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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下半年青海政法干警招录体检公告

2013下半年青海政法干警招录 政法干警体检公告

  青海省公安机关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录人民警察体检递补人员体检的通知

  根据《关于2013年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体检结果公告》、《关于青海省2013年基层政法干警(公安职位)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体检结果公告》,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定于2014年1月4日进行递补人员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递补体检的考生(具体名单附后)请于2014年1月4日上午8:30持准考证、身份证(准考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报考地人事部门开具证明,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一张二寸彩色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体检编号、准考证号)和400元体检费在西宁市共和南路青海省公交公司院内集合(儿童医院斜对面)。过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三、其他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考生在体检前,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要求空腹、不得饮酒、不得熬夜,如不注意者,后果自负。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否则视为作弊,取消体检资格。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4年1月2日

  附件:

  1、青海省2013年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体检递补名单

  2、青海省2013年基层政法干警(公安职位)定向培养人员体检递补人员名单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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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4下半年青海政法干警招录相关的政法干警

2013下半年遂宁政法干警招录面试公告

政法干警 政法干警公告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人民警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2013年下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和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闱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有关事宜

  (一)面试时间: 2014年1月11日

  (二)面试地点:遂宁市船山区顺南街小学(船山区顺南街47号)

  乘车路线:从南门商务客运车站乘4路、5路公交车至公园口站台下车后,向东直行约100米即到;从北门火车站乘5路公交车至新市场站台下车后,过干道向北行约100米至顺南街口,再向东直行约100米即到。

  (三)请入闱面试的考生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带齐相关证件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三、专业测试和体能测评有关事宜

  (一)测试(评)时间:2014年1月13日

  (二)测试(评)地点:遂宁高级实验学校外国语学校(地址:遂宁市北兴街888号,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旁)

  (三)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特警职位的所有面试人员均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测试项目和标准按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公政治〔2010〕445号)执行。测试项目为: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等四项。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男子青年一组的标准进行计分,四项总分达200分(含)以上的为成绩合格,低于200分(不含)为不合格。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四)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所有面试人员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特警职位考生专业测试4x10米往返跑、1000米跑成绩同时作为体能测评中该两项的成绩,不再重复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参加专业测试和体能测评的考生自备体育运动服、运动鞋等,一律着便装,不得着制式服装。不得携带和测试(评)无关的用品进入测试(评)场所。若有携带通讯工具的,应将所有通讯工具关闭后交指定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测试(评)资格;使用通信工具者,视为严重作弊,取消测试(评)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六)请参加专业测试和体能测评的所有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测试(评)当日上午8:30入场,9:00开始测试(评)。逾期未参加测试(评)...

与2014下半年青海政法干警招录相关的政法干警

2014青海政法干警考试公告

青海人事考试网 2014青海政法干警报名 2014青海政法干警考试

  出国留学网政法干警频道讯:2014青海政法干警考试公告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青海省2014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培养公告

  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等12部门《关于印发〈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我省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培养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培养人数、范围、程序和条件

  根据中央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我省的工作部署,中共青海省委政法委、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公务员局决定,现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军队退役士兵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录培养政法干警129名,其中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66名、面向退役士兵招录50名(含大学生退役士兵20名)、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13名。培养层次为专科教育。具体招录职位见附表或请登陆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站(www.qhpta.com)查询。招录培养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入学培养、录用的程序进行。

  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的招生条件;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要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公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见《青海省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机关公开招录培养人民警察简章》。报考年龄及其它时间界限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报名、笔试、面试、培养和录用资格。

  专科教育职位招录对象:1.高中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试点班,面向具有青海省户籍或在青海省服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招录,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2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至1996年9月1日),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27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至1996年9月1日),适应高海拔地区工作。2.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专科教育起点的试点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是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或具有青海省户籍;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必须在本省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以上两类招录对象,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至1996年9月1日),适应高海拔地区工作。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9月5日,报名调剂时间为2014年9月9日8:30-16:00。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

2015下半年青海会计从业考试报名入口

青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青海会计证报名网址

  2015年下半年青海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已经开始,此次青海会计从业考试报名的截止时间是从11月27日,那么你知道青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如何进入吗?出国留学网会计从业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5下半年青海会计从业考试报名入口”,详情请查看下文。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5年度下半年部分市、州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工作的通知

  为解决部分市、州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的需求,经研究决定,12月份除西宁市继续开展常态化考试外,在部分市、州组织开展一次会计从业资格证无纸化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地区

  海东市、海西州、格尔木市、海南州、海北州。

  青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点击进入:青海会计从业考试报名入口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问题解答

  一、 我上次考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过了两科,下次报名的时候只要考一科还是三科都要重考啊?

  答: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不保留哦,要一次性通过三科,如果一科没过,三科都要重考的。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考哪几科?

