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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09年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2009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开展招生资讯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4102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东姜井凯苑路148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天津第一所广播影视类学院,隶属天津广播电视电影集团,是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学院采用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为全国广播影视等文化产业领域和信息传播领域培养急需的应用型、技能型高级人才。
学院位于天津侯台湿地风景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集教学、科研与影视节目制作于一体,第一期工程主体建筑2.5万平方米已于2008年10月竣工。
学院设立四系一部,即新闻采编系、主持与表演系、影视动漫系、影视技术系、基础课部。
学院以天津广播电视电影集团为支撑,师资力量雄厚,目前拥有一大批国际国内知名的广播影视界专家、学者,形成一支高水平双师型师资队伍。一流的广播影视设备,为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了可靠的实训基地。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09年面向全国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09年高考报考指南。
第七条 高职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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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普通高考高职高专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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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开展招生资讯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4102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东姜井凯苑路148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天津第一所广播影视类学院,隶属天津广播电视电影集团,是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学院采用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为全国广播影视等文化产业领域和信息传播领域培养急需的应用型、技能型高级人才。
学院位于天津侯台湿地风景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集教学、科研与影视节目制作于一体,第一期工程主体建筑2.5万平方米现已投入使用。
学院设立文学采编系、表演播音系、影视动漫系、影视技术系、影视经济系、造型艺术系、基础课部、实习实训中心、培训中心等教学部门。
学院依托天津广电集团强大的产业背景和行业支撑,师资力量雄厚,目前拥有一大批国际国内知名的广播影视界专家、学者,形成一支高水平双师型师资队伍。一流的广播影视设备,为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了可靠的实训基地。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0年面向全国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0年高考报考指南。
2010年我校招生专业为:
学院代码:1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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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1年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开展招生资讯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4102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东姜井凯苑路148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天津第一所广播影视类学院,隶属天津广播电视电影集团,是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学院采用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为全国广播影视等文化产业领域和信息传播领域培养急需的应用型、技能型高级人才。 学院位于天津侯台湿地风景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集教学、科研与影视节目制作于一体。 学院设立文学采编系、表演播音系、影视动漫系、影视技术系、影视经济系、造型艺术系、基础课部、实习实训中心、培训中心等教学部门。 学院依托天津广电集团强大的产业背景和行业支撑,师资力量雄厚,目前拥有一大批国际国内知名的广播影视界专家、学者,形成一支高水平双师型师资队伍。一流的广播影视设备,为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了可靠的实训基地。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1年面向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1年高考报考指南。 2011年我校招生专业为: 学院代码:14102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 专业类别 670305 影视动画 艺术类(美术) (文理兼收) 670105 人物形象设计 艺术类(美术) (文理兼收) 670307 主持播音 艺术类(播音主持) (文理兼收) 670301 广播电视技术 理工类 670302 摄影摄像技术 文理兼收 670308 新闻采编与制作 文理兼收 670309 电视节目制作 文理兼收 660115 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 文理兼收 第七条 高职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用以物价局公布的我院收费标准为准。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1年新生报到须知。如天津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天津市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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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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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开展招生资讯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4102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东姜井凯苑路148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天津第一所广播影视类学院,隶属天津广播电视电影集团,是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学院采用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为全国广播影视等文化产业领域和信息传播领域培养急需的应用型、技能型高级人才。

学院位于天津侯台湿地风景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集教学、科研与影视节目制作于一体。

学院设立六系一部,即文学采编系、表演播音系、影视动漫系、影视技术系、影视经济系、造型艺术系、基础课部,另有实习实训中心、培训中心等教学部门。

学院以天津广播电视电影集团为支撑,师资力量雄厚,目前拥有一大批国际国内知名的广播影视界专家、学者,形成一支高水平双师型师资队伍。一流的广播影视设备,为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了可靠的实训基地。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2年秋季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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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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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开展招生资讯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4102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东姜井凯苑路148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天津第一所广播影视类学院,隶属天津广播电视电影集团,是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学院采用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为全国广播影视等文化产业领域和信息传播领域培养急需的应用型、技能型高级人才。

学院位于天津侯台湿地风景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集教学、科研与影视节目制作于一体。

学院设立六系一部,即文学采编系、表演播音系、影视动漫系、影视技术系、影视经济系、造型艺术系、基础课部,另有实习实训中心、培训中心等教学部门。

学院以天津广播电视电影集团为支撑,师资力量雄厚,目前拥有一大批国际国内知名的广播影视界专家、学者,形成一支高水平双师型师资队伍。一流的广播影视设备,为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了可靠的实训基地。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2年秋季高职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市教委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高职收费标准:普通类 5000--55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年。如天津市政府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天津市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秋季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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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秋季高职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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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开展招生资讯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4102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东姜井凯苑路148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是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天津唯一一所广播影视类学院,隶属天津广播电视台,是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学院采用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为全国广播影视等文化产业领域和信息传播领域培养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学院位于天津市侯台湿地风景区北侧,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

学院设立文学采编系、影视技术系、表演播音系、影视动漫系、基础课部、实习实训中心等教学部门,集教学、科研与影视节目制作于一体。

学院依托天津广播电视台强大的产业背景和行业支撑,为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了可靠的实训基地,师资力量雄厚,目前拥有一大批国际国内知名的广播影视界专家、学者,形成一支高水平双师型师资队伍。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统招高职学历证书。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的社会背景下,广播影视事业、新文化产业及新媒体蓬勃发展,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就业空间。

学院的办学特色:坚持教育教学与广播影视事业鱼水相依的行业特色;走多领域兼容、交叉渗透的大传播之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能力培养的基本特征;重视学生综合能力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4年秋季高职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高职收费标准:普通类 55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年。如天津市政府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天津市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秋季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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