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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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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为依法保障本市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经市政府批准,现就2018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区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继续坚持巩固成果、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加大市级统筹力度,提高教育治理水平,深化义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严格规范入学秩序,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区级为主,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三)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程序规范,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入学条件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入学方式,继续推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强化部门联动审核,区教委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二)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各区教委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范围,根据学生志愿进行派位入学。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就近登记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在学区内随机派位入学,保证每位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

  (三)做好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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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2017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家门口的好学校”建设为目标,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程序,切实维护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如何实施“免试就近入学”?

  区教育局在生源预测的基础上,公布本区各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划片方案。由于受人口出生高峰等因素影响,部分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划片范围可能会有适当调整。

  公办小学:根据区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划片方案与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政府委托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免试招收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

  公办初中:根据区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划片方案与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就读。

  3、“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有哪些功能,家长在“入学报名系统”中得到哪些服务?

  为准确掌握本市适龄儿童的人口信息,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完善民办中小学校网上报名和录取办法,2017年本市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www.shrxbm.cn)。“入学报名系统”于2017年3月18日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区县招生工作提供便利的服务。

  通过“入学报名系统”,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政策问答;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划片招生方案等;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以及民办中小学面谈、录取通知;获取公办中小学入学通知信息;实名举报招生违纪违规现象等。

  为方便家长查阅相关信息,今年在政务微信公众号“上海教育”中新增“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政策”菜单,一键进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可查看义务教育招生信息。

  2017年“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还和“中国上海网上政务大厅”(www.shanghai.gov.cn)实现信息联动。家长完成孩子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和升入初中关键信息核对后,可以凭“孩子证件号码”、“孩子姓名”以及“统一审批编码”(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首页“报名信息查询”栏目查询获取,如:001045513000000)登录“中国上海网上政务大厅”查看孩子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

  4、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017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月24日前,家长须对适龄儿童入学的相关人口信息(适龄儿童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户籍地址、居住地址,以及监护人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信息、就业失业登记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公安或人保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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