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四川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栏目,提供与四川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招生简章:2012年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
 为全面贯彻“从严治校,依法治招”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录取行为与完善学校包括录取规则、信息查询等在内的有关措施,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全称为四川师范大学,英文译名为SICHUANNORMALUNIVERSITY,学校代码为10636。

  第二条学校地址:

  我校现有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与东校区3个校区,以及不在上述校区的电影电视学院。具体地址如下:

  1.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2.成龙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3.东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洪河中路351号

  4.电影电视学院:成都市金牛区华严路8号

  除电影电视学院外,我校各学院(系)所在校区及2012年各专业新生的就读地址详见《四川师范大学2012年招生简章》或登录学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查询。

  第三条我校是以本科生教育为主,同时招收与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我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也是四川省举办师范类本科专业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高等学校。同时,学校现已发展成为文理渗透、理工管结合、师范与非师范并重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72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

  第五条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证书》与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发放遵循如下基本规定:

  1.我校各学院(系)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修完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毕业时由四川师范大学具印颁发注明有学生所在学院(系)、就读专业等内容的《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证书》。例如,我校文学院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毕业生×××,其所获《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证书》上写有“学生×××……,在本校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学习,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字样;

  2.我校各学院(系)本科毕业生根据《四川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条例(试行)》及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授位条件,如达到授位标准,毕业时由四川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

  1.学校监察处028-8476100584760624

  2.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置的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028-8476706584768899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与四川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四川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四川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四川师范大学是公办省属重点大学,是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实施院校,入选了国家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现有教育技术学等特色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四川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四川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录取行为,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为四川师范大学,英文译名为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为10636。

  第二条 学校地址:

  我校现有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遂宁校区3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1.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2.成龙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3.遂宁校区:遂宁市河东新区科创西路88号

  注:我校各学院所在校区及2022年各专业新生的就读地址详见《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报考指南》,或登录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遂宁校区为四川师范大学乡村振兴学院(遂宁)(筹),若届时条件尚不成熟不能正常开学,则在狮子山校区或成龙校区临时开班暂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通信工程专业为我校与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培养的专业,就读地点在我校与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我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是以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修完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由四川师范大学颁发《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

  1.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置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投诉举报电话 028-84767065,84768899 。

  2. 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拨打全国纪检监察机构统一举报电话12388,或在网络平台进行举报(www.12388.gov.cn),或将涉及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材料及相关证据邮寄至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邮编:610066)。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并监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由学校校领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主任由学校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纪委工作和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并协调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

与四川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高考资讯

2012年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本科独立学院。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郫县团结学院街65号。邮政编码:611745。

  三、录取规则:

  1. 招生的对象为当年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的上线考生。

  2.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投档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投档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均不设级差分。

  3.投档考生,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德、智、体、美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4.在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下列考生:一是英语分数高的考生,二是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三是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5.当考生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则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录取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6.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部门确定的同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总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德、智、体、美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7.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本科达到100分,专科达到90分以上;日语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以上;填报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不限,但入学后,非外语专业学生的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

  8.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美术类专业限制色盲、色弱考生。

  9.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10.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已被我院正式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退档。

  11.新生录取结果在我院招生网站(http://www.csdcdxy.com)上公布,考生本人可自行查询。录取通知书送达方式,按照考生报名或填报志愿时所留地址及收件人姓名,通过邮局以专用特快方式寄发。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为转交录取通知书。

  12. 新生报到入学时,在同层次同科类的前提下,提供一次调换专业的机会。但根据教育部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的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13.学生取得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由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具印的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具印的学士学位证书。

  14.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唯一职能部门,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与招生录取相关的额外费用。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7953080、87953086、87953069、87959669;

  传 真:028-87953066;

  咨询QQ:800080890;

  学院网址:http://www.cdxy.edu.cn/(http://www.csdcdxy.cn);

  招生网址:http://www.csdcdxy.com(支持手机访问)...

2016年四川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网讯:小编从四川师范大学招生简章获悉,该校公布了2016年四川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为了方便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2016年四川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相关政策,现将招生简章全文公布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教体艺[2005]3号)、《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和《四川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校招就字[2006]1号),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我校是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建设高水平运动队,并招收篮球和定向越野2个项目高水平运动员的高等院校。学校全称为四川师范大学,英文译名为SICHUANNORMALUNIVERSITY,学校的全国统一代码为10636。

第二条 我校是以本科生教育为主,同时招收与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三条 我校是一所具有近70年办学历史且专业设置覆盖了文学、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型师范大学。学校在高度重视人才培养质量、不断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探索的同时,非常重视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女子篮球运动队、定向越野运动队在一系列重大赛事中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第四条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暂行)》(校字[2006]88号),学校对在校期间取得突出竞赛成绩与在队训练期间的高水平运动员的学习、生活、学费减免以及学业成绩优异的高水平运动员免初试硕士研究生推荐等方面制订了一系列优惠措施,以鼓励高水平运动员在不断提高竞技成绩的同时,强化专业课程的学习。

第五条 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与招生工作实行全面“信息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包括考生及其家长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

1.学校监察处028-84760624

2.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置的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028-8476889984767065。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与招生工作。

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监察处、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和体育学院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学校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其具体职责是:

1.研究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规划与在队运动员合理需求的实际情况,确定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人数和选拔程序;

3.组织和实施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过程中的体育专项测试和学校对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高水平运动员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科目的设置、命题及其各项考务工作;

4.负责审核学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专家组提出的相关成绩(体育专项测试、文化课单独考试)达合格标准的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建议名单,并将审核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负责与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衔接,办理招生录取过程中包括高...