  答: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有三科: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电算化或珠算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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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青海政法干警考试加分事宜通知

青海政法干警考试 政法干警

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2013年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和《青海省2013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培养公告》,对退役士兵和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公务员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或父母一方现户籍在六州且满3年的汉族子女实行加分政策。现就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和退役士兵现场确认加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加分确认时间:

  2013年9月9日至18日。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

  二、报送材料地点:

  省公安厅(仅报考省直公安厅职位的考生与公安厅联系,各州市公安职位和各州联系。)(西宁市八一中路50号青海省公安厅) 联系电话:0971-8293214

  省林业厅(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25号) 联系电话:0971-6365007

  西宁市公务员管理局(西宁市柴达木路1号永宁白金公寓1号楼303室)(政府口) 联系电话:0971-6163414

  西宁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西宁市水井巷南口对面)(党群口) 联系电话:0971-8230447

  海东市人社局公务员科(平安县平安大道237号) 联系电话:0972-8613376

  海西州人才服务中心(德令哈市祁连路11号) 联系电话:0977-8224877、8222260

  海南州人才交流中心(青海湖北路26号海南州政府1号楼3楼) 联系电话:0974-8513856

  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西海镇商业巷31号)(政府口) 联系电话:0970-8645669

  海北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海晏县西海镇西海大街94号)联系电话:0970-8643777

  黄南州人社局公务员科(黄南州政府二楼) 联系电话:0973-8723301

  果洛州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玛沁县第一民族小学旁边)联系电话:0975-8386100

  玉树州人社局公务员科(玉树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76-8822218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符合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加分政策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在省内六州ΧΧ单位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的证明,工作证明须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原工作单位合并、撤销、破产的,由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考生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关系的证明。

  (二)符合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且满3年加分政策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父母一方户口簿,如果由于父母一方户口簿更换无法证明确切落户时间的,须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落户时间的证明,考生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须同时提供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关系的证明。

  (三)符合退役士兵加分政策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士兵退役证;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伍后报考定向招录培养试点班的,须同时提...

2014陕西招录基层政法干警公告

陕西政法干警报名 陕西政法干警招考 陕西政法干警职位表

  出国留学网政法干警频道讯:2014陕西招录基层政法干警公告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陕西省2014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公告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2部门有关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的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4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工作,为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加强全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主要从高校毕业生和部队退役士兵中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全省县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

  招录工作的原则是:

  (一)依法招录

  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

  (二)统考择优

  这次基层政法干警招录,采取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全省统一组织进行的方式,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省公务员局具体组织实施,按职位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三)定向培养

  招录职位均为县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通过定向培养,即报考时定单位、定职位、定培养层次,学生毕业后一律到招考时确定的单位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流动。

  二、培养模式和学制

  (一)专科教育

  专科教育采取高中(含同等学力)及中专学历和专科学历为起点的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

  本科教育采取具有专科学历者报考专科升本科、本科学历且有学士学位的报考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三)研究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采取法学本科为起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三、报考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对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培养层次具体条件的职位:

  1.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014年8月19日前已落户陕西省,下同);

  2.陕西生源(报考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时常住户口所在地为陕西);

  3.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4.陕西兵源(报考人员入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为陕西),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

2017下半年青海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网址

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网址 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下半年青海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网址”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要参加银行专业资格考试的同学们,祝大家考试顺利!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下半年青海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网址

  2017年下半年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8、29日举行,考试报名分为个人网上报名和会员单位集体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报名时间为8月14日9:00至9月22日17:00。本次考试采取个人网上报名方式,考试报名及相关信息均通过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和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网站发布。

  >>>点击进入2017下半年青海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网址

  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报名参加银行初级专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

2017年下半年青海四六级报名时间

青海四六级报名时间 英语四六级报名时间 四六级报名

  2017年上半年的四六级考试已经结束了,还没有参加的同学可以报考下半年的考试哦。出国留学网为大家带来2017年下半年青海四六级报名时间,希望能帮到大家哦!

  根据历次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时间安排,2017年12月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于九月开始,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出国留学网四六级考试频道,第一时间获取2017英语四六级考试详细情况。

  报考资格

  四级考试:考生须为已经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在校生或全日制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

  六级考试:考生须修完大学英语六级课程且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含425分)或2010年6月以前已获得四级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在校生和全日制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

  报名手续

  1.请勿必填写准确身份证号,后签名确认。

  2.提供蓝底一寸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收费标准

  各地不同,详见高校通知。

  《准考证》和《成绩单》领取时间

  1.《准考证》凭收费凭证或身份证在考试前一周到本部领取。

  2.《成绩单》在下次考试前一个月的中下旬凭《准考证》或身份证领取(请到)如有问题请及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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