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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备考指南:了解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备考指南 司法考试备考辅导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备考指南:了解司法考试,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备考指南:了解司法考试

  第一,司法考试ABC证说明

  A类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当年考试成绩达到公布的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A类证书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法律职业。

  B类属于国家规定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当年考试成绩达到公布的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B类证书在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后,可享受与A类证书同等的任职或执业范围。

  C类——属于国家规定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当年考试成绩达到公布的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的考生;C类证书只能在放宽学历条件地区任职或从事法律职业。

  第二,报名条件

  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教育即可,不要求有学位,不受专业限制,本科学历含:统招、自考、成考、函授、网络本科,其中党校本科不能报考,如果你的户口在放宽地区,那么学历是法律专科即可,放宽地区查询。

  第三,考试科目(总计15门法律)

  共4卷,每卷150分,总计600分,360分过关。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6个案例题、2个写作题。包括:试卷一、二、三所列科目。

  前述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第四,司法考试报考安排

  司法考试每年大约在5月底发布考试大纲,6月上旬—6月底网上报名,现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取消了现场确认,一般安排在9月份的第三个周末考试。

  第五,司法考试指定教材

  司法考试官方指定教材全名为201*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共三卷)。

  第六,关于通过率的问题  

  各位报考的学员无需关注通过率多少,自己尽最大的努力学习就行了,通过率对你来说只有一种可能,要么是通过,要么是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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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重点: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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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司法考试重点:司法效率

  效率,也称“效益”,作为经济学上的概念,表达的是投入与产出、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即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取得最多的效果。效率强调对资源利用的有效性,宏观层次是指资源配置的效率,微观层次是指经济活动的效率。

  司法效率强调的是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要提高办案效率,不拖延积压案件,及时审理和结案,合理利用和节约司法资源。司法效率要求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人员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对法律负责,不断改进工作,迅速及时进行司法活动,在司法、诉讼的各个具体环节都要遵守法定的时限;同时,司法程序的设计还应使当事人以最少的耗费利用诉讼制度。司法效率大致包括司法的时间效率、司法的资源利用效率和司法活动的成本效率三个方面。

  司法效率与制度安排密不可分、与主体能力有直接关系,也受司法环境制约。因此,提高司法效率要求合理进行诉讼程序的制度设计,推行司法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司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勤勉敬业,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改善外部的司法环境。

  我们需要认真理解和处理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关系。司法公正是司法永恒的目标追求,提高司法效率是适应我国社会新的形势发展的要求。在司法过程中,宜坚持“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当代社会的法律和司法不仅仅要追求正义,而且还要以效率作为正义的补充。

  近年来,我国法院不断完善诉讼程序制度,完善审判独立制度,提高法官素质,加强司法政务管理,努力提高司法效率,建立公正、高效的审判工作机制:一是实行立审分离,繁简分流,改进简易程序;二是强化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作用,完善独立审判制度,提高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强化审限意识,严格禁止超审限审理案件;四是加强对诉讼调解工作的指导,提高诉讼调解水平;五是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司法效率。同时努力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法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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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重点: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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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司法考试重点:司法公正

  1.中国古代社会强调司法官吏严格执法、大臣经义决狱、皇帝屈法伸情以实现司法公正。晋代刘颂认为,对具体案件的审断,“主者守文”,即司法官吏必须依律办事,严格执法。如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则由“大臣释滞”,即赋予中央主管司法的大臣一定的解释、变通之权。至于超出法律之外的“非常之断、出法赏罚”,那就“人主权断”。

  2.近代西方各国重视司法公正,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指出: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

  3.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

  (1)司法活动的合法性。

  (2)裁判人员的中立性。

  中立性原则是现代程序的基本原则,中立是对法官最基本的要求,法官应当做到利益无涉性和情感自控性。

  (3)司法活动的公开性。

  (4)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

  要求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并且法院平等地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

  (5)司法过程的参与性。

  要求作为争议主体的当事人能够有充分的机会参与诉讼程序,提出自己的主张和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并反驳对方的证据、进行交叉询问和辩论,以此来促使法院尽可能作出有利于自身的裁判。

  (6)案件处理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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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重点:司法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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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司法考试重点:司法的功能