2015年四川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高水平运动员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网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5年四川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教体艺[2005]3号)、《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和《四川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校招就字[2006]1号),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我校是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建设高水平运动队,并招收篮球和定向越野2个项目高水平运动员的高等院校。学校全称为四川师范大学,英文译名为SICHUANNORMALUNIVERSITY,学校的全国统一代码为10636。

  第二条 我校是以本科生教育为主,同时招收与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三条 我校是一所具有近70年办学历史且专业设置覆盖了文学、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型师范大学。学校在高度重视人才培养质量、不断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探索的同时,非常重视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女子篮球运动队、定向越野运动队在一系列重大赛事中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第四条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暂行)》(校字[2006]88号),学校对在校期间取得突出竞赛成绩与在队训练期间的高水平运动员的学习、生活、学费减免以及学业成绩优异的高水平运动员免初试硕士研究生推荐等方面制订了一系列优惠措施,以鼓励高水平运动员在不断提高竞技成绩的同时,强化专业课程的学习。

  第五条 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与招生工作实行全面“信息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包括考生及其家长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

  1.学校监察处028-84760624

  2.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置的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028-8476889984767065。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与招生工作。

  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监察处、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和体育学院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学校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其具体职责是:

  1.研究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规划与在队运动员合理需求的实际情况,确定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人数和选拔程序;

  3.组织和实施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过程中的体育专项测试和学校对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或视为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水平的高水平运动员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科目的设置、命题及其各项考务工作;

  4.负责审核学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专家组提出的相关成绩(体育专项测试、文化课单独考试)达合格标准的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建议名单,并...

2012年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学院名称: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部编代码:13671

  学院性质:四川师范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学的高等学校(即独立学院)

  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外东洪河中路351号(第一校区)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学府大道9号(第二校区)

  ■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有权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录取:

  (1) 广播电视编导(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戏剧文学方向)、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制片管理方向)、电视节目制作专业:按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总分由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2) 表演(主持与出镜方向)、表演(影视戏剧表演方向)、主持与播音专业: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3) 艺术设计、绘画、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4) 表演(体育舞蹈国际标准舞教育方向)、表演(音乐舞蹈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3、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能否投档我院,视生源地当年录取办法而定,我院严格执行生源地当年招生的有关规定。

  4、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非英语类专业考生进校后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基于此,在同等条件下录取时优先考虑英语语种的考生。

  5、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优先录取:①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②英语分数高的考生;③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6、学院严格执行各生源地的各项加分(降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7、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艺术设计、绘画、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8、录取时,在同一分数段5分以内,学院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招生工作人员规范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选择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我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工作。

  2、要求参加招生录取工作人员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并需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

  ■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由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由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具印并由院长签章的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

2016四川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四川师范大学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四川师范大学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录取行为,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为四川师范大学,英文译名为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为10636。

第二条 学校地址:

我校现有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东校区3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1.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2.成龙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3.东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洪河中路351号

我校各学院所在校区及2016年各专业新生的就读地址详见《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招生简章》,或登录学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查询。“高端技术与技能型本科”通信工程专业为我校与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培养的公办专业,就读地点在我校与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我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省属重点大学。学校以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修完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由四川师范大学颁发《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

1.学校监察处 028-84761005 84760624

2.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置的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 028-84767065 84768899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由监察处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信访及违规举报接待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对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九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设立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及有关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或举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分省来源计划的制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并报经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

2013四川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自主招生

  [编者按]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考生汇总了全国各高校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联系方式,全国各省高招办联系方式供大家参考。

  根据教育部自主选拔录取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具有创新潜质且品学兼优、志向远大、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ccuut.edu.cn),按照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及提交申请表。申请表提交成功后,请用A4纸打印申请表,交由所在中学确认盖章。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5日00:00至2012年12月28日24:00。

  2、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律于左侧装订并不得另加封面):

  (1)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

  (2)个人自荐报告(本人手写,1000字以内,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3)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

  3、邮寄材料:申请资料于2012年12月31日前(以寄达日期为准)寄至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邮编:610065),信封上请注明“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三、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结合我校学科特点,根据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2、考核测试:

  (1)笔试: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

  笔试科目: 文科: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语文+数学)

  理科:自然科学基础(数学+物理)

  笔试时间: 2013年3月2日

  笔试地点:联考笔试将在各省主要城市同时进行,考生可就近自由选择,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2)面试:笔试合格的考生均须参加在四川大学举行的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资格认定:我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结合全面情况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测试结果,考核测试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结果将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中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四、录取办法

  考生须在高考所在省市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第一志愿的第一顺序报考我校, 单设自主招生志愿批次的省份须在该批次填报),并服从专业调配。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者必须参加高考、体检合格,才能享受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

  录取原则:

  1、考核测试结果“优秀”者,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四川大学在当地同类科目统招提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并在当地本一批次省控线以上予以录取;加20分选择专业,临床医学(五年制)、口腔医学(五年制)专业加10分。

  2、考核测试结果“合格”者,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四川大学在当地同类科目统招提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并在当地本一批次省控线以上予以录取;加10分选择专业,临床医学...

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