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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伊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伊犁师范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校在2017年入选教育部首批“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示范基地”项目合作院校。有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伊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伊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伊犁师范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764。

  第三条 学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邮政编码:835000。

  第四条 学校性质:伊犁师范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伊犁师范大学是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

  第六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收的本科层次均为普通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七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伊犁师范大学与南京大学联合培养的应用物理学专业(培养方向为凝聚态物理),学生在伊犁师范大学就读,由伊犁师范大学负责学籍注册,其间南京大学选派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讲授核心课程,其他课程由伊犁师范大学统筹安排,优秀学生可前往南京大学插班或参加由南京大学举办的暑期学校学习。毕业和学位的审核由伊犁师范大学和南京大学共同对学生进行考核。对通过双方考核的学生,学校在教育部学信网备注栏中注明“该生为与南京大学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联合考核通过”;对未通过考核的学生,其毕业资格相关事宜按照伊犁师范大学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九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精神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十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纪检监察、各学院、有关行政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并定期调整,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还聘请社会监督员通过巡视学校考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加试

  第十二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率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公布。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线。报考舞蹈学专业的新疆生源考生须参加我校校考并取得合格证、其他生源考生须参加省统考且达到本科合格线。

  第十四条 报考体育...

与伊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高考资讯

2018伊犁师范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考研招生简章 2018考研招生简章 伊犁师范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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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伊犁师范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伊犁师范学院是一所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理的普通高等师范学校。学校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以后曾先后更名为阿合买提江专科学校、伊犁师范学校。198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定名伊犁师范学院。伊犁师范学院坐落在享有“塞外江南”美誉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伊宁市。

  目前,学校有46个本科专业、15个专科专业,涉及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法学、艺术学、经济学、农学、管理学和教育学10个学科门类。拥有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教育硕士、化学工程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相关领域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预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和专业型)280名左右,招生人数(含推荐免试生、统考生)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规模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符合条件(3)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阶段基础课程,各专业加试课程在复试前公布。

  (二)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除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外的...

与伊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伊犁师范学院2017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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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犁师范学院2017考研招生简章

  伊犁师范学院是一所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理的普通高等师范学校。学校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以后曾先后更名为阿合买提江专科学校、伊犁师范学校。198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定名伊犁师范学院。伊犁师范学院坐落在享有“塞外江南”美誉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伊宁市。

  目前,学校现有42个本科专业、15个专科专业,涉及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法学、艺术学、管理学和教育学8个学科门类。拥有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21个二级学科、拥有教育硕士、化学工程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得国家“高层次双语人才培养计划”专项推免计划。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相关领域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伊犁师范学院2017年预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和专业型)260名左右,招生人数(含推荐免试生、统考生)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规模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如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则单列下达,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符合条件(3)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阶段基础课程,各专业加试课程在复试前公布。

  (二)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新疆师范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之一。有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等紧缺人才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新疆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762。

  第三条 办学地点:学校共三个校区,分别为温泉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昆仑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和文光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16号)。

  第四条 新疆师范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层次为本科。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学制4年。

  第五条 新疆师范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普通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新疆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新疆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校党委领导下的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在校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承担学校招生工作的建议、决策和民主监督等职责;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审议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教务处负责按规定编制年度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校纪委、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方面,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分布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综合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录取批次方面,学校2022年分省招生计划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次录取。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文化课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还需参考专业考试),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类专业。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和翻译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学校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在本科公共外语教学中,仅开设大学英语和大学日语课程。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与特殊类型招生专业录取规则及...

