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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高考资讯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上海市教委制定了《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本办法自2018年1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

  上海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内容概述为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市教委在《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有效期5年。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教委规〔2018〕7号)

各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8〕14号)的要求,我委在《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8年11月8日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8〕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上海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着力促进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促进高中人才培养模式转变,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参考。

  二、基本原则

  1. 客观记录,真实反映。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作客观记录和写实性描述,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导入客观数据,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

  2. 内容全面,体现特色。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体现高中学校的办学特色。

  3. 注重过程,指导发展。关注学生成长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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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高考资讯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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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6〕84号)要求,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促进普通高中转变人才培养模式,促进高校公正、科学选拔人才。

  二、基本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

  1.客观记录,据实评价。普通高中以日常表现为依据,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做客观记录或写实描述;高校按照招生要求依据客观记录和真实数据对学生综合素质做出评价,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2.内容全面,体现特色。着力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特别注重考察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充分体现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特色。

  3.注重过程,促进发展。实现评价与日常教育教学特别是德育的融合,注重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功能,引导教师关注学生学习和成长过程,促进学校加强对学生生涯规划的指导。

  4.强化监督,确保公正。规范综合素质评价程序,落实普通高中、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的职责,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的审核制度、信誉等级制度、公示和复核制度,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可信可用。

  三、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期中期末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学习经历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积极探索学分评价、等级评价,以及学习成果记录有机结合的发展性评价方式。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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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湖南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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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和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重要意义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和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二、基本原则

  1.方向性。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增强国家和民族认同感;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客观性。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导入客观数据,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进行评价。

  3.公正性。明确写实记录的内容和要求,严格规范评价方法程序、结果应用和组织管理,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公正有效。

  4.指导性。引导学校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引导教师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学生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5. 普适性。将评价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全过程,在确定评价内容、设计方法程序时,充分考虑我省城乡学校实际差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使每一个学生都能记录自己突出的表现,得到恰当评价。

  三、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守纪、孝敬、感恩、合作、诚信做人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个人受到的奖惩情况。

  2. 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学习过程中的突出表现。

  3. 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主要结果,日常锻炼、体育比赛、运动特长、卫生习惯方面的突出表现,应对困难和挫折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4. 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记录在音乐、美术、舞蹈、文学、戏剧、戏曲、影视、书法、摄影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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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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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解读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印发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这是四川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四川省普通高中教育实际而制定的作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重要配套政策的文件。以下就本《实施办法》中的主要内容做简要解读。

  一、《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002年,《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首次提出在中小学实施综合素质评价;2010年,教育部发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要求“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2014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提出“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0号),以下简称《意见》),就规范和落实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一方面,有助于推进素质教育走向深入,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激发潜能,主动发展,实现自我的完善与进步;另一方面,有助于高校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及水平,扭转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使人才选拔标准更加全面,方式更加科学,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实现知行合一。

  2009年,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川教〔2009〕226号),把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四川省所有普通高中从2010年就开始了此项工作,并在实践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积累了经验;但在评价的常态化、可操作性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这次改革重在进一步规范,确保程序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本办法的出台,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评价内容,改进评价方式,规范评价过程,保证评价程序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二、《实施办法》研制的指导思想和过程

  本办法研制的指导思想:一是坚决贯彻国务院、教育部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二是基于前期已有工作成果,减少主观评价,突出学生活动记录客观性评价。三是基于问题导向进行评价改革设计,确保可操作性和评价结果真实可信。四是评价内容给出框架要求,凸显地域和高中办学特色。

  在整个文件研制过程中,严格履行了教育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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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发布

高考资讯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四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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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发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结合四川省普通高中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重要意义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方向性,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坚持指导性,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坚持客观性,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坚持公正性,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

  三、评价内容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基础性发展目标。

  (一)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

  (二)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三)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

  (四)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主要结果,在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绘画、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艺术技能或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五)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调查研究能力、动手创作能力和实践体验经历等。重点记录学生参加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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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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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出以下具体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

  一、目的意义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下简称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主要任务是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客观记录高中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为学生毕业和升学提供重要参考。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校和教师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坚持立德树人,确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和评价观,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服务高校科学选才;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评价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健康、多样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方向性和指导性。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和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养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把握和尊重学生个性特点和成长需要,关注成长过程,激发每个学生的潜能优势,加强学生的自我评价,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发展自我,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二)坚持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关注学生健康、多样发展,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发现和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不仅反映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而且反映学生的主要特点和突出表现;不仅面向全体学生,还要为每一个学生提出有针对性、适合其发展的具体建议,促进人人成才。

  (三)坚持真实客观和公正有效。如实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确保综合素质内容客观真实。坚持公正性,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公平公正。坚持有效和可操作性,聚焦可观察可评价有效的行为,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信可用。

  三、评价内容

  建立规范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以下简称《综合素质档案》,见附件),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客观反映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一)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班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和志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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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高考资讯 河南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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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8月23日上午9时,河南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有关情况。

  按照《方案》要求,河南省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科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3个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招生录取实行基于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机制。

  以下是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为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和《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河南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构建多元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情况,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为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潜能,鼓励学生不断进步;引导学校建立健全多元评价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全面性原则。着眼于学生的成长过程和整体表现,实施综合、全面的评价,既反映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既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又重视学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和核心素养的发展,激励学生健康、主动、全面地发展。

  3.客观性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确保评价内容客观真实;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可信可用。

  4.可操作性原则。建立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实现评价操作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评价过程应简便、直观、易操作,让学生易参与、让老师易指导、让各方易监督,确保公开透明。

  三、评价内容

  1. 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

  2. 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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