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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精选备考知识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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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司法考试精选备考知识点解读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整理了部分2016司法考试精选备考知识点解读,希望对考生能有所帮助。

  【问题1】刑法中的从轻、减轻、免除情节,请老师大致总结下:

  【回复】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情节。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刑法第17条)

  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

  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

  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从犯(刑法第27条)

  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1.防卫过当(刑法第20条);2.避险过当(刑法第21条);3.胁从犯(刑法第28条);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

  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

  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

  【问题2】请问:撤销、撤回、注销、吊销四类行政许可行为中,是不是只有吊销可以要求听证?其背后的法理是什么?

  【回复】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所以这里就是吊销许可证是行政处罚,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而撤销、撤回、注销行政许可并非行政处罚,也不是行政许可,所以不涉及听证的问题。

  在行政许可法中,涉及听证的是:《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问题3】请老师总结“法治”与“法制”的简单区别。

  【回复】法制的一般含义是指法律和制度的总称,而法治则强调依法治理。在国家治理方式上,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就是法治与人治的区别,是否法律至上。法治意味着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权威,而法制仅仅要求制定完备的法律制度。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地、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在全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都必须依法办事。

  【问题4】何为犯意表示?

  【回复】犯意表示一般是指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式,将真实犯罪意图表现于外部的行为。虽然犯罪意思是通过言语、文字的形式流露出来,但是这种流露如果是为了实施某一个犯罪的,那么这种语言的表示或是文字的表示,实际是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采取的预备行为,而不仅仅是犯意流露,要把犯意表示和犯罪预备严格区别开来。

  【问题5】刑罚中的单处罚金和并处罚金是何意思?

  【回复】并处罚金是指附加于主刑处以罚金,而单处罚金是指仅仅处罚金。在刑法中,主刑只能独立适用,而不能附加适用;而附加刑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所以当一个罪的罪状中描述“并处或单处罚金”时,意味着可以处主刑但附加罚金刑,或者仅处罚金刑,无论如何,罚金是必须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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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整理了2016司法考试部分相似考点解读,希望对考生能有所帮助。

  【问题1】现场笔录与勘验笔录的区别。

  【回复】勘验笔录是指法院的审判人员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主持对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所依据的现场进行勘察、检验所作的记录。

  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或者对相对人的行为现场所做的笔录。

  区别:

  (1)二者的制作主体不同。勘验笔录是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法院审判人员制作的;而现场笔录,只能由行政机关制作。

  (2)二者所反映的事实不同。勘验笔录是在行政程序和诉讼过程中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和现场进行勘查、检测、测量、拍照、绘图后所作的笔录,所反映的多是表述的客观情况,而且一般是案件发生以后进行的;而现场笔录则是对行政机关执法现场当时的情况所作的记录。一般是动态的事实,所反映的是制作笔录当时的情况。

  (3)二者制作的时间阶段不同。勘验笔录是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制作的;而现场笔录是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制作的。

  (4)二者包含的内容不尽相同。现场笔录可以包含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当事人进行讯问的笔录,而勘验笔录不包括讯问当事人的笔录。

  【问题2】禁止令规定禁止去幼儿园等场所,可是犯罪人,在社会活动中,如果自己不自觉去了,怎么管,又有什么办法保障执行实施?

  【回复】可以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 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违反禁止令,或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禁止令尚不属情节严重的,由负责执行禁止令的社区矫正机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原作出缓刑裁判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当地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的撤销缓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人民法院撤销缓刑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违反禁止令,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三次以上违反禁止令的;

  (二)因违反禁止令被治安管理处罚后,再次违反禁止令的;

  (三)违反禁止令,发生较为严重危害后果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问题3】一人公司的设置须要注意的方面包括哪些?

  【回复】一人公司的设置限制

  (1)投资人的限制(适宜原则)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组织机构(书面原则)

  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定时,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3)强制审计(第三人核算原则)

  在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人格混同推定(推定原则)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问题4】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包括哪些情形。

  【回复】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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