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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审计师考试法律考点之审计法

审计师考试法律考点 审计师考试重点

  2016年审计师考试即将到来,希望考生们能多做多记,查漏补缺,把握好时间,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考出优异的成绩,出国留学网审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审计师考试法律考点之审计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审计法涵义和审计法律关系

  (一)涵义:调整审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审计法的渊源:《宪法》关于国家审计的规定、《审计法》、关于国家审计的行政法规、关于审计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地方审计法规

  我国审计法制定、实施和修订情况(略P412)。

  (二)审计法律关系(P412)。由审计法所规定和保障的权利义务关系

  审计法调整对象:国家审计关系--审计机关与各级政府之间的审计关系、审计机关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财政资金单位的审计关系

  审计法律关系要素:

  (1)主体。国家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被审计单位和第三方

  (2)客体。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

  (3)内容。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审计监督的原则(掌握P412)

  1、依法审计原则。审计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2、独立审计原则。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三、我国审计机关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任免(P412)

  1、中央审计机关的设置以及负责人的任免

  审计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审计长由总理提名,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人选,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任免。副审计长由国务院任免。

  2、地方审计机关的设置以及负责人的任免

  地方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和上级审计机关)

  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也应该依照法定程序。

  四、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关系(掌握P414)

  国家审计又称为政府审计,是指由专门设立的政府审计机关依法对公共资金的运用状况进行的审计。国家审计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其目的是对依法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内部审计是指由各单位内部设立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本单位的资产资金的使用效率、经济活动或经营活动的效益等进行的审计监督。

  社会审计是指由社会审计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反映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资产质量、经营绩效的财务会计码的真实、客观和公允性实施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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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审计法相关的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2018年初级审计师专业相关知识章节复习试题:审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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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参加2018年审计师考试吗?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2018年初级审计师专业相关知识章节复习试题:审计法>,供你参考,更多审计师考试的资讯,本网站将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2018年初级审计师专业相关知识章节复习试题:审计法

  (第四部分)第二章审计法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审计机关的职责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B、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C、审计署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D、会计师事务所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2、下列关于审计管辖权的转移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审计法规定,上级审计机关可以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部分审计事项,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

  B、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可以直接进行审计,但是应当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C、上级审计机关可以授权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的事项是有限制的

  D、上级审计机关授权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的事项是无限制的

  3、两个以上的审计机关对审计管辖范围的划分发生争议时,由其共同的上级审计机关确定审计管辖的原则是:

  A、指定管辖原则

  B、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原则

  C、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原则

  D、指定隶属关系原则

  4、下列不属于审计法规定的审计机关权限的是:

  A、处理处罚权

  B、追究刑事责任权

  C、检查权

  D、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权

  5、关于审计机关及其负责人的任免,下列相关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审计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

  B、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审计署审计长由总理决定最终人选

  C、审计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D、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政府批准,可以在其审计管辖范围内设立派出机构

  6、下列不是审计法律关系主体包括的内容的是:

  A、国家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

  B、被审计单位

  C、第三方

  D、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7、由政府首长签署命令发布的在本行政区域内适用的关于国家审计的规范性文件是指:

  A、行政法规

  B、部门规章

  C、地方性政府规章

  D、地方性法规

  8、下列关于审计程序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审计程序从阶段上可以分为选择审计方法、搜集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三个阶段

  B、遇有办理紧急事项、被审计单位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与中国审计法相关的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审计法规科述职述廉报告范文

审计述职述廉
  今年我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综治委及县委办等综治成员单位的直接指导下,在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我们始终以实践“三个代表” 和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以及学习十七大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始终把抓稳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有效地遏制了重大案件的发生,化解了多宗矛盾纠纷,维护了我乡的社会稳定,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一、强化自身素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如果没有一只的政治素质较强和业务技能较高的队伍,是很难完成这项工作的,基于这一点,在围绕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十七大精神的基础上,还加强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等的学习,提升自己和全体班子的工作素质和基本技能,以适应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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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法制年”学习培训工作总结

培训工作总结 审计培训总结

  培训就是再充电,就是再学习。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审计法制年”学习培训工作总结,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出国留学网。

  省厅在全省审计机关范围内开展了“抓建设、练内功、提效能”的五年行动计划,20xx年度是省审计厅开展的“审计法制年”活动。我局积极利用这一契机在全局进行了一周的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培训。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在思想上、认识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更加进一步认识到我局在年初实施这一行动的重大意义,并对学习的内涵也有了进一步的理解。我的体会如下:

