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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2017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招生简章 2017考研招生简章

  2017考研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出国留学考研网为大家提供湖南科技大学2017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湖南科技大学  

  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130人左右,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30人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450人左右,接收推荐免试生(农村硕师计划)人数20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2人(以上招生的确切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我校“农村硕师计划”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

与湖南科技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湖南科技大学2014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科技大学 2014研究生招生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网考研频道为您提供湖南科技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定。

  湖南科技大学2014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50人左右(确切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包括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招收270人左右,接收推荐免试生(农村硕师计划)人数38人。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我校“农村硕师计划”的考生和统招生一样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四、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特别提醒: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在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到报名点现场交报名费、照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费和照相者,网上报名无效。

 

与湖南科技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7河北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大学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河北科技大学

  本文“2017河北科技大学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一、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大学

  二、学校代码:10082

  三、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发放按教育部[2002]1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河北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河北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八、学校基本情况

  河北科技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多科性骨干大学。学校坐落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占地2617亩,现有79个本科专业,有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9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现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本科教育创新高地,1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

  九、录取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能满足日常生活和学习基本要求的条件下,以高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有不良诚信记录的考生不予录取。

  2、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适当的调档比例,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之内。

  3、对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对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加分投档的,承认其加分成绩。

  内蒙古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在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录取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成绩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如果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同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也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生源为浙江省考生,采用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办法以浙江省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4、在河北省招生的产品设计、美术学专业,对达到省控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择优录取,在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如果考生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相同,同时专业成绩也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在河北省招生的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要求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专业成绩也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在河北省内招生的其他艺术类专业及在其他省份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对达到省控线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较高者,如果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也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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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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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全称

  上海科技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中路393号

  岳阳路校区:上海市徐汇区岳阳路319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五、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

  预留计划数为2017年我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十、录取规则

  1、为探索“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多元选择”的选拔招录模式,学校将坚持正确导向、公正公开、科学有效的原则,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详见《上海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简章》),考生可自愿选择参加我校“校园开放日”活动。

  2、学校根据考生在 “校园开放日”的整体表现及报名材料,形成“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详见《上海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简章》)

  3、所有报考我校考生须在所在省(市)提前批次本科填报我校。考生文化成绩(含教育部、所在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加分)应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海市应达到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其他一本、二本批次合并省(市)综合成绩有效分数线将在该省(市)具体操作方案出台后另行划定。

  4、各省(市)考试院(招生办)按规定向我校投档(投档比例按各省(市)规定)。

  5、我校根据考生的最终成绩(含高考总分和我校“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满足被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则以我校“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顺序录取;若“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6、各省(市)录取具体办法以各省考试院(招生办)公布内容为准。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各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费(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 [2012]118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科技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科技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

  021-20685225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021-20685115

  十五、网址

  www.shanghaitech.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

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北京科技大学2013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通过“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一、报名条件和选拔标准

  1、报名条件: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⑴、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或获得以上两个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三等奖者;

  ⑵、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奖励,或拥有专利者(已受理但未正式取得专利证书的除外);

  ⑶、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优胜者”奖项者;

  ⑷、我校优质生源基地或省级示范性高中重点推荐的品学兼优、成绩名列前茅,同时对我校某类学科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学科培养潜质,或具有较强创新实践能力的优秀学生,中学必须对所要推荐的学生是否具备以上素质进行严格考察,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优先考虑我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推荐的学生。

  2、选拔标准:我校将参考以下标准对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进行认定,请考生根据自身素质和条件慎重申请填报专业。

类别

选拔要求

【2013招生简章】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2013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外省)

  学校名称:江苏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289

  学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培养层次:本科

  学校地址:东校区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西校区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西段

  南校区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中段

  张家港校区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录取规则:

  1.院校志愿: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方式;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方法: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采用分数级差确定考生专业录取(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

  3.加、降分投档考生处理办法:按当地省(市)招办规定执行,将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分。

  4.男女生比例:不限。

  5.招收外语语种:英语。

  6.社会体育专业招生:进档考生以文化分为录取分。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对录取分数相同时,比较体育专业分数确定考生录取与否。

  7.关于身体要求: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8.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9.本章程由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标准4600元/年预收,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中澳(澳大利亚)合作办学:19200元/年

  中乌(乌克兰)合作办学:19200元/年

  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

  招生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11-84401065,传真:0511-84428179

  2.咨询地址: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3.邮政编码:212003

  4.电子信箱:jkdzsb@126.com

  5.网址:http://xsc.just.edu.cn/zsw

  一.学校地点、性质、层次

  1.学校全称:江苏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289)

  学校地址:东校区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西校区江苏省镇江南徐大道西段

  南校区江苏省镇江南徐大道中段

  张家港校区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2.办学性质:公办

  3.培养层次:本科

  二.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

  我校普通类本科录取的选修测试科目要求为物理或者历史。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本一和本二批次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B级(含)以上,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C级(含)以上;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在C级(含)以上,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

  三.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招生

  录取基本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专业确定...

2013高考院校招生简章: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大学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科技大学。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的高校。2006年,学校成为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

  第三条 校址及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北京市朝阳区管庄校区(高职生)。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高职(专科)学制3年。

  第四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北京科技大学设立由校领导及招生、教学、纪检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科技大学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北京科技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科技大学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编制我校来源计划原则和办法: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的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就业情况、部直属高校的分布及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认真研究,科学合理的确定本校来源计划。

  第九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

  第十条 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根据生源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2至1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江苏省理工类考生(含国防定向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及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及以上;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历史,且等级要求达到A及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及以上;对进档的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已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考生和文艺特长生在达到同样等级条件时,方能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类)参加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其它本科专业参加重点本科批次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北京科技大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简章》进行。

  第十三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①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需参加当地的英语口试,要求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日语、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德语为零起点),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

2022年广西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广西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广西科技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获得了“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的荣誉称号,是“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西科技大学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西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科技大学,院校代码为10594,英文名称为“Guang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注册地址为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学校有东环、柳石、柳东3个校区,白沙、箭盘2个教学点。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专科(高职)生、留学生和成人继续教育学生等各类人才。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政策规定,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重大事项,领导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的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2022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的领导下,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原则。

  第十二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区)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艺术类专业除外),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置专业级差。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各省文件要求执行。实行“专业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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