了坚实的基础。北京联通呼叫中心服务业务的服务理念,就是一呼百应,当客户提出需求的时候,我们所拥有专业完整的服务团队,能够快速反应客户的需求,提供多样化、专业化外包呼叫中心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一次性解决客户的问题。
北京联通在呼叫中心外包中,不仅是呼叫中心建设集成商,也可以作为呼叫中心运营服务提供商,同时作为电信运营商和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以及企业持续发展合作伙伴。那么,在业务发展的时候,北京联通也专注于客户自身的业务发展,以及新产品的研究,同时服务于为我们客户节约成本,提高质量,提高收益,提高客户满意度,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北京联通呼叫中心开展服务业务一些优势,我们总结起来应该归纳为以下几个。一,拥有完善呼叫中心产品体系,二,主导运营商的服务品牌和丰富的通信资源,三,丰富了呼叫中心运营和外包服务经验。四,先进的平台技术,和规范的技术支撑机制,再有就是多样化的能力组合式营销,还有快速相应,迅速部署呼叫中心平台的能力。
为了满足不同客户的要求,我们推出了多种能力组合式营销服务。在解决客户呼叫中心呼入呼出号码,语音等等传统基础上,呼叫中心场地,和设备资源服务,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专业咨询服务,和培训服务。
另外对电话呼叫中心推出话餐服务,以视频为代表的服务。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全方位的外包服务。
从2007年开始历经了5年发展,截止到2011年底,目前服务客户已经达到115家,坐席规模达到了1万席以上,年收入达到亿元。通过5年的服务,我们获得客户的认可,以及业内肯定。在2008年我们荣获了奥组委颁发了奥运服务突出贡献奖,2009年荣获了中国最佳外包联络中心呼入服务奖。2010年荣获中国最佳呼叫中心奖,2011年荣获中国最佳客户联络中心产业杰出贡献奖和技术方案解决奖。
下面,利用这个时间给大家简单分享几个服务客户的案例。12345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热线,这个热线背景是07年北京市政府将原来的市长热线,建设成为北京社会公共服务平台,但是受到人员的编制,技术力量因素制约,无法满足这个需求。客户的具体需求,是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迅速建立一个坐席规模,不少于200席,服务时间为7×24小时,具有北京特色,号码统一,反应灵敏,救助及时,资源共享,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非紧急救助服务体系。
根据,政府的需求我们打包提供了平台资源,加人力外包服务,加咨询培训,坐席设施,全外包解决方案。在解决方案当中,北京联通负责呼叫中心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通过,与政府的CRM系统,和派单系统融合,从技术上实现了电话咨询,负责全派单流程服务。负责呼叫中心现场运营工作,选派专业坐席代表手里电话咨询,网站咨询和诉求派单工作。
到2011年12345热线,累计手里市民来电近800万次,接通率达到95.9%,处置市民各类诉求近48万件,接受到市民锦旗,信件及电话表现2649件。2012年为满足北京市政府坐席扩充需求,北京联通将为该项目提供能够容纳更多坐席的呼叫中心职场,新的呼叫中心坐席容量可达到400席。
案例二,北京市预约挂号统一平台项目,这个项目背景是2011年5月9日,北京市政府市长召开了预约诊疗专题会议,要求进一步推进预约诊疗服务,解决市民就医难问题。建立一个集电话预约,网络预约手段为一体的统一预约诊疗服务平台。
完成平台开发与上线运营,通过电话和网站两种方式面向公众提供预约挂号服务。我们提供解决方案,是114号资源,加上平台资源,加人力外包,加咨询培训和坐席设施的提供。这种组合式的方案,在这种组合式方案当中,北京联通负责统一预约挂号平台的建设与维护工作,平台同时支撑电话预约,和网商预约挂号运作。
第二,负责114呼叫中心的系统扩容工作,实现市民通过拨打114即可预约挂号的目标,同时满足电话接通指标的要求。第三,负责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挂号刘晨的制定工作,负责组织业务培训并选派专业客户代表提供服务。预约挂号项目,从预约诊疗专题会议开始,到2011年12月份,第一个时间点就是在6月8日,北京联通收到全市预约挂号。在2011年7月28日,北京市统一预约挂号平台正式启动,进入试运营阶段,在这个时间点媒体进行广泛的报道。
在去年12月22日,完成了北京市卫生局要求66家三级以上医院上线工作。目前,114共为77家医院提供预约挂号服务,在这个案例分享过程中,我觉得最值得记忆的就是6月18日到7月28日41天建设过程,在系统扩容方面按照平台的要求,完成了呼叫中心系统扩容。外部中继由2640条,扩容至6720条,新增坐席能力1200席。完成了预约挂号业务平台的优化升级,实现荣誉备份,支持电话与网络预约号源的统一管理并动态可谓。
在业务培训方面,组织完成了业务培训,包括治疗知识的培训,呼叫知识的培训,保证了专席人员接听电话专业性。从统一平台上线以来,累计手里预约挂号咨询,达到430万人次,累计实现预约挂号成功达到198万人次,按照北京市卫生局要求,计划在2013年前完成北京市115家二级医院和3千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介入工作,扩大统一平台的覆盖面,进一步方便患者预约就诊。
北京联通为这个项目提供能够农那更多坐席职场场地,新的呼叫中心坐席容量达到4千席。刚才我给大家分享是两个公共服务案例,下面跟大家分享一个金融保险行业应用案例,案例三,就是某保险公司电销项目,这个项目背景就是从2千年开始,保险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启动电销是很多保险公司首选之具扩建一个电销中心需要消耗很大的财力和物力,能够在减少前期投资的情况下,快速启动大规模电销,迅速占领市场成为能否盈利的关键。
提供坐席硬件保障,首先为客户提供配备坐席硬件的专业治厂,使用联通呼叫中心平台,由客户方电销团队开展外乎业务,同时大规模建设自由职场,并是联通呼叫中心平台,实现多治厂分布式组织开展电销业务。
这个项目从2010年开始,到2012年,目前已经开通了6个职场,坐席规模达到6500席。这个保险公司我们在网上查询了一下他们业绩,2011年它在保险行业排名已经上升7位,同时当年实现保费收入318.7亿元。集团总资产达到700亿,真正实现我们目标。我们要帮助客户共同成长,和共同发展一个目标。
下面,分享一个房产中介行业应用案例,就是某房产中介呼叫中心项目,大家知道房产中介或者连锁,在这个开展服务方面有很多局限性。门面非常多,业务员非常多,销售人员流动性比较强,变动比较大,面临大量客户信息,以及资源丢失这种问题。
那么,根据客户需求,它提出一个整合业务终端,运用总机转分机方式,实现快速统一管理的需求。