  一是不断加强学习,增强自己的理解素养。这次我局组织的学习培训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周时间,但我深切感受到与以住的学习相比,学习的效果截然不同,因而认识也就非常深刻。以往的学习只是单纯的政治方面的多,自己的主动性不强,这次学习是与我们审计息息相关的修改后的《审计法》、《XX省审计监督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于指导我们今后的工作有着很大的意义和帮助。审计人员的素质要不断提高,关键在于学习,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实践,才能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并积极总结和提高。加强审计理论学习,才能使我们不断老化的知识得到及时的修整,适应现时经济环境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政治理学习,才能使我们思想过硬、防止思想庸俗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用先进的思想武装自己,用进步的东西抵制错误的东西,否则,就容易被消极落后,腐朽陈旧的思想文化所迷惑。

  二是能力建设的关键是提高自身素质。每一个审计人员都要把能力建设作为重心,而提高自身能力的关键要提高自身素质。现代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如果我们不及时调整自己加强学习,提高自身各方面素质跟上时代的步伐,我们只能被淘汰,胜任工作更无从谈起。时代的发展要求我们必须站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前列,努力学习,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本领,为发展审计事业尽力而为,同时还必须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三是提高队伍素质的唯一途径是加强学习。当今社会是法制社会,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更好地做好审计工作,适应时代的要求,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要端正态度,大兴学习之风。作为我们基层审计人员,必须树立终生学习的观念,端正学习态度,珍惜每次学习培训的机会,我们学习培训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更好地做好审计工作,用理论指导实践,要学有所用学以致用。

  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们丰富了自己的知识面,扩大了自己的视野,使自己的思维更加理性,提高了自己的审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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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审计法院公布巴黎政治学院管理调查报告

管理 该校 巴黎
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 2012年12月28日 10时讯

法国审计法院(Cour des comptes)于11月22日公布针对巴黎政治学院(Sciences Po)内部管理进行的调查报告《巴黎政治学院:强烈的野心,缺失的管理》(Sciences Po, Une forte ambition, une gestion defaillante),指出该校内部营运的多项反常情形,并提出改善建议。

巴黎政治学院是国家政治科学基金会(Fondation nationale des sciences politiques, FNSP)与巴黎政治学研究院(Institut d'etudes politiques de Paris, IEP)于1945年合组学校的统称,取代了原先的政治学自由学院(Ecole libre des sciences politiques)。

审计法院针对该校2005年到2010年间进行的调查凸显了该校的蓬勃发展,但也揭露了经费运用掌控不足与管理上的重要缺失,造成许多异常情形。报告分为三大部分:

1.非典型的体制结构与複杂的组织:
当初决定成立两个单位(FNSP与IEP),并将IEP的财务与管理交由FNSP负责,是为了保留政治学院自主性,同时将其融入国家高等教育系统而达成的妥协方式。事实上,IEP是隶属高等教育与研究部的科学、文化与专业性质公立机构,但由FNSP负责行政与财务管理,IEP本身并无预算与行政人员。
  
这种模式形成一种複杂的行政组织。因管理运作与教学活动切割,且研究也与教学切割,导致政治学院整体管理困难。

2.由高价获得的迅速发展与多项革新:
自2005年起,政治学院发展并扩大了整体活动领域。学生人数几乎倍增。2010-2011学年度学生人数超过一万人,其中外籍学生佔35%。学校并延续2001年《优先教育公约》(conventions education prioritaire)精神,持续追求学生来源多元化,2011年已有26%的学生为政府社会助学金学生。最后,学校也发展了研究活动,特别是以个人合约(contrat prive)聘用了50余名教师研究员(enseignants-chercheurs)与常任研究员。

由于政治学院学生培育费用高过大学生,学生人数增加也造成经费负担大幅增加:在2005年至2010年间,FNSP的预算由7千870万欧元增至1亿2千711万欧元。此涨幅主要由提供该校超过50%资金来源的政府,及依家庭收入多寡而缴交不同学费的学生承担。在2005年至2010年间,法国政府对FNSP的补助费用由4千770万欧元增至6千360万欧元,而学费收入则由990万增为2千790万。

然而,在此背景下,政府并未以对等交换或管理与追蹤支出的规定限制提供充分的财务支援。现在,因国家财务状况,而必须在FNSP的核心问题中强制加入这项要求。

3.显示众多不正常情形的管理:
审计法院的调查揭露了该校在此段时间内物质与财务管理上的众多缺失。其中值得一提者如下:
(1)未遵守2005年6月「不受公众交易法规定之某些公或私法人交易规範」。
(2)在未经行政委员会许可,且未告知政府相关部门的情况下,签订了一项可能带来风险的1千500万欧元「有毒」结构化贷款。


(3)发展出一套不透明的基金会员工薪资系统。
(4)教师-...