  司法是实施法律的一种方式,是一种判断性的活动,对于实现法律目的、发挥法律作用、保障法律权威、维持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司法是运用法解决个案纠纷,将法适用于具体案件的过程。司法既是使书本上的法落实转化为具体的行动中的法律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对法进行宣示,使民众形成具体的法认知的过程。司法所担负的功能除了将社会纠纷消解在法程序之中外,还负有适用法、发展法的社会职能,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司法在社会生活中承担着广泛的功能。我们可以从应然和实然两个层面理解司法的功能定位。就司法的应然功能而言,除法院组织法对司法职能的规定外,我们通常说的“定分止争”、“惩奸除恶”、“止恶扬善”、“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以及亚里士多德讲的“校正正义”等,大都属于人们对司法功能的应然期待和理想要求。在这种应然的语境下,人们往往会误以为,立法权和行政权出现滥用并不可怕,只要司法能够公正独立高效权威地发挥其功能,权力、违法犯罪、冤假错案、定分止争等事关公平正义的诸多问题,最后似乎都可以通过司法得到解决。

  然而,就司法的实然功能而言,司法实际上能够发挥什么样的功能,在不同法律文化传统、不同司法体制、不同政治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中,司法的实际功能是千差万别甚至是迥然而异的,司法的实然功能与应然功能之间是有相当差距的。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由于受到体制、机制、文化、经济社会条件、法官素质、职业伦理等多种内外部条件和因素的影响制约,司法的实然功能是比较有限的。于是,人们对司法应然功能的高期待与其实然功能的低现实之间,产生了较大的反差,司法功能定位得越高,其反差就越大。因此,我们应当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探讨充分实现司法功能所需要的各种条件,实事求是地对司法作出功能定位,赋予它实际能够承担和实现的功能。

  从总体上看,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1.解决纠纷。解决纠纷是司法的主要功能,“在生存与竞争的社会,对立与纷争的发生乃无法避免的事实。若任由其以暴力解决,则人类将在丛林之弱肉强食中消灭殆尽。为求社会的久远,人类的和平共存,势必明确地解释及适用法,解决内部纷争,维持其统一的秩序”。②于是乎,司法须走上前台担当主角,解决纠纷以维持社会秩序和正义。日本法学家棚濑孝雄曾经说过,审判制度的首要任务就是纠纷的解决。③美国学者卢埃林更深刻地指出,解决争端是法院最为重要的职能,并始终为其他功能的实施创造条件。④因此,解决纠纷是司法制度的普遍特征,它构成司法制度产生的基础、运作的主要内容和直接任务,亦是其他功能发挥的先决条件。

  在我国社会,从程序上解决已不能适应社会的要求。解决纠纷仅仅意味着案件处理的程序与实体暂告终结,但当事人、社会并不一定偃旗息鼓,有可能上诉、申诉、上访案了事不了,官了民不了。如果无法消除当事人心理与精神的对抗对立情绪,使诉讼不断升级,则司法解纷功能远没有实现。人民法院要从根本上实现解决纠纷功能,不仅...

2017司法考试失败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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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败原因:忽略基础,过于浮躁

  我本以为我是重点大学的法学本科生,对法律基础知识了如指掌,在复习过程中常常忽略基本知识点。从来没有认真的对待过三大本,只是偶尔翻翻,也没有认真的研究过真题,更不用说什么司法考试基础专题讲义了,所有的东西一看感觉都会,然而做题时却错误百出。

  ◆感悟总结:司考复习是一个潜移默化,厚积薄发的过程,你对它越忽视,它对你越冷漠,你越重视它,它也就越重视你。同时,要深刻领会“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句话,眼高手低最终的结果是一败涂地。

  

失败原因:盲目复习,手忙脚乱

  和朋友一起复习的时候,好多好心人向我推荐过软齐林老师等的讲义及音频课件,以及许多过关牛人总结的知识点及复习方法。但我觉得那些都不靠谱,自己一味的看书,做模拟题。后来考试中才见分晓,他们大部分都过了,我没有。

  ◆感悟总结:现在看,偶尔看一个老师的讲义,发现比书上讲的不但详细,专业,而且条理更为分明。听了课件才知道什么是名家之谈,才发现那么多的人花大价钱报班并不是犯傻。老师对一个知识点,一个专题的讲解更为生动、形象,老师的讲解不但对一个知识点本身的概念,特点进行透彻的讲解,而且还通过该知识点延伸到历年真题,进而分析试题的命题规律,并推断命题人再次对该知识点出题的动向会在那儿,这些都是个人在复习过程中所无法达到的。还有最为重要的一点,复习过程中遇见的模糊地带可以通过听课件来明晰!