北京联通利用现有网络资源,融合各类应用服务型网络系统,和呼叫中心平台。开发了分布式坐席和无终端应用坐席资源组合租赁模式,通过这个模式实现以下几个方面。一个就是业务人员规范化管理,还有解决产品营销精细化管理,以及媒体宣传效果这个分析管理。在业务人员规范化管理方面,通过系统报表以及录音,可随时检测业务员及门店工作量,以及工作质量,辅助客户建立规范化人员管理体系。
在产品营销精细化方面,按照房源纬度进行数据报表统计,在获取房源消息热度上,进一步分析产品的销售策略。同时在媒体宣传效果方面,按照不同的媒体渠道,带来的咨询量进行统计,结合房源成交量,和客户类型分出不同的渠道销售力。在2011年北京联通协助房产中介客户完成了整个平台搭建,以及资源整合,将房产公司在北京270家门店,近6千名业务人员号码信息纳入到呼叫中心平台当中去,经过管理。经过大半年运营,该年北京地区新开店面40家,市场占有率从2011年30.4%上升到2011年底36.5%,居于北京市场第一位。
刚才给大家介绍一下北京联通呼叫中心服务业务,以及有几个案例给大家进行简要方向。下面利用非常短的时间,给大家介绍一个基于现有呼叫中心增值业务。我们现有呼叫中心管理人员,因为我也是管理人员之一,所以我感觉我们都面临一些问题和困惑。
一个,就是呼叫中心有限并且相对固定的坐席数量,和变化无常电话呼叫矛盾,永远考验我们课题。我们如何考虑提高接通率,提高客户满意度。当一个电话呼损后,是不是有补救措施来挽回客户。第三,是否能有一些手段帮助我们提升多少业绩。我介绍这个挂机短信业务,可能在某些方面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也有可能在某些方面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困惑。
首先,挂机短信业务,是北京联通公司立足于移动与固网融合优势,同时将固定电话和短信传媒业务相结合,为呼叫中心提供一项传媒新的功能。当客户拿移动电话拨打呼叫中心号码以后,结束后可以接到呼叫中心下发一个预先设置好的短信内容。这个产品优势在于移动、联动、电信手机短信全覆盖,我们呼叫中心可以自主定制短信发送平此,还有内容,还有自主定制发送对象,实现企业二此营销。它的的产品价值,主要根据预设场景下发内容挂机短信,因为下发短信一般都是企业第一用户群,因此目标非常明确,精准度非常高。
我们在去年推广这个业务过程中,有很多客户说,这个挂机短信属于一个比较讨巧产品,他的功能很简单,很容易理解,需要很小的投入会带来一定的效果提升。为了帮助大家能够理财我刚才提到不同场景发送不同内容的短信,利用航空公司案例,举个例子,当客户拨打呼叫中心的时候,因为我们大家都知道目前中国航空业发展非常迅速,航空业呼叫中心面临就是呼入量大,接通率低,客户满意度下降,他的机票销售业绩也受到影响。
因此,短信帮助他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一个就是当客户拨打电话接通并且完成咨询过程以后,客户挂下电话以后,系统给他按照咱们呼叫中心设置给他下发一条感谢短信,并且可以在短信后面连接我们需要像客户推荐一些促销信息,以及优惠信息。
当客户呼叫我们呼叫中心,系统接通以后,由于排队原因,繁忙原因,人工没有接起的时候,可以在客户挂断以后,给客户发一个航空连接地址,实现对客户二次的精品营销,提高整个呼叫中心销售业绩。也能够提高客户感知,我想因为时间原因,我在这里不再更详细解释这个业务,如果大家有这个兴趣,也可以联络我们客服经理。
最后,在结束我的演讲之前,我想在说最后一句,提供企业满意的呼叫中心服务是我们始终坚持的追求,北京联通愿与各位同仁真诚携手,共创未来。谢谢。
服务外包协议书(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人力资源外包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签署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以人才输送外包的形式将员工派遣至甲方从事甲方指定的工作。
一、用工岗位:餐厅后勤洗碗人员,外包人数:3人,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应支付乙方外包3人的工资人民币,甲方每月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日,费用一次性发完
三、乙方应依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向乙方和乙方输送员工书面说明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职业病引起的雇主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应遵守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的相关规定,并对乙方输送员工进行操作技能、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
五、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需要来提出人力需求,乙方应及时提供人力供应计划,并根据实施进度随时与甲方保持沟通。
六、乙方提供的员工从入职之日起,员工工伤、医疗保险、社会保险以及雇主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不产生任何关系。
应法律费用。
七、经乙方外包的员工需要进行餐饮体检,体检合格后,乙方方可安排外包员工入职上岗,如甲方发现乙方安排的`员工未办理健康证或因身体原因无法办理健康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安排外包员工,并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如乙方屡次安排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员工上岗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外包费用的10%进行处罚,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不发放外包费用给乙方,并可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八、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服务,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动及时和甲方沟通,并提出改善方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九、乙方外包员工在发生工伤、疾病、意外、侵害第三方时,乙方应承担相应费用。涉及各项费用垫付或预支的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外包人员的食宿,除法定假日的待遇与公司员工同等外,其他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加班费、津贴、提成、保险、分红、其他补助等)乙方安排员工不享有。