如何有效的备考作答经济法和审计

注册会计师备考经验 注册会计师备考计划 注册会计师备考攻略

如何有效的备考作答经济法和审计

迎战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赢在起点。出国留学网考试专栏给你提供合理有效的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目备考考试试题及考点攻略。

    《经济法》

      对于《经济法》科目,只有一个字——背。但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去进行记忆,一方面这样会比较好记,另外在做主观题的时候也能够正确运用,避免出现把法律条文张冠李戴的错误。经济法重点内容很突出,每年考试重点章节的分数都在70多分以上,大家只要把握好重点章节,尤其是新增章节,应该就可以通过了。建议考生们经济法最好在最后这半个月时间再背,否则容易忘记,对于一些比较难记的东西可以等到考场的时候再翻翻书,磨磨枪。

  一、单项选择题:

  《经济法》科目的单选题在五个题型中毕竟属于难度最小的一个题型。能否在单选题中拿到尽可能高的分数(20分左右)是考生顺利通过考试的基础。

  在做经济法单选题时,建议考生分三步出招:(1)切忌意气用事,从容看题。(2)躲避虚招。有些题目要求考生选择“不正确”、“不属于”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选项,千万不要大意,躲避这些文字陷阱。(3)找到要害。大家最好把四个备选项都认真看一遍,仔细权衡后,找出出题者考查的知识点。

  二、多项选择题:

 《经济法》科目的多选题难度较大。根据注册会计师考试要求,每题的备选答案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每小题均有多个答案,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能力等级要求很高。

  经济法多选题常常喜欢根据教材中散落的几个考点综合而成,不仅需要考生全面复习,而且需要考生准确、深入地理解教材中的基本概念,难度相当大,考前不会碰到与此完全相同的题目,只能靠平时认真复习锻炼的基本功,在考场上冷静思考、沉着应对、苦心经营,考查的是运用能力和复习深度。

  三、案例分析题:

     在做某一个案例分析题时,最好先快速浏览一下题目的要求,然后带着问题去推敲案情。整个题目可能看不懂,但有时不一定会影响考生回答某一个小问题,考生应学会“挑肥拣瘦”。

  《审计》

       对于审计的复习,寻找真理的路是唯一的,那就是审计思路,看你有没有做审计师的感觉。

  一、单项选择题:

   《审计》科目的单选题通常计算题较少,考点较多。尽管是客观题,但是题目当中仍然会设计一些陷阱。一定要认真阅读题目(尤其是其中的假设),要 看所有的选项。如果为了赶时间而丢掉很容易得到的分数就得不偿失了。由于没有那么多计算类的题,考生做题时一定要果断,看完题目要以最快的速度得出结果, 因为有25道单选,每到题浪费点时间,那么后面需要打字的主观题答题时间就很可能不够了。

  

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审计师考试阅卷说明

中国审计数字在线 审计师考试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审计师考试阅卷说明”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审计师考试阅卷方式说明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阅卷全部采用集中评阅方式。初、中级资格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考生采用答题卡答题,经读卡设备采集答题卡数据后,由专门的审计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软件进行集中评阅。

  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采用网上阅卷系统,以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电子扫描技术为依托,将人工评卷经验和现代高新技术相结合,评卷员不需领取应试者原始答卷,而是通过计算机网络,在计算机屏幕上浏览应试者答题信息的电子图像进行评分。计算机阅卷系统对试卷保密、试卷传递、试卷分析、成绩汇总和成绩输出等工作过程进行全程控制,并对阅卷过程与阅卷人员实行监控。

  采用网上阅卷可以完全避免合分误差和登分误差,最大程度地减少评分误差。为避免人工评分误差,网上阅卷系统主要采取一题多评、专家裁定,即每一题均经2名或3名阅卷人员评阅,仍无法确定成绩的由专家作出终评裁定。其实现方式是:①若2名阅卷人员所给分数差异小于评分误差,则取平均值为此题最后得分;②若2名阅卷人员所给分数差异大于评分误差,则提交给第3名阅卷人员评阅后再与前2名阅卷人员所给分数分别做比较,若两组分数差异均小于评分误差,则取两个高分的平均值为此题的最后得分,若仅有一组分数差异小于评分误差,则取其平均值为此题的最后得分;③若3名阅卷人员两两比较的分数差异均大于评分误差,则提交小组长和专家,根据前3人给分情况共同做出终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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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审计师行政复议法考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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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备参加2017年审计师考试的小伙伴们,和出国留学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2017审计师行政复议法考点解析”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国《行政复议法》于1999年4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一、行政复议特征与原则

  (一)行政复议特征

  1、是由行政相对人主动提出申请的行为

  2、是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的行为

  3、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4、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又审查其适当性

  5、以书面审理为主要形式

  6、以对案件具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二)行政复议原则

  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原则

  二、行政复议的范围(P432)

  《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做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做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三、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

  1、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2、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3、与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组织或法人为第三人

  4、期限: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掌握P434)

  5、形式:书面申请、口头申请

  6、管辖:(掌握P434)

  (1)本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管辖--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但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上级地方政府管辖--对地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3)省级政府派出机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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