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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国家助学贷款 河南省已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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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国家助学贷款 河南省已开始申报

  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消息,河南省2016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启动申报,即日起,凡我省符合条件的高校在校生都可以申请,无学籍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贷款。

  按照规定,国家贷款额度为:普通本专科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但是,已经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借款学生,不得重复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范围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每年集中办理一次。即日起,各高校启动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宣传、申报、审查、录入;10月19日24点,全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贷数据录入结束;11月14日,开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高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省教育厅要求,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为高校在籍的大学生。各高校在校内审核,尤其是上报省级国家助学贷款人员名单时务必先行做好学籍比对工作,要逐人核对借款合同、申请表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致,家庭地址是否精确到门牌号,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国家助学贷款数据上报前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一律取消贷款资格。

  借款合同起始日为2016年11月14日。借款合同到期日原则上两年制、三年制学生为2032年9月20日,四年制学生为2033年9月20日,五年制学生为2034年9月20日。以此类推,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3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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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河南省助学贷款相关的高考资讯

2017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9月2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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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9月2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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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录取通知书正在陆续发放,寒门学子在欣喜的同时也面临着经济压力。7月25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已全面启动。凡已被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党校等培养单位正式录取的河南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和预科生,均可到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个人负担,从毕业后3年开始归还本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今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办理时间截至9月20日。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拨打国家开发银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的电话咨询,也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网站了解相关政策和信息。

  目前,我省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又称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双轮驱动”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对我省高校学生和河南籍考往省外高校学生贷款政策的全覆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开学后在高校申请,同一学生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据悉,自2005年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实施以来,我省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16.5亿元,资助学生196.8万人次,贷款发放量和资助困难学生数量均居全国首位。而且,贷款回收情况良好,截至2017年6月底,贷款本金违约率为1.51%,远低于我省14%的风险补偿金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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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助政策全覆盖大学新生不用愁

  7月25日,记者从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为保证寒门学子上学无忧,我省设立多种资助方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三不愁”。

  目前我省已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高校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直接招收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其中,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各类特别优秀学子,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资助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资助面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各高校可根据学生困难程度分档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是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

与河南省助学贷款相关的高考资讯

2017河南省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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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出国留学网政策频道编辑为您整理的2017河南省社保政策,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出国留学网(m.liuxue86.com)查看。

  2017河南省社保政策

  明年1月1日起河南省社保费改由地税机关征收

  自2017年1月1日起,我省社会保险费改由地税机关统一征收了。12月15日,记者从省地税局了解到,省政府近日印发通告,并下发关于改革我省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

  通知和通告明确:明年起,由地方税务机关实施“五险”统征,依法统一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等职责。同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中的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部分,自2017年4月1日起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改革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核定的社会保险费缴纳额传递给地税机关,作为地税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方式改为用人单位依法自行申报,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单位职工应缴费额,由地方税务机关委托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费额,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缴费人按照政策规定直接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liuxue86.com

  通知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向地方税务机关自行申报、足额缴纳。也就是说,以后用人单位每月缴税的同时,顺便就可把社会保险费缴了。其他以个人名义参保或者续保人员,可选择按月、季、半年或一年一次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方式,并在选择确定的缴费期内按时申报、足额缴纳。

  今年,省地税局顺利完成了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由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后,可以对税收和社会保险费实行税费统征统管,依托现有的办税途径和平台,为缴费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缴费服务,极大方便缴费人。

  下一步,针对社会保险费征缴,地税部门将通过微信、微博、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12366服务热线、新闻媒体、上门走访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辅导,努力让缴费人缴明白费、方便费、放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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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利息

助学贷款利息 助学贷款利息是多少

  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利率政策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学生毕业后实际偿还的利息,将按照当年同期利率执行。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助学贷款利息。供您参考,更多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实用资料查看。


  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利率政策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学生毕业后实际偿还的利息,将按照当年同期利率执行。

  助学到款利率介绍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如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同。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不上浮。现行的贷款年利率是:一年至三年(含):5.40%;三年至五年(含):5.76%;五年以上:6.23%。

  提前还贷的,经办银行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利息=贷款金额*相应年利率*贷款天数/365

  简单来说,就是你还在读书的时候到你毕业一年内不用缴利息。等到一年以后利息为0.5%,然后到你贷款的银行或分行缴款即可。

  最新贷款基准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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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遗属补助标准2017

河南省遗属补助标准2017 河南省遗属补助标准 遗属补助标准

  河南省遗属补助标准2017

  一、丧葬补助费

  1.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

  2.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按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

  1.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

  2.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发给。

  三、遗属生活补助费

  1.遗属是非农业人口,户籍在省辖市市区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300元,户籍在县(市)乡(镇)的月生活补助费为220元;

  2.遗属是农业人口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150元。孤身一人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加20元。遗属生活补助费从职工死亡次月起给付。

  3.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四、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

  1.在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1个月的标准发给;

  2.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个月的标准发给。

  五、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

  1.职工供养直系亲属

  职工系亲属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①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②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③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④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工死亡30日内,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③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④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⑤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⑦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哪些情况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

  ①年满18周岁且未完...

2015河南省高考语文作文

河南高考语文作文题目 河南高考作文点评 河南高考语文作文

  以下是出国留学网高考作文栏目为你第一时间带来的《201河南省高考语文作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5河南高考作文题】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因父亲总是在高速路上开车时接电话,家人屡劝不改,女大学生小陈迫于无奈,更出于生命安全的考虑,通过微博私 信向警方举报了自己的父亲;警方查实后,依法对老陈进行了教育和处罚,并将这起举报发在了官方微博上。此事赢得众多网 友点赞,也引发一些质疑,经媒体报道然后,激起了更大范围,更多角度的讨论。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请给小陈、老陈或其他相关方写一封信,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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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阅读:所谓国家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考试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时间相对比较固定,一般集中在10-11月份,简称“国考”。国考是国家部、委、署、总局招考在中央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一种方式,招考条件相对比较苛刻、严格,一般均要求全日制本科应届、历届毕业生,部分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和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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