十一、乙方应无条件遵守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并服从指挥安排,自觉达到公司规定工作
十二、乙方应遵守餐厅食品安全卫生,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用餐具倒垃圾,餐具未清洗干净,用其他物品污染餐具,餐具投放毒品、农药等)导致食品安全的问题,造成顾客人身安全健康,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此行为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以及经济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不发放乙方的外包服务费,并追究乙方的法律的责任
十三、乙方上班时间不规定,上班人数不规定,由乙方安排,在不影响甲方营运工作即可,如对甲方正常运营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十四、甲方规定乙方餐具损坏率为每月300元的费用,如超出此费用,乙方需按实际损坏部分照价赔偿。
十五、乙方上班用具由甲方提供,如有洗碗机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维修超过五天,要补偿工资。
十六、本协议有效期限为签订日期起年,到期终止,外包费用结清,如甲方提前解除合同,须赔偿乙方200%的外包服务费,如果乙方违约,按同样赔偿方式给甲方赔偿。
十七、本协议到期,双方或其中一方不愿意续签协议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双方同意续签,将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十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以附件另作约定。
服务外包协议书(篇6)
软件服务外包合同
合同编号:XXXX-XXXX
甲方: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
电话:XXXX-X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乙方:XXXX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XXXXXX
电话:XXXX-X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鉴于:
(1)甲方为一家从事互联网服务的企业,拥有独立的运营平台和一支专业的技术运维团队;
(2)乙方为一家专业从事软件服务外包的企业,拥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一支优秀的技术团队;
(3)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需要,决定在诚信与互利的基础上合作,共同开展以下业务:
第一条: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根据业务需要,合作开展软件服务的外包业务,具体业务内容及规模见附件一《外包业务规划》。
第二条:服务内容
乙方应按照附件一所列标准和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软件服务外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设计、测试、上线、维护等基础性服务,以及定制化服务、智能化服务、云服务等高级服务。并且,乙方应在服务过程中及时反馈进展情况、积极解决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条: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第四条:服务报酬
1. 甲乙双方均同意,乙方提供的软件服务外包收费标准为【×××】元/人.天。
2. 甲方应向乙方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期限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并按照约定时间给予对应工作量的考核。
3. 若服务期限内出现甲方原因导致的服务暂停或终止,因此导致的支付误差或费用等均应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保密条款
1.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取的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客户资料、商业秘密等所有信息,均应严格保密,不得私自泄漏或擅自使用。
2. 若因一方违反保密协议而造成损失或侵犯了对方利益的,违约方应赔偿受损方的全部损失,并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违约及后果
1.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一方违反协议规定致使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若因双方各自原因导致的业务停顿或延迟的,双方应按照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权利转让
1. 本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不得将其转让或让与第三方,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每一方均在不得降低另一方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享有从本协议所取得的权利和利益。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关联方的品牌、商标、标识。
第八条:争议解决
1. 甲乙双方进行合作时,如产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处理,可向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
2.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涉及外国法律的,应视具体情况进行协商,提出施行内外国法并行解决方案。
第九条:协议变更与生效
