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工作精神,顺利开展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创立的官立川东师范学堂,是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第三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主管部门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院校代码10637。
第二条 重庆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文理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府,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重庆,校园面积 2804 亩,包括大学城校区、沙坪坝校区和北碚校区。学校现有 17 个学院, 55个全日制本科专业, 17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8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 1 个中职硕士学位授权、 1 个高师硕士学位授权,涵盖哲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等 11个学科门类。
第三条 重庆师范大学现有三个校区:
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镇大学城中路37号。
重庆师范大学沙坪坝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
重庆师范大学北碚校区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团山堡1号。
(各专业就读地点以各省市招办公布招生计划中的说明为准)
第二章 报考要求
第四条 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五条 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根据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
1.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生身高不低于16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0cm。
2.体育教育专业另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肝功正常、色弱受限。
3.旅游管理(饭店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4.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5.音乐学专业要求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男生身高不低于16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0cm。
6.汉语言文学(秘书学)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6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0cm。
7.应用心理学、物理学专业色盲受限;化学、材料化学、科学教育、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专业色弱受限;地理科学专业无足疾。
(其它专业体检特殊要求以各省市招办公布招生计划中的说明为准)
第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体检、成绩和档案等项目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者,视情况取消其入学资格;对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七条 按照我校专业培养计划,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的实际情况,在录取中对考生的相关单科成绩有适当要求;对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口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
第三章 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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