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2017青海省社保政策栏目,提供与2017青海省社保政策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17青海省社保政策

2017青海省社保政策 青海省社保政策 青海的社保政策

  以下是出国留学网政策频道编辑为您整理的2017青海省社保政策,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出国留学网(m.liuxue86.com)查看。

  2017青海省社保政策

  新年即将来临,随着社保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积极作用。青海省也不甘落后,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对社保政策中的,养老保险改革,失业保险改革和医疗保险改革等方面积极做出调整。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社保是民生之基。去年,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省5大社会保险8个险种全部完成年度扩面任务,社保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稳步调整提高社保待遇标准,多项社保指标继续走在西部或全国的前列。全面超额完成年度社保扩面任务,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03万人、235.2万人、28.9万人、97.4万人、454.5万人、40.8万人、59.8万人、49.1万人。

  在养老保险改革方面;

  我省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中,人社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行了海量数据测算,建立了“一主多辅”的政策体系。2016年从1月开展参保登记、缴费申报,4月份实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到年底参保单位6053户、参保人员28.9万人、参保率达到99%,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国最前列。

  在医疗保险改革方面;

  统筹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全国,我省率先整合了城乡居民医保体制,率先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省级统筹,率先调整了基本医保的三个目录,率先开展了商保机构参与全省的城乡居民医保经办工作。积极推进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自我加压、紧锣密鼓,加快推进医保省际之间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实施医保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农牧民全部纳入医保范围,全年支付医保费用4.02亿元。

  在失业保险的改革方面;

  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在2015年降费基础上,2016年再次阶段性降低了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三项降费每年为企业减轻负担4亿元。继续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全年支付稳岗补贴1.63亿元,惠及企业1005户、职工22.7万人。

  青海省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liuxue86.com

  我省连续12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目前我省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基本养老水平列西北五省区的前列。第4次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列全国第6位。调整提高了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以及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有效提升了参保群众的获得感。

  青海省在社保政策取得巨大成就时,并对2017年度社保政策做出规划;

  社会保障对于兜牢民生底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年我省要从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障可持续性出发,既抓好已出台改革举措的落实,又按计划推出新的重点改革举措,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一)积极做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承接工作,继续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二)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加快省际...

与2017青海省社保政策相关的政策

2017青海省医疗保险政策

2017青海省医疗保险政策 青海省医疗保险政策 医疗保险政策

  以下是出国留学网政策频道编辑为您整理的2017青海省医疗保险政策,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出国留学网(m.liuxue86.com)查看。

  2017青海省医疗保险政策

  1.大病医疗报销比例

  大病医疗险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达80%-100%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青海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由510元提高到550元。全省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率分别达99.81%、99.64%、99.69%,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8%。

  3.大病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重点救助对象住院救助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救助比例达到80%至100%,年救助限额从3万元提高到5万元至6万元;特困供养对象按100%给予救助、其他救助对象按80%给予救助。

  青海医疗保险报销案例

  家住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口镇的武存桂,因为十二指肠瘘在南京军区总医院住院治疗,总共花了35万余元的医疗费。基本医保报销了10万元,按规定又报销了19万元的大病保险基金,最后他自己只花了6万元。

  拓展阅读:

  国家卫生计生委于7月26日上午10时在西直门办公区2号楼1层新闻发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青海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进展。

  7月26日,国家卫计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青海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进展。在发布会上获悉,青海省自2012年起建立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已为16.3万名患者支付大病医保基金8亿元,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

  此外,就医改中涉及的编制问题, 青海省卫计委副主任、医改办副主任王晓勤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青海省有自己的特殊情况,自2011年起基层医务人员数量增加了近50%,且“原编制暂时不动”。

  大病保险不限病种,实报比例达70%

  “我们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运行过程中报付比例较高,实际报销比例已经到了70%。”青海省省委副秘书长、省医改办主任侯鹏宁表示,主要原因是起付线比较低,只需要5000元。

  据侯鹏宁解释, “2015年青海农牧民可支配收入是7900多元,城镇居民已经达到24000多元,但是我们的起付线只有5000元,这可能在全国也都是比较低的。”

  侯鹏宁还指出,青海省把起付线扣除以后,大病再按80%来报销。另外,民政的救助对象实际比例达到90%,五保户和特困户则全额报销。

  与此同时,根据发布会上通报的内容,青海省的大病保险制度没有病种限制,没有规定哪些必须确定为大病。liuxue86.com

  另据侯鹏宁介绍,青海省大病医保筹资标准是人均50元,高于一般中西部省份20至30元钱的标准。而且,群众不额外增加负担,“就是不再额外拿钱,我们大病保险基金的钱是从原来的医保基金中专门列支,而不是群众专门为大病医保再拿钱。”

  此外,青海省的大病医保已经为16.3万名患者支付大病的医保基金8亿元。针对大病报付比例高对大病医保基金造成的压力问题,侯鹏宁称,青海省基本上实现了大病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他表示,青海省大病医保制度启...