1. 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发挥约束双方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如需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同意,以书面形式确认。
3. 本合同附件与补充协议等文件应当视为本协议的完整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乙方:XX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服务外包协议书(篇7)
甲方:西安诺赛软件有限公司(KnowledgeSurf Technologies) 乙方:西安袖意无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为建立西安软件外包行业联盟提供样板,合理利用西安软件外包行业资源,提高行业联盟整体知名度、建立健全信用体系,经双方友好协商、沟通交流后,对手机软件外包服务达成合作共识。
(Xi’an KnowledgeSurf Technologies Inc.),于末在美国加州硅谷成立总部。经过2年多的快速发展,在美国亚特兰大、新加坡和中国西安都成立了其分支机构。在西安成立的西安诺赛软件有限公司是其核心离岸开发中心,负责为全球客户提供离岸软件外包服务,目前已经直接和多家欧美企业签订了长期的服务外包合同。
公司现有员工200多人,其中拥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占30%,本科以上学位的则超过95%。
根据欧美客户的需求,组建高水准的开发团队,定制符合欧美客户企业文化的工作环境,高效率地建设离岸开发中心
(Offshore Development Center, ODC),保证离岸开发中心为客户提交高质量的软件产品,这是诺赛软件在本地同业中独一无二的核心竞争力。
西安袖意无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初,公司专注于移动平台的娱乐内容和应用程序研发(包括手机、PDA、手持式移动设备的.游戏、Flash Lite等)。公司核心开发团队拥有丰富的游戏开发经验,曾和日本、台湾、新西兰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开发商进行过手机游戏开发合作。在手机游戏以及手机平台应用软件有大量开发经验,能够胜任甲方承接的外包项目开发工作。
乙方开发常用平台包含J2ME和FLASH LITE。J2ME平台应用设计开发,包括游戏,应用软件,以及移动平台增值业务内容研发。Flash Lite平台应用设计开发,包括游戏,屏保,动画制作等。
我们拥有严格的项目品质管理体系,包括进度控制,测试方案,Bug分析,交付产品后的维护,项目变更对应等。
以手机游戏软件为核心业务,为欧美及亚太(澳大利亚、东盟)地区的海外客户提供软件外包服务。
1.甲方负责外包项目的获取,包括业务拓展及客户管理、项目管理等工作;乙方负责具体项目实施,包括项目执行控制及质量管理等工作。
2. 甲方提供项目整体需求并负责客户沟通,其中项目需求文档(包含但不限于数据库定义、流程图等)须经双方认可、签字。乙方负责按照需求中的要求进行设计、制作、编码、测试等工作。
3. 乙方承诺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通过任何途径同甲方客户联系,客户唯一联系人为甲方。
4. 项目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遵循甲方与客户之间签订的协议条款。
5.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2. 客户管理。
3. 项目及项目需求的获取。
4. 部分技术及文字(文档翻译等)支持。
5. 提出明确的质量要求和衡量标准。
6. 在项目有变动时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商项目变更方案。
7. 和乙方保持联系,协商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8. 甲方承诺不开发乙方已有的客户资源。
9. 甲方承诺不恶意录用乙方员工。
B、乙方:
1. 提供售前支持和需求分析。
2. 根据甲方的业务开发情况进行项目开发团队的组建和完善。
3. 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需求文档,认真理解用户需求,并且贯彻到项目的设计和实施当中。
4. 制定开发计划,并提交甲方确认。
5. 完成设计、制作、编码和测试工作。
6. 接受甲方的监督,并向甲方及时汇报项目中遇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7. 和甲方保持联系,协商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8. 项目维护阶段继续承担测试和修改任务。
1. 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甲方交给乙方的资料(依据项目合同条款)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所交付的资料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作,终止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并向乙方追索所受到的经济损失。
2. 在项目合作过程中,乙方所呈交的项目成果(依据项目合同条款),在甲方未结清支付乙方的费用前,均属乙方的产权及商业机密,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所交付的资料转让给除客户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甲方追索所受到的经济损失。
1. 双方合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双方合作引起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但若30天之内双方仍不能达成书面协议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西安市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在西安市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 具体项目的合作事宜以具体项目条款为准。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正本,甲、乙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服务外包协议书(篇8)
协议编号:
“
热线”坐席租赁服务协议
