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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一建考试考点总结

建设工程法规重点 建设工程法规考点 一级建造师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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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立法法》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2的效力层级(一〉宪法至上(二)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三〉特别法优于一般泣,(四)新法优于旧法

  3.《立法法》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4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由于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

  52 号指出..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羊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

  件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作为法院判决的位据。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

  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

  6、代理的主要种类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一)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因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称"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

  7.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委托代理人死代理行为不终止)

  8.★《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9.表见代理07、09、11(无权有效)了解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合同法》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 效.表见代理除需符合代理的一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特别构成要件: (1)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这是构成表见代理的客观要件。它要求行为人与本人之间应存在某些事实上或法律上的联系,如行 为人持由本人发出的委任状、已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有显示本人向行为人授予代理权的通知函告等证明类文件.

  (2)须本人存在过失。其过失表现为本人表达了足以使第三人相信有授权意思的表示,或者实施了足以使第三人相信

  有授权意义的行为,发生了外表授权的事实。(3)须相对人为善意.这是构成表见代理的主观要件. 如果相对人明知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仍与之实施民事行为.则相对人为主观恶意,不构成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即在相对人与本人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 本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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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建设工程法规》第6章重点

建设工程法规重点 建设工程法规考试 二级建造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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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代表其重要程度。

  第六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2.关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2018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数字考点总结第六章

  具体人数可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3.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4.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5.施工单位须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并考核合格。

  ★6.建筑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

  ★7.高危企业新职工安全培训合格后,须实习至少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9.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矿山工程为2.5%;

  (2)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3)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10.施工单位的消防演练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11.工伤认定申请

  (1)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保险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之内,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12.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2017二建法规及相关知识数字考点总结

  ★★14.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15.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

  ★16.对于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报告。

  ★★17. 事故补报的要求

  (1)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

与建设工程法规重点总结相关的建筑工程法规

2015《建设工程法规》重点题精析(一)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法规试题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法规

  单项选择题 
  1.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划分为10个专业,注册建造师应在相应的岗位上执业,但国家鼓励和提倡(  )
  A..多种经营
  B.一岗多师  
  C.一师多岗   
  D.多种兼职
  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建造师的执业要求。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租、装饰装修工程等10个。注册建遣师应在相应的岗位上执业。同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一师多岗”,从事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

  2.在对二级建造师的执业技术能力的规定中,要求(   )。


  A.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B.有丰富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
  C.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理论水平
  D.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施工管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二级建造师应具备的执业技术能力。二级建造师应具备下列执业技术能力:了解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实践能经验和资历,有一定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在掌握该知识点时需注意与一级建造师执业技术能力要求相区别,注意用词的分量。

  3.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取得建造师资格,(  )不得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
  A.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的 


  B.未经注册的  
  C.未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的 
  D.未取得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
  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建造师执业的资格和基本条件。建造师经注册后,才有资格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取得建造师执业费格,未经注册的,不得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这是行政法规对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基本要求,不能由其他条件代替.

  4.根据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建造师的执业范围的是(  )。
  A.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B.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C.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
  D. 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建造师执业范围的相关规定。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包括,担任建设
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而对于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别属于建设行政主管机关的行政职权,其他主体不能随意行使。

  5.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A.1  B.2  C.3  D. 4
  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的基本条件。《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
定》规定,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

2015《建设工程法规》重点题精析(二)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法规试题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法规

  民事法律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基本知识
  单项选择题
  1.民事法律关系是由(  )等要素构成的。
  A.主体、客体、内容 
  B.财、物、行为、非物质财富
  C.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D.民事权利、民事义务
  答案:A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所组成,三个要素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抽去任何一个就不能构成法律关系。本题中,财、物、行为、非物质财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它们各自均不能构成民事法律关系。

  2.某施工企业未完成施工之际,恰好遭遇地震,导致在建工程坍塌,从而引起工程纠纷。在这一事件中,引起法律关系产生的情况属于(  )。
  A.社会事件      
  B.法律事件 
  C.法律行为      
  D.意外事件
  答案:B
  解析:法律事实可以分为行为和事件两类。法律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是以对社会产生积极的效果为主的法律事实。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的、以对社会产生消极作用为主的法律事实,包括自然事件、社会事件、意外事件。由于自然原因而发生的火灾、水灾、风灾、地震等均属法律事件的自然事件。

  3.甲为一乘客(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乙为一小贩。乙在火车车厢叫卖:“红塔山香烟,10元钱一条。”甲欣然买之。经查,该烟为假烟,甲与乙之间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A.无效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
  B.可撤销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
  C.无效民事行为,理由是违反法律规定
  D.有效民事行为,理由是双方达成合意
  答案:C
  解析: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包括:(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内容合法。本题中,乙叫卖的香烟为假冒的红塔山香烟,其行为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相抵触.因此其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

  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是(  ).
  A.被代理人取消委托  
  B.被代理人死亡
  C.代理人辞去代理   
  D.代理人死亡
  答案:B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组织终止。被代理人死亡属于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终止的原因,而不是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

  5.下列行为中,不能引起债的法律关系产生的是(  )。
  A.乙建设单位向若干施工企业发出招标公告
  B.某企业在银行取款时,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多支付其2万元
  C.某施工企业塔式起重机倒塌将附近一超市砸毁
  D.建设单位将施工企业遗留的施工设备代为保管
  答案:A
  解析:能够引起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主要有以下几种:(1)合同;(2)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5)债的其他发生根据。在本题选项中,B项企业属于不当得利,C项企业为侵权行为,D项建...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总结汇总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工程法规知识点 一级建造师重点知识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总结(三)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工程法规知识点 一级建造师知识点

  4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42、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43、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等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 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44、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也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

  45、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保证其价值。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 已经抵押的情况;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转让抵押物的价款不得明显低于其价值。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46、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如果抵押物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47、★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不动产只能抵押)

  48、1)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没收前提是不履行);2)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程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49、建筑工程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 (1)自然事件,指地震、风暴、暴雨、地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2)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建筑工程一切险专保天灾人祸)。

  50、★除外责任(建筑工程一切险不保的)保险人对下列各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1)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2)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 (3)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 (4)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

  51、★保险期限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52、★保险期限 (安装工程)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

2016一建考试工程法规重点: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

工程法规考点 一级建造师考试重点

  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只有2个月的时间了,大家都在努力的在复习,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些考试重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Z303020 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制度包括总承包、共同承包、分包等制度。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人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1Z303023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可分为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1)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2)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一、分包工程的范围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招标投标法》也规定,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据此,总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可以全部自行完成,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完成,但依法只能分包部分工程,并且是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如果是施工总承包,其主体结构的施工则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这主要是防止以分包为名而发生转包行为。

  2004年2月建设部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还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可以就分包合同的履行,要求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分包工程履约担保;分包工程承包人在提供担保后,要求分包工程发包人同时提供分包工程付款担保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提供。

  二、分包单位的条件与认可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招标投标法》也规定,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整理建设工...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总结(八)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工程法规知识点 一级建造师重点知识

  14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142、《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眼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43、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44、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1)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0年;(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合同,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满10年且距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合同;(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45、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 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146、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 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

  147、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

  148、★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149、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 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50、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151、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152、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 4 级体力劳动强度的 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活动,不得安排延长其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153、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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