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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天津艺术职业招生简章
05月12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4年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2882

五、学校校址: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学校历史: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由中国北方曲艺学校和天津市艺术学校共同组建而成的国办全日制综合性艺术类高职学院,隶属于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办学条件:学院地理位置优越,地处天津文化副中心地带,毗邻地铁9号线的一号桥站,交通便捷。学院行业优势明显,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特色鲜明,办学成果显著,在全国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专业门类:学院现设表演艺术(曲艺表演)、表演艺术(幼儿艺术方向)、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表演、模特与礼仪、文物鉴定与修复、人物形象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主持与播音、导游、会展策划与管理、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摄影摄像技术等14个招生专业。

人才培养:学院以传承、发展中华传统民族文化和服务天津文化强市发展战略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努力培养大批德才兼备、适应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就业形式:学院成立以来,为局所属的各级各类院团、展览馆、博物馆、天津大剧院、华夏未来等单位输送了大批专业对口的优秀毕业生,始终保持较高的就业率,现已成为与天津国际港口城市和北方经济中心地位相匹配的现代化艺术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设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4年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高职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4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住宿收费标准:700元/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

与天津艺术职业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4年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天津艺术职业招生简章
05月12日《2014年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2882

五、学校校址: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学校历史: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由中国北方曲艺学校和天津市艺术学校共同组建而成的国办全日制综合性艺术类高职学院,隶属于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办学条件:学院地理位置优越,地处天津文化副中心地带,毗邻地铁9号线的一号桥站,交通便捷。学院行业优势明显,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特色鲜明,办学成果显著,在全国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专业门类:学院现设表演艺术(曲艺表演)、表演艺术(幼儿艺术方向)、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表演、模特与礼仪、文物鉴定与修复、人物形象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主持与播音、导游、会展策划与管理、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摄影摄像技术等14个招生专业。

人才培养:学院以传承、发展中华传统民族文化和服务天津文化强市发展战略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努力培养大批德才兼备、适应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就业形式:学院成立以来,为局所属的各级各类院团、展览馆、博物馆、天津大剧院、华夏未来等单位输送了大批专业对口的优秀毕业生,始终保持较高的就业率,现已成为与天津国际港口城市和北方经济中心地位相匹配的现代化艺术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设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4年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高职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4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住宿收费标准:700元/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

与天津艺术职业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09年天津艺术职业学院(12882)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天津艺术职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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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艺术职业学院2009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2882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苍穹道9号

分校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77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前身为天津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国办全日制艺术类高职学院。2006年3月,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函[2006]20号”文件精神,更名为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学院是在天津市艺术学校和中国北方曲艺学校基础上组建而成,师资力量雄厚。现开设的专业涉及戏曲、曲艺、音乐、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文物鉴定与修复、主持与播音、人物形象设计、艺术导游等诸多艺术门类。学院目前下设两校区,新院址建设于

2006年9月22日正式启动,将建设成为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特色突出的现代化艺术院校。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设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09年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高职收费标准:普通专业5000元/生· 年,艺术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700-1000元/生· 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09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依照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符合要求,文化成绩达到本省(市、区)控制分数线者,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凡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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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天津艺术职业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0年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天津艺术职业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0年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2010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2882
五、学校新校址:天津市河东区贾沽道月牙河南路3号
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苍穹道8号
津塘路校区: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77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国办全日制艺术类高职学院。学院以传承、发展中华民族文化艺术和服务天津文化强市发展战略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努力培养德才兼备、适应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特色鲜明,办学成果显著,拥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三年。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天津市教委验证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在进行全日制高职层次学历教育的同时,附设中专层次学历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业余艺术类专业培训。
建设中的新学院,座落于天津市河东区月牙河南路。目前,学院主体工程已经完工,预计2010年9月搬入新址,届时学院的综合办学实力将会进一步提升。全体师生将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力争把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建设成为与天津国际港口城市和中国北方经济中心地位相匹配的现代化艺术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设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0年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与天津艺术职业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1年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天津艺术职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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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艺术职业学院2011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2882
五、学校校址: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国办全日制艺术类高职学院。学院以传承、发展中华民族文化艺术和服务天津文化强市发展战略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努力培养德才兼备、适应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特色鲜明,办学成果显著,拥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三年。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天津市教委验证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在进行全日制高职层次学历教育的同时,附设中专层次学历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业余艺术类专业培训。
学院于2010年9月迁入新址后,综合办学实力将会进一步提升。全体师生将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力争把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建设成为与天津国际港口城市和中国北方经济中心地位相匹配的现代化艺术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设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1年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高职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1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与天津艺术职业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08年天津艺术职业学院(12882)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天津艺术职业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08年天津艺术职业学院(12882)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

学校代码:12882

办学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苍穹道9号 

分校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77号

基本概况: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前身为天津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国办全日制艺术类高职学院。2006年3月,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函[2006]20号”文件精神,更名为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学院是在天津市艺术学校和中国北方曲艺学校基础上组建而成,师资力量雄厚。现开设的专业涉及戏曲、曲艺、音乐、文化市场经营管理、文物鉴定与修复、主持与播音、艺术导游等诸多艺术门类。除高职外,同时举办成人高等教育,附设中专层次教育。学院目前下设两校区,新院址建设于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2006年9月22日正式启动,将建设成为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特色突出的现代化艺术院校。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我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我校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与天津艺术职业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2年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天津艺术职业招生简章
小编神速转载《2012年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2882

五、学校校址: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国办全日制艺术类高职学院。学院以传承、发展中华民族文化艺术和服务天津文化强市发展战略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努力培养德才兼备、适应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特色鲜明,办学成果显著,拥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三年。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天津市教委验证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在进行全日制高职层次学历教育的同时,附设中专层次学历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业余艺术类专业培训。

学院于2010年9月迁入新址后,综合办学实力将会进一步提升。全体师生将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力争把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建设成为与天津国际港口城市和中国北方经济中心地位相匹配的现代化艺术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设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2年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高职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2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住宿收费标准:700元/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

与天津艺术职业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3年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天津艺术职业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3年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2882

五、学校校址: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学校历史: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由中国北方曲艺学校和天津市艺术学校共同组建而成的国办全日制综合性艺术类高职学院。

办学条件: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特色鲜明,办学成果显著,拥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2010年迁入近临中山门轻轨站的河东区月牙河南路新址,进一步提升了综合办学实力。

专业门类:学院现设表演艺术(曲艺表演)、表演艺术(幼儿艺术方向)、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表演、文物鉴定与修复、人物形象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主持与播音、导游、会展策划与管理、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摄影摄像技术等13个招生专业。

人才培养:学院以传承、发展中华民族文化艺术和服务天津文化强市发展战略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努力培养大批德才兼备、适应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需要的高素质应用性多层次多类型的专门人才。

就业形式:学院依托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的行业优势,近年来,始终保持较高的就业率。现已成为与天津国际港口城市和中国北方经济中心地位相匹配的现代化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其中表演艺术(幼儿艺术方向)专业更是为了适应目前市场需求,为各类幼儿园、艺术培训机构等培养艺术教育培训人才的新增专业。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设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3年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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