甲 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坐席租赁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本合同所约定之时间、方式和用途合理使用乙方提供的与坐席租赁服务有关的电路、网络、设备和系统,但甲方不得将上述业务以及有关的电路、网络、设备和系统用于非法活动以及经营性电信服务的用途,如VOIP业务、为其它运营商或ISP提供转接(穿透)服务等。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将上述业务以及电路、网络、设备和系统有偿或者无偿转租、转让、出借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
甲方不得破坏或者以不适当之方式使用上述业务以及电路、网络、设备和系统。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之价格、支付时间、支付地点以及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坐席租用的有关费用。
3、甲方应配合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网络环境、硬件条件,以保证乙方的服务工作能顺利完成;
4、甲方保证其自备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同时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所用或者拟用之自备设备的品牌、型号以及相关技术参数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乙方。
5、甲方在技术和业务两方面都应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人员的沟通联系,并全力配合乙方的服务工作;
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
技术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6、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五日内完成工程实施准备工作并将具体情况(如硬件的技术参数、网络环境、甲方软件安装情况等调试必备条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7、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8、甲方应保证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不泄密;
9、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IP坐席客户端的安装、调试工作;
10、甲方可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服务时间期限内,根据业务的发展需要,委托乙方分配、调整坐席技能组。如有分配、调整坐席技能组,需要提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11、甲方可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服务时间期限内,根据业务的发展需要,委托乙方定制、更改IVR语音流程。如有定制、更改IVR语音流程,甲方需事先提供IVR流程脚本、IVR语音播报文件,并在提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12、甲方可根据业务的发展需要,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服务时间期限内,委托乙方增加座席的数量或更改坐席功能。如有增加座席数量或更改坐席功能,甲方需要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电话的形式通知乙方。
13、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服务时间期限内,甲方如有委托乙方增加IP坐席客户端的软电话功能,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4、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服务时间期限内,甲方如有委托乙方提供呼叫参数接口(工号、技能组、主叫、被叫四个变量除外),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5、甲方委托乙方保存坐席通话的录音文件,保存期限为1个月,乙方应保证数据能FTP下载至本地服务器。
16、甲方自行负责其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甲方人员在使用乙方IP坐席软件及相关提供工具、共用资源(设备、系统、通信线路、网络等)时须遵守乙方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由于甲方人员的过错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18、由于甲方的呼叫所产生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独自承担;
19、甲方在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坐席租赁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呼叫控制故障均有权但应及时向乙方申告。20、坐席租赁所需的场地由甲方自备。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个可迁移的IP坐席软件许可及相应的坐席软件;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呼入IP坐席软件具备以下软电话功能:签入/签出、示忙/示闲、内部转移、内部呼叫、来话保持/去保持、人工转自动;
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呼入呼出IP坐席软件具备以下软电话功能:示忙/闲、来话保持/去保持、呼出、内部呼叫、内部转移、转接来话、三方通话、转出、人工转自动;
4、乙方负责与乙方平台相关的日常维护工作;
5、乙方负责提供具备工号、技能组、主叫、被叫四个变量的呼叫参数接口;
6、乙方应保证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不泄密;
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客户服务需求资料,乙方应根据甲方确定的时间及时更新服务系统;
8、乙方提供报障电话,提供5x8小时的售后保障服务;
9、乙方负责提供甲方坐席通话的录音服务,以及转移甲方录音文件所需的FTP服务;
