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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2017年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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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师范大学2017年考研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7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暂定为407人(最终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为准),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08人,专业学位199人。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包括计划内非定向培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硕士生的计划人数,原则上所有专业均脱产学习,公共管理专业部分课程周末或节假日授课。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三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期限二年至三年不等。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已进修过4——6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公开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跨专业报考。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除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

  (三)推免生相关规定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

与青海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22年青海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青海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青海师范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院是国家级藏汉双语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有地理科学等特色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青海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青海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照教育部及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青海师范大学章程》,为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校内相关机构、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青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与对口支援及合作共建高校派出的交流生培养模式包括“1+1+2”“1+2+1”“1+3”“2+2”等四种。

  第二章 办学地点

  第五条 城北校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号;城西校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8号。

  第三章 办学性质

  第六条 青海师范大学为青海省省属普通高等院校,主管部门为青海省教育厅。

  学校全称:青海师范大学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校代码:10746

  第四章 招生机构

  第七条 青海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 录取条件

  第十条 青海师范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十一条 考试须在相应批次报考我校专业且资格审核、体检合格、高考成绩符合所在省级招委会划定录取分数线,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须专业测试合格。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总原则为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省级招生机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优先,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分配优先原则:(1)专业志愿顺序;(2)相关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

与青海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高考资讯

青海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艺术高考 艺术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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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5年艺术类专业分省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省市

地点

招考专业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青海师范大学2017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青海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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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师范大学2017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青海师范大学建于1956年。学校以本科教育为重点,兼有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学校现有3个一级学科和1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62个本科专业。学校在校生15386人,教职工1187人,其中,教授260人,副教授352人,博士生导师23人,硕士生导师18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学校是国家教育部首批批准的培养高水平大学生运动员的院校之一,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知识型专业型的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女子篮球队在全国诸多比赛中取得了一系列好成绩,先后获得全国大运会亚军,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西北赛区冠军、全国总决赛亚军,中国大学生超级联赛冠军,世界大学生友好运动会女篮比赛亚军,女篮部分队员和一名教练员代表国家分别参加了在土耳其、泰国、塞尔维亚举行的第二十三届、二十四届、二十五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女篮比赛,2010年女篮代表国家在法国巴黎参加了第三十一届世界大学生女篮锦标赛,获得了冠军,为国家争得了荣誉。田径运动员李春秀代表国家参加了第二十五届巴塞罗那奥运会获铜牌,切阳什姐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获得女子20公里竞走铜牌。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1.项目:

  篮球(女);田径:(男、女,主要以中长跑项目为主)。

  2.招生计划:

  篮球:5人(女);田径:10人。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报考考生运动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信息为准)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报考考生运动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信息为准),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

  1.网上报名:2017年2月15日~2017年2月25日,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统一网上报名。

  2.报名附件要求:考生除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外...

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青海师范大学今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青海 招生简章
2012年01月09日 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讯.国内艺校同样有很多让人满意的,各位同学不要光顾着看国外的大学哦!祝大家在艺术院校里活的精彩!。本文主要关键词为:青海|招生简章

青海师范大学2012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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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科目

1、朗读自备文学作品2、朗读指定文学作品3、即兴评述

(二)美术学专业考试科目

1、素描2、色彩

(三)艺术设计专业考试科目

1、素描2、色彩

(四)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

1、视唱2、练耳(笔试)

3、专项

声乐方向:声乐(主项)考试要求演唱自选歌曲两首,乐谱自备(不准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也可自带伴奏员)。器乐(副项)考试要求自选乐曲一首,乐器不限。

器乐方向:器乐(主项)考试要求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乐器不限。声乐(副项)考试要求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乐谱自备(不准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也可自带伴奏员)。

(五)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

1、视唱2、练耳(笔试)

3、专项

声乐方向:演唱自选歌曲两首,乐谱自备(不准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也可自带伴奏员)。

器乐方向: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乐谱自备,乐器不限。

(六)舞蹈学专业考试科目

1、基本功2、自选舞蹈片段3、即兴舞蹈表演

(七)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考试科目

1、初试(形体、外观等)

2、复试:形体、举止等;动作及协调能力;语言表达;才艺展示(内容不限)

3、体检(复试合格者参加)

