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合同纠纷栏目,提供与合同纠纷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合同纠纷的范围涵盖了一项合同的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

[参考]关于劳动的合同纠纷1000字合集

劳动合同纠纷

  小编花时间为你编辑了关于劳动的合同纠纷。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说合同是无处不在的。我们签署合同的时候要看清楚任何一项条款。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劳动的合同纠纷(篇1)

  申诉人:___,女,汉族,5月30日出生,住址:湖北省仙,身份证号

  被申诉人一:___(香港)香港有限公司

  被申诉人二:___市___区___制衣厂,地址:___区___办___村,

  负责人:郭连书 电话:____________

  诉讼诉求:

  1、诉求依法裁定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从______年1月15日至______年1月15日)两年加班工资3___60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9790元;

  2、诉求依法裁定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补足社保缴款金额。

  3、诉求依法裁定被申诉人支付(______年2月15日至______年1月共计4个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14___4=9256元;

  以上合计58206元.

  4、由被申诉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______年2月15日进入___市___区___制衣厂工作,在4年多的时间里,每天工作11个小时(周一至周六11小时,周日8小时),被申诉人从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我每个月要工作296个小时,但根据《___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职工全年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1.75天和1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合小时工资据此进行折算。因此,我每个月的加班时间为296—174=122小时。根据《___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本人的周一至周五每小时加班工资为2300÷174×150%=14.7元,周六周日每小时加班工资为2300÷174×200%=19.6元,每月加班工资为:14.7×3×21.75+19.6×19×4=926.1+705.6=1631.7元。由于该公司一直拖欠支付本人加班工资,因此根据最高人___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规定“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诉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诉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___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我向被申诉人要求支付克扣的24个月加班工资:1631.7×24=360元及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因此,诉求贵会予以公正裁决。

  此 致

  ___市___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______年5月6日

关于劳动的合同纠纷(篇2)

  劳动合同纠纷律师

劳动合同纠纷律师

  庄军元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代理了大量经济诉讼、刑事、执行案,涉及建设工程、借贷、公司事务、保险、劳动、婚姻家庭、侵权赔偿、刑事辩护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经验和技巧,善于抓住案件的关键问题并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和技巧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有价值的、高效率的、可信赖的法律服务。尤其擅长办理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建设工程等疑难案件,凭着真诚的服务与娴熟的业务能力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庄军元律师服务过的部分客户有广东省某商会、广东省某建设工程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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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合同纠纷协议书精选

调解合同纠纷协议书

  随着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为了让合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是必须要进行签订合同的。那么,你知道合同如何拟定呢?为此,出国留学网编辑特意呈上“调解合同纠纷协议书”,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调解合同纠纷协议书 篇1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___,男,____年_月_日出生,汉,现住__市__区__镇__村_组。职业:__厂操作工。

  被申请人:___,男,____年_月_日出生,汉,现住__市__区__镇__村_组。职业:__厂经营者。

  纠纷简要情况:____年__月__日晚7时左右,___在__厂工作时,因操作不慎被钢丝将手拉伤,造成其右手小指、无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严重后果,并因此花去医疗费共计_万余元。___拒绝为其支付医疗费用。___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本调委会提出申请,要求对此事进行调解。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由___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

  2)___一次性补偿___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合计_万_仟元;

  3)___与___即日起终止劳动关系及工伤保险关系。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1)本协议签定之时,由___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___现金_万_仟元。

  2)在____年__月__日前,由___为___付清所有的医疗费用。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调解合同纠纷协议书 篇2

  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案由:侵犯专利权纠纷

  上诉人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因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一中民初字第_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王继忠的诉讼请求。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上诉人_____________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充分尊重被上诉人王继忠在市场上的商业权益;

  二、上诉人_____________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王继忠共同承诺在今后共同规范市场方面作出努力;

  三、上诉人_____________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王继忠双方同意无条件和解;

  四、被上诉人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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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的合同纠纷系列5篇

劳动合同纠纷

关于劳动的合同纠纷【篇1】

  一、依法严格签定劳动合同。

  从法律意义上讲,合同分有效、无效、效力待定三种情形,而法律对有效合同的保护最为严格,因此,依法签订有效合同是预防合同纠纷的根本。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或可撤销可变更合同不可能得到法院的全面严格保护,合同当事人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应极力避免这几类合同情形的出现。事实上,无效或效力待定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影响最大。

  二、认真审查对方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防止“钓鱼合同”出现。

  签订劳动合同时,要防止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别人名义的公司与自己签订合同。对无明确授权的代理人、代表人也不能签订合同。订立合同时,还要认真考察对方是否有履约能力,对对方的资金情况及实际生产情况,一定要实际考察或调查,不轻信对方单方面允诺。严防对方以小合同、小标的的履行来换取大合同、大标的的获利,然后就不再履约,要识破对方的“钓鱼合同”。

  三、预防劳动合同中出现“陷阱条款”。

  签订劳动合同要坚持权利义务平等,对于已方的履约能力要有正确的估计。若对方一谓加大别人的合同义务,而自己却不承担任何实质性义务或责任,就应谨慎与之签订合同。因为一旦出现合同问题,本方将会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