10、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呼叫中心话务服务水平统计报表、呼叫中心坐席服务时段分析表、呼叫中心坐席服务明细表、呼叫中心来电属性分析报表;
11、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呼叫参数接口的调试工作;
12、向甲方提供统一呼叫的接入服务;
13、乙方应按信息产业部相关要求,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坐席租赁服务;
15、为保证国家电信网络的的正常运行,乙方有义务根据国家规定进行调网、割接、系统升级等工作。由此引发的业务中断,应确定为非业务故障,乙方将提前通知甲方并承诺在最短时间内保证业务恢复正常。
1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系统设备稳定性不低于98%(下文简称“系统稳定标准”),系统设备稳定性标准计算公式为:(1-系统设备故障持续分钟数/当月自然天数×24×60分钟)×100%。但因第一条二.15所述的非业务故障、固定电话或手机终端设置引起的呼叫障碍以及其他非乙方之原因所造成的业务故障时间不计入本项所指的故障时间在内。
17、乙方对所提供的IP坐席软件以及相关软件许可、共用资源(平台硬件设备与软件、通信线路、网络等)拥有所有权。
18、乙方为甲方使用人员提供一次免费现场操作培训。
19、乙方负责提供软件使用的技术支持和软件版本升级服务。
第二条 服务地点和时间
一、服务期限:
乙方坐席安装调测完成,在甲方签字确认后,正式开通业务。合同起始日期以正式开通业务日期计算。
二、IP坐席客户端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额
服务平台单个纯呼入坐席租赁费为¥――― 元/座席/月(―――整),单个呼入呼出双向坐席租赁费为¥―――元/座席/月(―――元整),先期开通的――――个呼入坐席月租赁费用共计:―――元/月(陆千元整)。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实际使用坐席数量、坐席功能结算当月的坐席租赁费。注:单个坐席租赁费中不含相关终端设备费用。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5天内系统投入运行,甲方自测试通过并签署验收报告后付款,按月向乙方支付坐席租赁费。(收款帐号:
,开户银行:)第四条
保密责任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合同的各项内容以及通过履行合同所了解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一条一之规定,在非乙方设备原因,甲方不签字确认工程报竣工的,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坐席月租赁费总额3倍的违约金。
二、甲方应依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坐席月租赁费。如有逾期,乙方应及时向乙方补缴所欠费用,并且每逾期1日,甲方则应向乙方支付所欠金额3‰的迟延违约金。若甲方逾期超过60日仍未足额支付坐席月租赁费以及迟延违约金,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坐席月租赁费总额3倍的违约金。
三、如乙方不能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开通交付,若在约定期满后60日内仍未能予以纠正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坐席月租赁费,并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坐席月租赁费3倍的违约金。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之有关义务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告知对方。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合同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提前解除本合同。
五、因乙方提供的设备及维护原因,导致乙方提供的系统设备稳定性低于本合同第一条二.16之标准(98%),按每下降一个百分点,从当月结算总款中扣除1%; 若当月系统稳定标准低于(含)90%,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调查报告及改善方案,同时甲方按照月结算总款的80%支付当月的服务费;若当月系统稳定标准低于(含)80%,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调查报告及改善方案,同时甲方按照月结算总款的50%支付当月的服务费;若当月系统稳定标准低于(含)65%时,甲方有权拒付当月结算款项。第六条 合同期限、续约、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XX年,2008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一方不予以续约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壹个月,提出书面通知。本合同期满后,如合同双方均无书面异议,则本合同自动续展一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并且,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所有条款在续展期内对于合同双方仍有约束力。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地震、火灾、战争、政变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关有效证明文件。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有权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继续履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同意可友好协商本合同的变更事宜,但合同变更请求应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对方。第七条 附则
一、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其他条款仍须履行。
二、本合同未尽之事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三、本合同所有附件均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