注:青海省考生考试科目以青海省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考试科目为准。

录取规则

1、报考我校美术类专...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新疆师范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之一。有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等紧缺人才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新疆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762。

  第三条 办学地点:学校共三个校区,分别为温泉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昆仑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和文光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16号)。

  第四条 新疆师范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层次为本科。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学制4年。

  第五条 新疆师范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普通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新疆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新疆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校党委领导下的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在校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承担学校招生工作的建议、决策和民主监督等职责;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审议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教务处负责按规定编制年度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校纪委、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方面,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分布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综合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录取批次方面,学校2022年分省招生计划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次录取。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文化课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还需参考专业考试),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类专业。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和翻译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学校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在本科公共外语教学中,仅开设大学英语和大学日语课程。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与特殊类型招生专业录取规则及...

辽宁师范大学2017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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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师范大学2017考研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辽宁师范大学是一所省属重点大学,坐落于中国北方美丽的海滨城市——“浪漫之都”大连,依山近海,景色宜人。学校创建于1951年9月,建校65年来,学校已发展成为辽宁省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与继续教育基地、教育科学研究咨询基地、高校师资培训基地、适应地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研基地,现已成为辽宁省最大的、起示范带头作用的教师教育中心。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黄河路校区、西山湖校区),现有教职工1866人,专任教师1100余人,博士生导师93人,硕士生导师571人;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5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5000余人。

  学校设有22个学院,现有64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示范性专业9个,省优势特色专业4个,省重点建设专业14个;现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0个专业型硕士点;4个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一级学科);9个辽宁省重点学科(二级学科)。

  学校设海洋生物制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批准共建)、海洋基因工程药物与天然活性产物工程研究中心(辽宁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现有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部、省共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6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智库基地,11个其他类型研究基地;8个省高校创新团队;另参与筹建4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有4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设有高校社科联、科协;创建了牛河梁红山文化研究院。“十二五”期间,学校教师主持完成及在研科研项目1445项;出版专著926部;发表论文8879篇,其中被SCI收录836篇,被EI、ISTP、SSCI等收录405篇;获授权专利42项;获得各项科研成果奖励558项;签订“四技”合同71项;推出高校新型智库成果13项。

  学校设有出版社,公开出版《教育科学》、《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等刊物。设有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辽宁师范大学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国家信息化(授权)培训中心、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考试中心海外计算机化考试大连考点、国际日标语能力测试中心、雅思考试中心、远程教育中心。与18个国家和地区的98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学校还在美国迈阿密大学、意大利米兰国立大学设立了孔子学院。

  65年来,学校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砥砺耕耘,自强不息,先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20余万名合格人才。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秉承“厚德博学、为人师表”校训,秉持“以人为本、质量至上”办学理念,在培养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融合、实践能力强的高级专门人才的同时,积极致力于现代教师教育,着眼于学校的综合性、国际化的长远发展,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深化改革,不断凝聚发展力量,增强发展动力,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学校办学实力显著增强,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正向着...

2022年伊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伊犁师范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校在2017年入选教育部首批“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示范基地”项目合作院校。有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伊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伊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伊犁师范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764。

  第三条 学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邮政编码:835000。

  第四条 学校性质:伊犁师范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伊犁师范大学是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

  第六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收的本科层次均为普通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七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伊犁师范大学与南京大学联合培养的应用物理学专业(培养方向为凝聚态物理),学生在伊犁师范大学就读,由伊犁师范大学负责学籍注册,其间南京大学选派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讲授核心课程,其他课程由伊犁师范大学统筹安排,优秀学生可前往南京大学插班或参加由南京大学举办的暑期学校学习。毕业和学位的审核由伊犁师范大学和南京大学共同对学生进行考核。对通过双方考核的学生,学校在教育部学信网备注栏中注明“该生为与南京大学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联合考核通过”;对未通过考核的学生,其毕业资格相关事宜按照伊犁师范大学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九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精神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十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纪检监察、各学院、有关行政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并定期调整,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还聘请社会监督员通过巡视学校考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加试

  第十二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率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公布。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线。报考舞蹈学专业的新疆生源考生须参加我校校考并取得合格证、其他生源考生须参加省统考且达到本科合格线。

  第十四条 报考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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