辽宁师范大学2017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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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师范大学2017考研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辽宁师范大学是一所省属重点大学,坐落于中国北方美丽的海滨城市——“浪漫之都”大连,依山近海,景色宜人。学校创建于1951年9月,建校65年来,学校已发展成为辽宁省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与继续教育基地、教育科学研究咨询基地、高校师资培训基地、适应地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研基地,现已成为辽宁省最大的、起示范带头作用的教师教育中心。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黄河路校区、西山湖校区),现有教职工1866人,专任教师1100余人,博士生导师93人,硕士生导师571人;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5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5000余人。

  学校设有22个学院,现有64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示范性专业9个,省优势特色专业4个,省重点建设专业14个;现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0个专业型硕士点;4个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一级学科);9个辽宁省重点学科(二级学科)。

  学校设海洋生物制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批准共建)、海洋基因工程药物与天然活性产物工程研究中心(辽宁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现有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部、省共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6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智库基地,11个其他类型研究基地;8个省高校创新团队;另参与筹建4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有4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设有高校社科联、科协;创建了牛河梁红山文化研究院。“十二五”期间,学校教师主持完成及在研科研项目1445项;出版专著926部;发表论文8879篇,其中被SCI收录836篇,被EI、ISTP、SSCI等收录405篇;获授权专利42项;获得各项科研成果奖励558项;签订“四技”合同71项;推出高校新型智库成果13项。

  学校设有出版社,公开出版《教育科学》、《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等刊物。设有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辽宁师范大学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国家信息化(授权)培训中心、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考试中心海外计算机化考试大连考点、国际日标语能力测试中心、雅思考试中心、远程教育中心。与18个国家和地区的98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学校还在美国迈阿密大学、意大利米兰国立大学设立了孔子学院。

  65年来,学校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砥砺耕耘,自强不息,先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20余万名合格人才。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秉承“厚德博学、为人师表”校训,秉持“以人为本、质量至上”办学理念,在培养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融合、实践能力强的高级专门人才的同时,积极致力于现代教师教育,着眼于学校的综合性、国际化的长远发展,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深化改革,不断凝聚发展力量,增强发展动力,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学校办学实力显著增强,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正向着...

2022年贵州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贵州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贵州师范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在2017年学校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有思想政治教育等示范性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做好贵州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概况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3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地址:花溪校区—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

  第二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市、区)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条 录取规则

  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严格按照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市、区),该地生源考生按相关要求进行录取。

  (一)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录取原则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我校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二)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录取原则

  1.文史、理工类

  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外语类专业相关科目:①外语、②语文、③综合;文史类相关科目: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理工类相关科目:①数学、②语文、③综合。

  2.艺术类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3.体育类

  (1)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术科成绩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2)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教育部、...

天津师范大学2017春季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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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师范大学2017春季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有关招生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5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宾水西道393号(春季招收新生在南开区双峰道校区就读)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师范大学系市属重点院校,学校践行“勤奋严谨,自树树人”的校训,培育“学思并重、知行合一”的学风和“诚实守信、勇于担当”的校风。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个中心,坚持“特色立校、质量兴校、人才强校和改革创新”发展战略,争创“教学质量、科研能力、人才水平、学科实力和管理效能”国内一流,为建成国内一流的教师教育特色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学校现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3个天津市重点学科,4个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6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天津市品牌专业建设点,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点,8个省部级设置的研究实验室(院、中心),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专任教师1487人,拥有正高级职称295人,副高级职称58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91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578人。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我校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我校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六条 专业介绍

  学前教育专业(高职):本专业培养学生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与技能、技巧,成为能够胜任学前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并具备初步科研能力的幼儿教师以及与学前教育相关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大学公共基础课、学前教育专业理论及职业技能课程,与学前教育相关的艺术、计算机、多媒体、外语等课程。

  第七条 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天津师范大学春季招生计划共40人,招收综合能力测试为管理服务类和工程技术类的考生,具体各类别招生计划以天津市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简章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办法:在投档考生中,原则上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考生春季高考总成绩(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择优录...

2022年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西华师范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入选国家“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训计划”。现有环境科学等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属于公办本科院校。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华师范大学(中文名),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英文名)。学校招生国际代码:10638。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学校位于四川省南充市,现有华凤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和行署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7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统筹考虑各省(市、区)高考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招生来源计划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与《西华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今年本科计划1%,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按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领导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三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的学生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培养和专业分流。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市、区)加分。

  第十五条 我校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校以英语、日语、西班牙语为外语安排教学,建议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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