  失败原因:学习方法随意而行,人称“任我行”

  好多一起复习的朋友很羡慕我,说我太幸福了,太潇洒了,想学就学,想睡就睡,想玩就玩,我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复习之前一直没有制定科学、可行的复习方法,因此在复习时候是东一榔头西一锤,漫天撒网,即没有每天的复习目标,更没有阶段性复习目标,看起来确实很潇洒,但谁也没想到后来是失败总结。

  ◆感悟总结:要想从失败过度到成功,制定合理可行的学习方法至关重要。阶段性的目标必须明确,比如第一阶段的基础知识复习要达到什么效果,在哪些时间段完成。阶段性性大框架下的小计划也要具体明确,每天学几个小时,今天学哪些科目,看什么书等等。有了详细的计划,还得严格的去执行,不能以“任我行”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计划,而应该循规蹈矩,这方面的经验大家就看看司法考试复习备考经验的文章吧,挺全的。

  失败原因:复习没有把握住主次,眉毛胡子一把抓

  我的复习顺序是: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三国法……。到后来许多重要的科目,如商经法,行政法没时间复习,民刑法也只是草草看过,法理学及三国法也并没有得到理想的分数,因此失败的结果必然会出现。

  ◆感悟总结:复习司法考试要分清主次,要抓主要矛盾。前辈们曰“得民刑者得司考”,这话说的一点也不错,民法、刑法及其诉讼法占司法考试的大部分分值,而小法如法理,三国法等占的分值较少。因此在复习过程中投入在民法和刑法等重要部门法上的时间和精力要多于小法,某些小法,从某种程度上说完全可以放弃。所以,对重要部门法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了司法考试的成败。

  失败原因:没有学会总结回顾

2017年司法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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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司法考试科目

  根据司法部网站发布的往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知悉,2017年司法考试改革后,内蒙古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大致不会有太大变动,预计将于2017年9月下旬举行。

  预计2017司法考试科目、内容如下: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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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复习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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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凡准备参加司法考试的新手朋友们,在复习的初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以下五大致命误区。做如下阐述,虽较尖锐 ,莫怪,多少算提个醒吧:)

  误区一:颠倒学习的次序

  抓不住重点,分不清主次是最令人头疼的!有些人啊,好不容易搞到09年的辅导教材,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从第一册看起(人家排的第一册嘛,当然要从头开始了。呵呵,是吗?)。还有同志(尤非法本者)想,我没有理论基础,那就先看法理吧。别以为通过几天的学习,我们的理论就上得来。有些人更搞笑的,学到最后,不要掌握的,掌握的是头头是道,该掌握的,却是一窍不通。结果丢了西瓜,拣了芝麻!别忘了,这只是一场考试,不是做实务哦!

  误区二:一开始就背法条

  法条很重要,但法条绝对不是靠背诵搞定的。很多人现在就拿着本《法条汇编》狂背之,真正做到法条不离手。结果呢,背来背去,背到最后,脑中一片空白,全是一本糊涂账!因为他背的只是表面的文字(这些谁都认识的汉字),却无法悟及法条背后的精华法理所在。其实,在考试的时候,即使把法条汇编放在他的面前,他也不一定就能考到360分。否则的话,司法考试就没有它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了。请记住,司法考试是一个资格考试,是选拔性的考试。不是记忆大比拼!

  误区三:题海战术

  说实话,司法考试的题目就是一个字——多。既然多嘛,那就题海战术、大海捞针了。嘿嘿,对于司法考试,我想最终“针”是没法捞到的,“海藻”倒有可能的。除了真题,很多题目都是有数量没质量的。好些题都抄来抄去,重复的现象比较多,当然答案错的也比较多!像这些题目,做了只会浪费时间,还倍受打击。

  有些朋友呢,基础还没有打好,就拼命的做题,老想检测一下自己的水平。结果呢,做来做去,就是没有办法把那三本书丢掉。越做越没有信心、越做越感到今年要玩完了。做了许多无谓的牺牲,浪费了许多宝贵时间。

  误区四:死啃书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有些同志虽然没有达到破万卷的境界,但“三本辅导教材”肯定是破了。6张封皮掉了5张,还有一张随风飘动,摇摇欲坠。书内更是缤纷世界,五颜六色。黑笔、蓝笔、铅笔、红笔、水笔是样样齐全,密密麻麻,那些小四铅字早已压入“雷峰塔”下,见不了踪影!几本书是啃了一遍又一遍,就差没有把骨头吞下去了。有什么用啊???不听专家讲课,不做真题,不归纳不总结,到最后只有榜上无名了。

  误区五:老感到时间不够用

  这是个心理问题(应该可以划分在强迫症内)。很多人都有这样的误区:我买的学习资料都要看的、我买的练习资料都要做的、我网校课程都要听的(不做不就浪费了嘛!)。然看着那一大堆的有用没用的资料,就会一种莫名其妙的不安:天哪,我把这些资料翻完一遍要花多长的时间啊?我的时间来得及吗?所以有些人就拼命的赶进度,结果呢,书是看完了、题目是做完了,司法考试却88了。要那么多时间干嘛,合理安排,800个小时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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