与2017青海省社保政策相关的政策

解读2016青海省高考加分政策

青海省高考加分政策 青海省高考加分 2016青海高考加分

  下面是出国留学网高考资讯栏目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16青海省高考加分政策解读与热点问答,详细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请问下一期中考复习指南什么时候发布、今年高考(精品课)加分政策有没有变化……”自“西海都市报中高考咨询室”开通以来,很多考生和家长通过各种方式咨询有关中高考方面的问题。连日来,咨询高考加分政策和中考农村专项招生的家长很多,为此本报记者连线相关部门,第一时间为家长解读政策。

  热点回应:青海省已调整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逐步取消的加分项目

  (一)公安系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增加10分的项目,自2016年起,每年递减2分,2020年取消该加分项目。

  (二)农牧民独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增加10分的项目,自2016年起,每年递减2分,2020年取消该加分项目。

  继续保留的加分项目及其适用范围

  (一)保留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1.对连续在牧区(六州)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其户口在当地、从小学到高中全过程与当地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同等教育条件者,增加10分投档。其中,在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从初中一年级起至高中毕业一直在当地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年以上、现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增加20分。此项加分适用省内外所有高校。

  2.对玉树州、果洛州、黄南藏族自治州“民考汉”考生,小学、初中、高中全过程一直在当地就读、与当地的汉族学生接受了同类教育、参加了同类试题的高考,选报省内院校的,在享受原照顾加分条件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二)保留5项国家加分项目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5.少数民族考生在向省内外院校投档时,增加20分。其中在向全国省属院校投档时,再给六州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5分,累计为35分。

  以上加分项目及分值,如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除特殊规定外,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累加。

  热点回应:今年西宁市城区中考中招继续实施农村专招计划

  今年,西宁市城区中考中招继续实施农村专项招生计划,西宁市三所示范高中学校(湟川中学、西宁五中、西宁十四中)面向大通、湟中、湟源农村户籍的考生专项招生,每校招生一个班,每班50人。让农村孩子也能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全面提升农村孩子素质,为实现教育脱贫打下坚实基础。

  值得一说的是,今年再次扩大均衡招生比例,由50%增加到55%,进一步发挥招生政策对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的导向作用,有效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逐步提高薄弱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提醒考生考后关注青海高考分数线、青海高考成绩查询、青海高考志愿填报、青海高考录取查询信息:


2017云南省社保政策

2017云南省社保政策 云南省社保政策 云南社保政策

  以下是出国留学网政策频道编辑为您整理的2017云南省社保政策,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出国留学网(m.liuxue86.com)查看。

  2017云南省社保政策

  第一条 为了保障城镇企业职工离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及其职工,外国投资企业、外国企业驻滇机构及其中方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本人、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等非工薪收入者。

  第三条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到本世纪末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当遵循社会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政策统一,管理法制化,行政管理与保险基金管理分开的原则。

  第四条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依法实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并由企业自主选择经办机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职工自愿参加,并由职工自主选择经办机构。

  第五条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地、州、市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经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先维持原有的县(市)级统筹,并积极创造条件过渡到地、州、市级统筹。

  第六条 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有关具体业务。

  2017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

  第七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财政给予支持。

  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困难时,由同级财政给予支持。

  第八条 企业和职工应当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开户银行代为扣缴;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在职工本人工资收入中代为扣缴。

  第九条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统筹费率为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1%。

  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按前款规定的统筹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统筹费率未达到13%的,按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3%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从本办法实施后满2年起,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21%的统筹费率。

  (二)统筹费率超过13%的,按实际统筹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每2年提高1至2个百分点,最终达到21%的统筹费率。

  (三)统筹费率超过21%,采取个人缴费增...

2017河北省社保政策

2017河北省社保政策 河北省社保政策 河北的社保政策

  以下是出国留学网政策频道编辑为您整理的2017河北省社保政策,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出国留学网(m.liuxue86.com)查看。

  2017河北省社保政策

  日前,河北省政府出台《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2017年,河北省将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工作将在今年内全面完成。

  医保将实现城乡一体化,新农合将消失

  记者昨天从河北保监局获悉,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将在六个方面实行统一: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

  “以药品目录为例,目前农村居民的医保用药范围广度不如城镇居民,而且即便是同一类药品,也会有品牌、价格等方面的差异,统一医保目录后,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河北保监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

  据悉,现行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都将合并,建立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此外,各地将按照“筹资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的原则统一政策。这意味着,整合后百姓可享受的基本医疗“服务包”可以向较高的标准看齐。比如,以前在县级及以下乡镇卫生院就医,制度整合以后还可以在地市级医院就医享受本地而非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现在我省的农村居民参保的是新农合,整合后,新农合这个概念就消失了。”河北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说。据悉,对广大农村居民更为有利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要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同时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这意味着在一些地方可能要在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扩大的情况下,保持其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不下降,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有望进一步提高。“这在筹资水平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已实属不易。”河北石家庄一位三级甲等医院负责人如是表示。

  整合后的医保新政策、新变化:

  覆盖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liuxue86.com

  实行年缴费制度

  居民以家庭、在校学生以学校(以身份证为基本信息)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统筹地区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统一筹资政策

  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

  统一缴费标准

  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各统筹地区个人(含学生)执行统一缴费标准。

...

