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2013年高考招生信息栏目,提供与2013年高考招生信息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13高考招生】昌吉学院2013年高考招生章程

昌吉学院2013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昌吉学院[微博](CHANGJI UNIVERSITY)。学校代码(国标):10997。

  第三条 办学性质:昌吉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全日制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 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第五条 学校地址:昌吉学院有老校区(新疆昌吉市北京北路77号)和新校区(新疆昌吉市世纪大道9号)两个校区。

  第六条 昌吉学院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毕业生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昌吉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昌吉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昌吉学院与山东大学[微博]、陕西师范大学[微博]联合培养的本科生,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由昌吉学院颁发。

  第七条 昌吉学院招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昌吉学院普通高考[微博]招生层次为本科和专科。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九条 为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使学校招生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昌吉学院成立了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条 昌吉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是昌吉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对象、学制及专业加试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为符合生源地省(区)级招委会规定的2013年高考报考条件考生。

  第十二条 汉语言、民考汉及双语班计划形式的本科层次各专业学制为四年,民语言计划形式的本科层次各专业学制为四年(除“汉语言”专业外另在本校预科一年);汉语言、民考汉及双语班计划形式的专科层次各专业学制为三年,民语言计划形式的专科层次各专业学制为三年(除“汉语”专业外另在本校预科一年)。

  第十三条 凡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新疆籍考生,须参加新疆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统考,合格后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外省考生根据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凡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的新疆籍考生,须参加新疆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统考,合格后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外省考生根据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术科考试后方可填报我院体育类专业志愿。

  第四章 新生录取

  第十六条 昌吉学院录取批次:区内分为本科零批次、本科二批次、专科零批次、专科一批次,区外按照各省规定批次录取。

  第十七条 昌吉学院对全国各省(区)的各类招生计划均采用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八条 我校投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

  第十九条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满额时,按总分由高到低录取非第一志...

与2013年高考招生信息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3高考招生】新疆财经大学2013年高考招生章程

新疆财经大学2013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财经大学[微博](Xin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Economics)。学校代码(国标):10766。

  第三条 新疆财经大学分北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和南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20号)两个校区。

  第四条 新疆财经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新疆唯一一所财经类高等学府,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五所高校之一。

  第五条 新疆财经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毕业生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新疆财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新疆财经大学学位证书。

  第六条 新疆财经大学招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 新疆财经大学普通高考[微博]招生层次为本科。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列》精神,加强对高校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使高校招生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新疆财经大学成立了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九条 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条 新疆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录取计划及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区内区外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和学校近几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二条 新疆财经大学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新疆财经大学录取批次按招生计划类别分为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

  第十四条 新疆财经大学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招生计划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充分尊重新生考生志愿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对残疾考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六条 考生必须达到本省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线。考生录取时志愿优先,各志愿无分数级差。

  第十七条 我校投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国际商务专业学生入校后外语授课语种为俄语;汉语言考生录取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录取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录取汉语...

与2013年高考招生信息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3高考招生】石河子大学2013年高考招生章程

石河子大学2013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石河子大学[微博],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邮编:832003。

  第三条 石河子大学位于新疆天山北麓的“戈壁明珠”石河子市,是一所拥有经济、法、教育、文、历史、理、工、农、医、管理、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中西部高校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高校和国家西部重点建设高校,现由教育部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

  第四条 石河子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毕业生按照国家规定颁发石河子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石河子大学学位证书。

  第五条 石河子大学招生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石河子大学成立了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大问题的处理方案由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 石河子大学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校党委的领导,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石河子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石河子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条 石河子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高考[微博]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石河子大学不设院校志愿级差。

  第十二条 确定考生专业是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专业计划已满且考生不愿服从专业调配,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十四条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石河子大学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专项测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

  第十五条 艺术类、体育类(运动训练专业除外)考生的录取,对文化课考试总分上分数线的考生,以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建筑学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相关测试,测试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学习需求者,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数相当的专业就读。

  第十七条 运动训练专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实行提前单独招生。根据考生当年考试情况,按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国防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九条 报考石河子大学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

【2013高考招生】新疆工程学院2013年高考招生章程

新疆工程学院2013年高考招生章程
   新疆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协调发展的普通教学型本科院校。学院总占地面积2032亩,全日制在校生15447人。现有三个校区,主校区设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艾丁湖路,另有南昌路校区和天津路校区。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文件精神,做好我院2013年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新疆工程学院 学院代码:10994 邮编:830023

  第二条 本科成立时间:2012年3月29日。《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微博]基础上建立新疆工程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12]49号)

  第三条 学院地址:

  主校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艾丁湖路1350号

  南昌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南昌路236号

  天津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天津路176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录取规则

  1、今年学院录取批次为本科二批次、专科一批次。在各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2、在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政策基础上,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3、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进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

  4、对进档考生实施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录取时无级差要求。按“专业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依照专业志愿、基准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

  5、高考[微博]附加分:按照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6、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其相关科目成绩及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比赛获奖等因素确定专业。

  7、专业录取计划已满额时,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专业录取计划不满额时,从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进档考生中择优录取。

  8、对依上述规则进行调配和退档的考生,学校不征求考生意见。

  第七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第八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九条 学历证书

  在规定年限内,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新疆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新疆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奖、助、贷学金及勤工助学等

  1、高校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优秀学生享受8000元/年•生的奖学金。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校5%的学生可...

