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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绵阳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绵阳师范学院是一所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位于四川省绵阳市。

  第二章 招生计划、层次

  第三条 2012年绵阳师范学院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3839名(其中本科2971名,专科868名),按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四条 绵阳师范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五条 志愿要求: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划定的我校录取调档分数线,经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在不影响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各专业的录取要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 1、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调档分数线,经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我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2、对志愿未填报我校且不愿服从院校调配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符合国家及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择优录取。

  第六条 专业录取原则:1、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录取已满额且考生不愿服从专业调配,则退档;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2、美术类专业、艺术教育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3、音乐类和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4、社会体育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七条 我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调档比例不超过1:1.2。

  第四章 录取条件

  第八条 性别: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九条 身体条件: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我校师范各专业的考生应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报考我校音乐表演(音乐舞蹈)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第五章 学费 住宿费 奖贷学金

  第十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住宿费:我校住宿费用的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至1200元。

  第十二条 为保证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奖、贷、助”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具体资助措施和资助项目请见“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xgb.mnu.cn)。

  第六章 执行纪律 接受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了比较完备的自我约束机制,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生工作全过程,...

与绵阳师范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绵阳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绵阳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绵阳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在2011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试点单位。现有音乐学等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绵阳师范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绵阳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并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绵阳师范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639 。

  第三条 办学地址:学校现有高新校区、游仙校区两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1、高新校区: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

  2、游仙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0号

  学校各学院所在校区及2022年各专业新生的就读校区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专业计划情况公布为准或详见《绵阳师范学院2022年新生报到指南》。

  第四条 学校是四川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且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学校为绵阳师范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牵头,相关校领导、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等为主要依据制定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我校可在今年招生计划中预留少量本科计划,用于调剂各省(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的状况,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和办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将使用情况及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十一条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不设置单科限制,不设置男女比例限制,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一律为英语。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均为100%;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自治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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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绵阳师范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高考资讯

2018年绵阳师范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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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绵阳师范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绵阳师范学院是四川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座落于国务院批准建设的中国唯一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市。学校于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绵阳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成立。2006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7年以优良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准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试点单位,开始招收环境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近2000亩,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建有体育馆、网球场、游泳池等各类现代化服务设施。图书馆藏书148万余册,各类电子数据库100个,固定资产总值近8.76亿元。学校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本专科高等教育、成人本专科高等教育及留学生教育的多种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18个二级学院,研究生、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留学生17000余人;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0大学科门类的94个全日制本专科专业,132个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建设有省级特色本科专业7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精品课程18门,建有教育实习实训基地156个,非教师教育实习实训基地99个。学校教师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35项,承担国家级、省级教改项目32项。学校现有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四川省科普基地1个,四川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四川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四川省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1个,生态安全与保护重点实验室、四川民间文化研究中心、李白文化研究中心、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等各级各类科研机构29个。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231人,专任教师963人,其中具有正、副高职称教师413人,硕、博士学位教师596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4人,四川省教学名师2人。

  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形成了生态学、化学、药学、中国语言文学、心理学及应用经济学等特色学科。近五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各级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科研项目1000余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426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教材93部,获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等奖项115项。学校坚持对外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与德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乌克兰、坦桑尼亚和台湾、香港等国家及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展了师资培养、合作科研、学术交流、学生交流等活动。积极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建设,搭建科研成果转化推广平台,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开展广泛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学校坚持实施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近年来,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300余项,成功申报国家专利达600余项,在参加国际及国家、省、市级比赛中获得各种奖励2000余人次。学校建有国家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室、亚洲机器人联盟教育培训基地、中国科协创新人才培训基地、中国创造学会实验基地、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基地。

  多年来,学校生源质量稳居...

绵阳师范学院2017年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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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师范学院2017年考研招生简章

  绵阳师范学院是四川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座落于国务院批准建设的中国唯一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市。学校于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绵阳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成立。2006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7年以优良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准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试点单位,开始招收环境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近2000亩,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建有体育馆、网球场、游泳池等各类现代化服务设施。图书馆藏书148万余册,各类电子数据库100个,固定资产总值近8.76亿元。学校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本专科高等教育、成人本专科高等教育及留学生教育的多种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18个二级学院,研究生、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留学生17000余人;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0大学科门类的94个全日制本专科专业,132个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建设有省级特色本科专业7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精品课程18门,建有教育实习实训基地156个,非教师教育实习实训基地99个。学校教师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35项,承担国家级、省级教改项目32项。

  学校现有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四川省科普基地1个,四川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四川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四川省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1个,生态安全与保护重点实验室、四川民间文化研究中心、李白文化研究中心、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等各级各类科研机构29个。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231人,专任教师963人,其中具有正、副高职称教师413人,硕、博士学位教师596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4人,四川省教学名师2人。

  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形成了生态学、化学、药学、中国语言文学、心理学及应用经济学等特色学科。近五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各级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科研项目1000余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426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教材93部,获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等奖项115项。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与德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乌克兰、坦桑尼亚和台湾、香港等国家及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展了师资培养、合作科研、学术交流、学生交流等活动。积极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建设,搭建科研成果转化推广平台,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开展广泛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学校坚持实施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近年来,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300余项,成功申报国家专利达600余项,在参加国际及国家、省、市级比赛中获得各种奖励2000余人次。学校建有国家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室、亚洲机器人联盟教育培训基地、中国科协创新人才培训基地、中国创造学会实验基地、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基地...