  四、坚持书面合同形式,杜绝“口头君子协议”,重视“示范合同”的运用。

  尽管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两种形式,但签订合同时还是要坚持书面形式,而杜绝口头协议形式。如果当事人缺乏经验,可以参照国家推广的相关示范文本,以避免合同条款的疏漏或不规范。

  五、充分重视合同或法律专业人员的利用

  无论对于合同的效力,还是履约能力或陷阱条款,公司法人及经营者都因可能缺乏经验而难以准确进行把握。但公司可以充分借助合同或法律专业人员的作用,来预防合同的纠纷。如委派合同或法律人士作代表人签订合同,或委托公证、鉴证机关进行公证或见证。

关于劳动的合同纠纷【篇2】

  重庆某某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蔡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无故不到庭,人民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的,原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依法驳回起诉。

  基本案情

  20___年12月8日,蔡某以重庆某某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泵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向重庆市合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某某泵业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31455元。该委于20___年1月28日作出合川劳人仲案字(20___)第21号仲裁裁决,裁决:一、某某泵业公司支付蔡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0234.02元;二、驳回蔡某的其他请求。某某泵业公司对该裁决不服,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起诉,该院依法予以受理。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某某泵业公司经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该院依法裁定该案按撤诉处理。(20___)合法民初字第01541号民事裁定送达某某泵业公司后,该公司再次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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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处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纠纷需提防

司法考试四卷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 司法考试知识点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处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纠纷需提防

  明明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可是不少员工“被迫”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的相关待遇难道只能按照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待吗?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此时单位是否可随时解除用工关系且不按无固定期限合同对待?员工工作年限满10年,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单位认为其工龄只能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算,这种认识对吗?针对这些似是而非的问题,劳动者在主张权益时应当提防如下四个误区:

  误区一:第三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就得按固定期限对待

  【案例】张才与公司签订的第二份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要求张才继续签订2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7年5月15日,该合同到期后,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在结算工资时,公司同意按照6年工龄支付张才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对此,张才提出其第三份劳动合同虽然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因其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故在第三份劳动合同到期后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应当按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进行经济补偿。张才认为,公司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向其支付12个月的赔偿金,而非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评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既然可以视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在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构成违法时,就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即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样算来,公司应向张才支付相当于其1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误区二:未签合同可随时解除用工,与无固定期限不沾边

  【案例】董丽从2015年10月9日进入某化工公司上班后被借调在外,公司一直未与董丽签订劳动合同。2017年5月借调结束后,公司迟迟不为其安排工作。为此,董丽要求公司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2倍工资,以及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之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评析:《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由于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董丽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除了应与董丽补签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还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应当向其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与此同时,公司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董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故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董丽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外,董丽还有权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误区三:工龄只能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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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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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辩状的写作目的与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写作目的是针锋相对的,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内容请关注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

审判长:

  本人接受被告福州某有限公司的委托及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依法担任陈某诉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的代理人,现结合本案事实及适用的有关法律,发表如下答辩意见,供法庭参考:

  一、原被告之间不存在租赁合同关系,原告主张违约责任无法律及事实依据。

  原被告之间仅就涉争商铺租赁事宜进行过协商接洽,但双方并未就租赁涉争商铺达成意思一致,合同即未依法成立更未生效,原告主张违约责任根本无法律依据。合同违约责任只是在合同成立生效后,在实际履行过程中产生,合同未成立生效不可能产生所谓违约责任,原告不能违背被告意愿单方要求签订租赁合同。从原告提供的证据来看,合同文本中没有加盖明确约定为生效条件的被告公司的印章,宣传手册只能证明原被告曾经有签约意向,证人证言则证明了原被告双方没有完成签约流程所要求的生效手续,录音则反映双方始终是在洽商订立合同阶段,至于支出费用、物业票据更不能证明合同成立。原告出示的证据揭示了被告与包括原告在内的所有意向商户的签约流程,不但不能证明合同成立,被告违约,反而证明被告主张的合同不成立、生效手续不完备的说法成立,原告诉请明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本案诉争合同不存在实际履约情况。

  原告在诉状中称多次向原告工作人员林某索要合同,林某答复说要由被告盖章,说明原告对合同未成立生效是明知的,对后果应当是明知的,在未得到被告对合同盖章确认的情况下,采取单方行为,企图硬将未生效合同义务强加于被告,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条、第4条之规定,原告辩称其行为是事实履约的说法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根据本案事实和证据来看,原告既未缴纳租金,被告又没有接受,不存在事实履约的情形。事实履约是在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前提下产生,本案原告主张的租金极低,严重损害被告利益,被告根本不能接受,实际履约条件不具备。

  三、原告主张支付的租金远低于同地段同类型商铺的租金水平,显失公平,如签约履行,将严重损害被告利益。

  被告出具的证据显示,原告主张支付的租金远低于同地段同类型商铺其他商户支付的租金,招商租赁经营是市场经济行为,平等公平既是合同法原则,也是市场经济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就是说,退一步讲,如果合同得以签约履行,对租金也是应当予以变更的。

  综上所述,原告诉请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驳回,如原告愿以公平合理价格与被告洽商,被告可以考虑接受签约。以上代理意见,敬请法庭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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