2017福建省社保政策

2017福建省社保政策 福建省社保政策 福建的社保政策

  以下是出国留学网政策频道编辑为您整理的2017福建省社保政策,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出国留学网(m.liuxue86.com)查看。

  2017福建省社保政策

  【对象】

  两类人员纳入范畴

  近日,福建省人社厅发出关于在福建省城镇就业的农村户籍居民参加或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相关事项。

  根据通知,持有《居住证》的福建省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居住地从事个体经营(无雇工)以及灵活就业的,本人自愿,可以城镇个体经营者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城镇居住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福建省农村户籍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自谋职业的,持有《居住证》的,可在城镇居住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另外,尚未取得《居住证》的福建省农村户籍人员,可先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取得《居住证》或在企业等用人单位就业时,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养老保险关系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接续。

  【缴费基数】

  每人每月缴纳320元

  根据通知中明确的缴费办法,缴费方式可以选择按月或按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将按福建省城镇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执行,并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同步调整;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12%划入社会统筹基金。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福建省城镇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1600元,缴费比例为20%,即每月缴纳320元。liuxue86.com

  【养老保险待遇】

  缴费满15年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通知明确,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并从缴费年限满15年的次月起办理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程序】

  向城镇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想要办理参保登记的人员,可向城镇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其中,符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福建省农村户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当地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从事个人经营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向城镇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参保登记。

  符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福建省农村户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当地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向城镇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参保登记。

...

2017浙江省社保政策

2017浙江省社保政策 浙江省社保政策 浙江的社保政策

  以下是出国留学网政策频道编辑为您整理的2017浙江省社保政策,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出国留学网(m.liuxue86.com)查看。

  2017浙江省社保政策

  参保人员和疾病全覆盖

  目前,我省大病保险已经覆盖2634万人,建立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后,预计全省5069万名基本医保参保人员都能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按规定,大病保险政策中‘大病’的概念是按医疗费用界定的。”该负责人说,这不仅涵盖了原来新农合重特大疾病救助所规定的22种重特大疾病,也涵盖了前期各方比较关注的部分罕见病,将覆盖范围拓展到了所有疾病,避免出现病种歧视,较好维护大病保险政策公平性。

  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大病保险按照自然年度进行结算,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起付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参照各设区市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确定,最高补偿限额按起付标准的10至15倍设定,支付比例不低于50%,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2017浙江省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首批纳入15种急需药

  目前大病治疗往往涉及高值药品,而很多高值药品和治疗手段并没有纳入现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由于医保基金资源供给的有限性,在起步之初,不可能将所有高值药品同时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接下来,我们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谈判,将大病治疗必需、群众呼声强烈、疗效明确的高值药品逐步纳入我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医保财政补助又提高了

  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财政补助标准: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0元以上,其中,省财政对全省两类六档地区转移支付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55元、231元、204元、154元、103元和54元。

  解读:在很多人印象里,医保是分“级别”的,比如城市户口的人,可以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农村户口的人,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它的简称是“新农合”。两者不仅名字不同,而且保障的范围、金额也有差别。

  让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轨的工作,这些年一直在进行,这项政策受惠最大的,当然是全省近3000万农民了,实施新农合的目的,就是提高农民医药费用报销水平,保障农民身体健康,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农民能享受到哪些好处

  数字:新农合的参加人数,从2003年的831万人,到去年有2586万人,参合率达到了97.7%,而那些农村五保户、低保家庭和特困户等困难群体,继续落实其新农合个人出资部分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

  解读:浙江从2003年开始新农合试点之后,这12年时间里,有八次列入每年的“十大民生实事”,共有5.7亿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偿,为农民报销医药费用685亿元。liuxue86.com

  在住院报销方面,2014年全省每100个农民中有9个住过院,享受了住院报销。而2003年这一比例仅为2.5%。在农村,“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很普遍,不过省卫生计生委在2008年和2013年分别做了两次家庭卫生服务调查,对比的数字很能说明问题,农村地区因经济困难应住院而未住院的...

2017安徽省社保政策

2017安徽省社保政策 安徽省社保政策 安徽的社保政策

  以下是出国留学网政策频道编辑为您整理的2017安徽省社保政策,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出国留学网(m.liuxue86.com)查看。

  2017安徽省社保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

  第三条 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 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地方税务机关有权对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和标准

  第五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包括下列单位和个人: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三)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四)工伤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五)生育保险费的征缴范围由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规定。

  上述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

  第六条 社会保险费费基为缴费单位工资总额。其中: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本人工资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缴;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缴。

  第七条 社会保险费的费率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费率

  单位缴费率在全省未统一前暂按省人民政府授权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缴费费率执行。

  职工个人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的缴费率为本人工资的5%;以后逐步调整,最终达到8%。

  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的缴费率暂定为本人月收入的16%。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

  单位缴费率由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规定,超过单位工资总额6.5%的,须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职工缴费率为本人工资的2%。

  (三)失业保险费费率

  单位缴费率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职工缴费率为本人工资的1%。

<...

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