【高校招生简章】遵义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遵义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为了全面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遵义师范学院概况

  遵义师范学院位于闻名中外,有“转折之城、会议之都”美誉的革命历史文化名城——遵义市。我校是一所拥有百年师范传统的学府,现有四个校区,占地面积751亩,在建新浦校区2000亩。学校有一支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有教职工909人,其中专任教师649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305人,教授95人,副教授313人,讲师256人,外籍教师2人)。现有教育科学学院、初等教育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人文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治经济与管理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美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6个学院,33个本科专业和24个专科专业,学校已面向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3000多人。在近年来就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我校的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1、学校名称:遵义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664)

  2、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学校地址

  汇川园(学校本部):贵州省遵义市上海路830号

  栋青园分院:遵义市红花岗区海龙镇

  汇川分院:遵义市汇川区海师路138号

  南白分院:遵义县南白镇南园路27号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特殊要求

  1、2013年遵义师范学院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4090人,其中本科3140人,专科950人。具体计划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计划为准;

  2、英语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校区安排

  1、汇川分院。以下19个本科专业(含方向)学生在汇川分院学习一年后转入本部学习: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生物科学、植物科学与技术、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学前教育、学前教育(职教师资方向)、小学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等。

  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2个专科专业三年在汇川分院学习。

  2、栋青园分院。以下14个本科专业(含方向)学生在栋青分院学习一年后转入本部学习:汉语言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工作、历史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英语、应用心理学、教育学、教育学(职教师资方向)、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体育教育等。

  3、南白分院。以下7个专科专业学生在南白分院学习三年:语文教育、数学教育、学前教育、音乐教育、英语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等。

  4、汇川园(学校本部)。专升本16个专业学生在学校本部汇川园学习。

  四、录取原则

  1、我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的录取办法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实施“阳光招生”,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2、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在我校计划招生数的120%...

2017太原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2017太原师范学院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一、学校名称:太原师范学院

  二、学校代码:10119

  三、学校地址:

  南校区:太原市黄陵西巷5号,邮编: 030031

  新校区: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邮编:030619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性质:公办

  六、办学层次:本科

  七、办学形式:全日制

  八、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一)2017年我校招生数详见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九、录取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坚持实施“阳光工程”。

  (二)身体健康要求:

  1、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凡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各种残疾。

  (三)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1、对首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所报专业顺序依次安排,对征集志愿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对未录满专业进行补缺。对分数相同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文综、理科按数学-语文-理综顺序录取。生源地省、市招办对同分考生有其它特殊规定的,按生源地省、市招办规定执行。对所报专业均不能安排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

  (四)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

  1、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体育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五)对口、专升本各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在文化成绩达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其它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艺术类专业录取(文理兼收):

  1、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1)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山西省以外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不分小科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山西省考生按照本省音乐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其中音乐表演专业分小科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不分音乐小科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招器乐)。音乐学不分小科类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美术学、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1)山西省考生文化课执行本省相应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山西省以外考生须本省专业统考合格、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合格,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相应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我校校考...

2017沧州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沧州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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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州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沧州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105)

  二、学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青海南大道16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历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沧州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根据国家规定授予相关学位。

  六、学校概况:沧州师范学院坐落在河北省沧州市,学校规划用地1028亩,现占地713亩;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32.03万平方米;拥有各类实验室142个,教学科研设备仪器总值7122.58万元;藏书95万余册,中外文期刊1300多种,电子图书20万余册。现有专任教师578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87人。学校现开设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40个,涵盖文、史、理、工、管、经、法、农、艺、教育等十大学科门类,部分专业按类招生。

  七、招生范围:面向河北省和部分外省招生,按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八、录取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2、承认教育部及各省确定的考生录取原则及相关政策。

  3、考生体检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统一体检标准。

  4、学校不做预留计划,不设立分数级差,分配专业时按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依据投档成绩(含优惠加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英语类专业要求口试成绩及格以上,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加限制。

  6、艺术、体育类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比对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7、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两个专科专业在取得联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投档成绩(含优惠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如考生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8、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9、2017年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九、收费标准:

  1、培养费:普通本科和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每年3500元,艺术和体育类本、专科专业以及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两个专科专业均为每生每年6000元;非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2、住宿费: 6人间学生公寓每生每年800元,8人间学生公寓每生每年500元。

  十、招生咨询:

  咨询部门:沧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中心

  网 址:http://www.caztc.edu.cn 电子邮箱:czsfxy@163.com<...

2017廊坊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廊坊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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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全称:廊坊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100

  二、学校地址:

  廊坊校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西道100号

  固安校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城东(距廊坊校区20分钟车程)

  各专业入学报到校区请查阅我校招生网站。

  三、学校层次和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招生范围:2017年我院面向河北、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陕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新疆二十六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及人数见招生计划。

  五、录取原则:

  1.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条件,并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根据实际成绩择优录取。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录取办法是: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将已投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各专业均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报考我校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及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录取原则是: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文化录取控制线以上,且专业成绩合格,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较高者录取,文化成绩相同者按照语数外顺序分数较高者录取。

  6.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和书法学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如果没有统一的专业测试,则我校指定承认其他院校的专业测试成绩),录取原则是: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文化录取控制线以上,且专业成绩合格,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相同,按文化成绩较高者录取,文化成绩相同者按照语数外顺序分数较高者录取。

  7.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且高考英语笔试成绩本科应达到100分以上,专科应达到90分以上。

  8.报考我院日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不受限制,但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

  9.除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加限制,但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请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不确定男女生比例。

  10.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

  11. 文科同分考生原则上按照语数外顺序分数较高者录取,理科同分考生原则上按照数语外顺序分数较高者录取。

  12.浙江省按照该省政策及本校在该省公布的政策录取。

  六、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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