【2013高考招生】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和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兼顾国家、考生、学校三者的利益。

  第二条 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

  2、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新区(浦口)龙山北路6号

  3、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 独立学院

  4、招收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5、办学层次:本科

  6、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主页(http://www.bjxy.cn)查询。

  7、证书名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毕业证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士学位。

  8、证书颁发办法: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士学位。

  9、收费标准:学费待定;住宿费每人每年1500元。(具体收费标准以江苏省物价局当年核定的为准)

  10、就业情况:历年毕业生就业率都在98%以上。

  第二 章 录取规则

  第三条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录取,思想政治品德主要看中学的评价和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大气科学专业对色盲、色弱考生限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色盲限考。

  2、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3、男女比例不限。

  4、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5、江苏省以外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录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不满,再录取第二志愿,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方式进行投档录取。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即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如果所报第一专业已满,按顺序考虑第二专业,依此类推。

  6、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要求及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下:

  (1)各专业选测科目类型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报。

  (2)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1B1C;必测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

  (3)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为:考生进档后采用等级级差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按照“分数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7、报考艺术类专业...

【2013高考招生】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高考招生简章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原隶属解放军总后勤部,现为河北省直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国家第一批、河北省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全国招生,国标代码:11821,学院位于河北省邢台市。

  二、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2、院校志愿的录取按生源省级招办投档方式择优录取。

  3、专业志愿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4、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1)专业测试: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山东省承认本科院校的专业测试成绩。

  (2)录取办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地省级招办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5、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6、男女生比例不限。

  7、服装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旅游管理、旅游英语和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米。

  8、体检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对享受加分或者降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10、学院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按《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三、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网上电子注册。

  四、收费情况

  1、学费:表演类专业7000元/年·人,艺术类(含其它类别招生的艺术专业)6500元/年·人,其它类别5000元/年·人。

  2、住宿费:800元/年·人、1200元/年·人。

  五、联系方法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路552号

  邮编:054035

  网址:www.xpc.edu.cn

  电话:0319-2273053、2271766、2273028、2273678免费咨询电话:16826018

  传真:0319-2272882

  咨询QQ号码:800071979

  联系人:魏老师 王老师

相关阅读:

       2013年全国各地高校招生章程

     ...

【2013高考招生】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3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的名称为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303,在豫招生代码:6298)。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条 学院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桃贾路19号。邮编:450121。

  第四条 学院颁发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并由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五条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设立独立的招生就业中心。全面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其职责是:

  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2、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招生政策;

  4、组织实施本院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协调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复查等工作;

  6、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院务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计划及相关专业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九条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根据各地生源情况,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提档比例,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当报考我院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当报考第一专业不能被我院录取时,将依次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河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省定分数线,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通过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经有关部门批准,制定招生专业、学制、层次、计划和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2013高考招生】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面向普高生)

  一、学院性质

  1、高校全称: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1972)

  2、学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200号

  3、层 次:高职

  4、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二、高校简介

  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紧紧围绕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院现已与100多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学生就业渠道畅通。学院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奖、助、勤、补、免”五位一体的奖助学体系,通过国家奖助学金、省市各级财政资助、学院各类奖助学金和勤工俭学岗位的设立,以及多样化的企业、社会团体资助,促进学生励志成才。学院每年各类奖助学金发放额度多,受助学生覆盖面大。

  三、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对男女生比例、单科成绩不作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3、注册我院的基本条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方可以申请注册入学,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不作要求,文理科选科要求以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选科不作要求。

  4、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注册我院的考生满足第一专业。

  5、预录取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可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预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6、我院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7、我院无专业加试要求。

  8、如专业录取人数不足,由学校与学生协商后调整考生录取专业。

  9、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由我院负责。

  四、学费标准

  学费:10000元/学年;住宿费:1000元/学年

  五、证书颁发

  学生完成学业,各科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六、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2-63118838

  传 真:0512-63118999

  2、邮政编码:215200

  3、学院网址:http://www.szitu.cn

  4、电子邮箱:zb@szitu.cn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资深编...

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