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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石家庄外事职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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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国际代码:14047)
二、办学层次:专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校址 :
1、北校区:石家庄市北郊107国道与正定常山西路交叉口47号
(火车站乘31路公交车外事学院站下车即到)
2、西校区:石家庄市桥西区三简路16号(火车站乘11路公交车即到)
五、学历证书:学业期满,达到毕业合格要求,由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颁发普通专科学历证书
六、学费、住宿费:按河北省物价局等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七、录取规则:
1、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投档比例及录取原则进行阅档录取。 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
2、加分和降分执行相关的省考试院规定。
3、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4、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八、招生计划:
   详见各省《招生计划》。
九、其他说明:
    1、报考英语专业考生不须口试;
    2、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日语、韩语专业除外);
    3、“航空类、电子商务、涉外旅游、表演艺术”专业均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8247986 88247987 88247979
    邮编:050081
    学校网址:http://www.wsxy.net
    E—mail:waishixueyua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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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石家庄外事职业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0年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石家庄外事职业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0年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国际代码:14047)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业务主管部门为河北省教育厅。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计划内招生,独立颁发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一、招生对象:参加2010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对口升学考生、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
二、生源范围:面向河北省及内蒙古、山西、河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新疆、山东、贵州等十一个省份招生。
三、招生类型:艺术文、艺术理、文史、理工、对口。
四、招生专业:学院下设六个系(涉外管理系、涉外经济系、涉外护理系、外语翻译系、涉外艺术系、计算机系)33个专业(护理(英语方向)、护理(日语方向)、护理(社区方向)、航空服务(英语方向)、航空服务(日语方向)、航空服务(韩语方向)、旅游管理(英语方向)、旅游英语(日语方向)、电子商务(涉外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涉外国际新闻方向)、会计(涉外方向)、税务(海关报关方向)、国际金融(涉外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涉外经济贸易方向)、工商企业管理(职业经理人方向)、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涉外方向)、海关管理(报关业务与技术管理方向)、涉外事务管理、应用英语(英汉同声传译方向)、商务英语、商务日语、文秘(涉外英语方向)、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影视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市场营销、表演艺术(舞蹈音乐方向)、表演艺术(影视艺术方向))
五、学制:学制三年
六、录取规则: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河北省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投档比例及录取原则进行阅档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亦接受非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填报专业顺序择优录取。对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进行适当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艺术类考生录取: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北省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省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对于各省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加分和降分执行相关的省考试院规定。
5、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6、考生语种:
(1)报考英语专业考生不须口试;
(2)英语及涉外方向专业:我院英语、涉外方向专业教学起点低,学生入学前对英语无特殊要求,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与石家庄外事职业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1年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石家庄外事职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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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国际代码:14047。办学类型:教育部备案河北省政府批准的全日制省属民办高等专科院校。办学层次:全国统招,专科三年。
第三条 学院概况: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是一所综合性涉外型大学,占地 600 亩,总建筑面积为20.8万平方米。学院分为三简路校区和北校区。拥有 P4 计算机 800余台,数字化多媒体视听语音室 16 个,多媒体教室18个,电子图书阅览室 17个,现代管理模拟实验室 20 个,投资近千万的护理试验室,物流管理试验室、形体健身房。学院现有教师 600 余名,其中专职教师占 80% ,教授、副教授占 1/3 以上,并有多名外籍教师。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5%以上,逐步形成了立足京津冀,面向经济发达省份,远涉东南亚、北美、欧洲的就业格局。
第四条 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经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河北省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投档比例及录取原则进行阅档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亦接受非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填报专业顺序择优录取。对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进行适当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七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省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八条  对于各省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加分和降分执行相关的省考试院规定。
第九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条  考生语种:我院英语、涉外方向专业教学起点低,学生入学前对英语无特殊要求,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一条  “航空服务、酒店管理、表演艺术”专业均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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