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合同的解除栏目,提供与合同的解除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解除(最新5篇)

商品房最新预售合同 最新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解除

  合同有很多种,但归根到底还是一种,那就是保护自己的权益,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先经过双方的协商。唯有在重大的合同范本签订好了之后,可以更好的为日后解决争议提供依据。一份合乎法律规定的合同是怎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解除(最新5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解除(最新5篇)【篇一】

  预售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

  预购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已领取___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法享有南京市____区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块地号为_________。

  甲方获准在上述地块上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称为 。

  甲方已领取宁房销第_____号《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依法可以预售相应商品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就商品房预售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基本情况

  一、甲方预售给乙方的商品房(下称“该商品房”)为上述《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载范围中的 号,该房号为公安审定编号工程暂定编号。该商品房所在楼幢的总平面位置见附件1总平面图,套型及分层平面位置图见附件2。

  二、该商品房所在楼幢的主体建筑结构为_____,主体建筑层数为____层,其中+0.00米以下_____层,+0.00米以上_____层,该商品房位于+0.00米以上+0.00米以下第_____层。

  三、该商品房设计用途为_____,层高_____米(与本层高不一致的部位另见附件2中的层高标注)。

  四、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计入上述共有共用分摊面积的建筑部位见附件3。

  五、该商品房的装修装饰材料及设备标准见附件4。

  六、该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使用权面积在乙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该商品房的土地用途为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 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该商品房所在楼幢当前的工程建设形象进度为________。

  第二条 该商品房的权利瑕疵

  一、甲方告知乙方,该商品房存在下列权利瑕疵:

  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

  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

  二、甲方已通知抵押权人预售该商品房的证明和甲方处理上述权利瑕疵的承诺见附件5。

  第三条 定金及其处理办法

  一、乙方应于____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____元)(小写____元),币种_____。

  二、甲、乙双方履行本契约时,定金按下列方式处理:________.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合同价款。

  在_____时,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

与合同的解除相关的合同范本

二级建造师202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劳动合同的解除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 二级建造师备考复习 劳动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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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建造师202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劳动合同的解除

  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者提出劳动合同的解除

  (1)预告解除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通知用人单位

  (2)随时解除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劳动合同无效的。

  (3)立即解除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2.单位提出劳动合同的解除

  (1)预告解除

  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随时提出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原因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不得解除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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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202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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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建造师202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

  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就可解除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的主观过错)

  (1)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无效合同的;

  (6)其他。

  二、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随时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的无效合同;

  (6)被追究刑事责任。

  2.预告解除(劳动者不能继续劳动的后果)

  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3)原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未能达成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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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考点精讲: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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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考点精讲:合同的解除

  (1)约定解除

  ①协商解除;

  ②行使约定解除权的解除。

  (2)法定解除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③当时事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记住16个字:不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目的不能。

  提示:此知识点需要理解记忆,重点掌握法定解除的情形,其中注意第三点,仅迟延履行不能解除合同,必须经过催告,仍不履行才可解除合同。

  【习题】

  1、根据《合同法》,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为( )。【真题2015】

  A.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抵押

  B.合同解除

  C.债务相互抵消

  D.债权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E.债权人免除债务

  【答案】BCE

  【解析】《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消;(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因此,选择BCE。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进行抵押不是合同终止的情形,不选A。

  D选项错在应该是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不是债权人。

  2、关于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真题2017】

  A.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承包人没有完工,发包人可以解除

  B.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发包人可以解除

  C.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可以解除

  D.承包人已经完工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可以解除

  【答案】B

  【解析】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3、甲施工企业有一辆里程表存在故障的工程用车,该车实际行驶里程8万公里,市场价格约为16万元,里程表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甲明知上述情况存在,仍将该车以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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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点: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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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点:合同的解除”,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点:合同的解除

  合同的解除(★★★)

  1.约定解除(双方)

  (1)事先约定解除权: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了合同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一旦该条件成就,解除权人就可以通过行使解除权而终止合同。

  (2)事后协商:合同订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单方)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在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例题1·单选题】甲小学为了“六一”儿童节学生表演节目的需要,向乙服装厂订购了100套童装,约定在“六一”儿童节前一周交付。5月28日,甲小学向乙服装厂催要童装,却被告知,因布匹供应问题6月3日才能交付童装,甲小学因此欲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小学应先催告乙服装厂履行,乙服装厂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的,甲小学才可以解除合同

  B.甲小学可以解除合同,无须催告

  C.甲小学无权解除合同,只能要求乙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

  D.甲小学无权自行解除合同,但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

  【答案】B

  【解析】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例题2·多选题】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收藏的一幅名画以20万元卖给乙。其后,甲将其对乙的2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甲将名画依约交付给乙前,该画因不可抗力灭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判断中,不正确的有( )。(2008年)

  A.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并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B.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C.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可以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D.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答案】BCD

  【解析】(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乙可以解除合同;(2)债权人甲转让权利的,债务人乙对让与人甲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丙主张。因此,乙有权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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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解除证明书怎么写

合同的解除证明书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合同的解除证明书怎么写?下面是留学网为您整理的说明书,供您参考!

  【合同的解除证明书怎么写】

  你与我单位订立了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从事 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   条

  款规定解除或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单位(章):      劳动者(签名):

  送达时间:  年 月 日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注:《证明书》一式四联,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与合同的解除相关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与违约金的问题

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违约金 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与违约金的问题,仅供参考。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与违约金的问题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1、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外,通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比之下,用人单位的解除权受到严格限制,法律这样规定无疑是出于对劳动者的保护。

  2、劳动者无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劳动合同无效的;(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时,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必须指出的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约定违约金

  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法律只规定了两种情况下,除此之外均不能约定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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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一卷考点:劳动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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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2017司法考试一卷考点:劳动合同的解除”,跟着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1、经济裁员解除

  1)适用情形:

  A、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B、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C、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D、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2)裁员标准:

  需要裁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

  3)裁员程序:

  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4)裁员优先留用对象:

  ①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5)被裁人员的被录用优先权:

  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2、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

  注: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后,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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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备考疑难点: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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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的解除

  1. 合意解除

  (1)协商解除:事后双方协商一致。

  (2)约定解除:事前约定了合同解除的事由。

  2. 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释】第5点“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不定期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运输合同中,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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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考点知识: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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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的解除: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享有解除权的一方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行为。具体条件:

  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享有解除权的一方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行为。具体条件:

  协议解除:双方协商;

  单方解除:

  ①基本涵义:根据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解除合同(不须与对方协商)

  →约定单方解除(当事人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条件成就时一方即可解除合同)

  →法定单方解除(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一方当事人即可解除合同)

  ②法定单方解除的特定情形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得不到符合合同要求的标的物)

  →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预期违约)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单方 →

  一方只要出现特定违约行为相对方即可解除合同的解除

  A.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全部价款 1/5 以上的,出卖人可单方解除合同

  B.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单方解除合同

  C.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承租人可单方解除合同

  →不须一方违约而对方可随时解除合同的任意法定单方解除权(任意解除权)

  A.不定期租赁合同中双方均享有任意解除权

  B.承揽合同中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C.货运合同中,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D. 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 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E.委托合同中双方均享有任意解除权

  ③法律后果

  →尚未履行的,一律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的情况和合同的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④单方解除的异议

  →当事人行使单方解除权,对方可提出异议,异议期间依当事人约定,无约定的,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异议是否成立,由法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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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合同的解除相关的司法考试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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