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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药品标准与药品质量监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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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药品标准与药品质量监督检验

  (一)药品标准管理

  1.药品标准概述

  (1)药品标准分类和效力

  药品标准分为法定标准和非法定标准两种。法定标准是包括中国药典在内的国家药品标准;非法定标准有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法定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是药品质量的最低标准,拟上市销售的任何药品都必须达到这个标准;企业标准只能作为企业的内控标准,各项指标均不得低于国家药品标准。

  (2)国家药品标准界定、类别

  国家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

  国家药品标准包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ChP)和药品标准,以及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注册标准,其内容一般包含药品质量指标、生产工艺和检验方法等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和规范。

  《中国药典》是国家药品标准的核心,是具有法律地位的药品标准,拥有最高的权威性。

  《中国药典》于1953年编纂出版第一版以后,相继于1963年、1977年分别编纂出版。

  从1985年起每5年修订颁布新版药典。

  (3)药品标准的制定原则

  ①坚持质量第一,体现“安全有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尽可能与国际标准接轨,起到促进质量提高,择优发展的作用。

  ②充分考虑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对药品质量的影响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检测项目,切实加强对药品内在质量的控制。

  ③根据“准确、灵敏、简便、迅速”的原则选择并规定检测、检验方法,既要考虑现阶段的实际水平和条件,又要体现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

  ④标准规定的各种限量应结合实践,要保证药品在生产、储运、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

  (二)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

  1.药品说明书和标签概述

  (1)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定义、内容和作用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是药品外在质量的主要体现,是传递药品信息,指导医师用药和消费者购买使用药品,以及药师开展合理用药咨询的主要依据之一。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是介绍药品特性、指导合理用药和普及医药知识,告知正确贮存、保管和运输药品的重要媒介,起着信息准确传递的作用。

  (2)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管理要求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核准,药品生产企业印制时,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根据核准的内容印制说明书和标签,不得擅自增加或删改原批准的内容。

  药品的标签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其内容不得超出说明书的范围,不得印有暗示疗效、误导使用和不适当宣传产品的文字和标识。

  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不得夹带其他任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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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主管药师考点:药品质量及其监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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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质量及其监督检验

  1.药品质量的特性:包括有效性、安全性、稳定性和均一性等方面。

  2.药品作为特殊商品的特征: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特殊性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药品的专属性、药品的两重性、药品质量的重要性、药品的限时性。

  3.我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的名称:《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GAP。

  4.我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的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

  A.GLP的制定目的:提高药物非临床研究的质量,确保实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保障人民用药安全。适用范围:药品注册(应为新药注册,它是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非临床研究质量遵守的规定。)

  B.GCP的制定目的: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的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应加确定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适用范围:它是进行各期临床试验、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试验时必须遵守的规定。

  C.GMP的制定目的:保证生产出优质药品。是指导药品生产企业规范生产,保证生产合格药品;是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适用范围: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D.GSP的制定目的:是药品经营的质量管理准则。适用范围:批发、零售企业---是中国境内经营药品的专营或兼营企业。

  E.GAP的制定目的:药材生产质量管理全过程规范化。适用范围:种植、养殖、采集、加工、包装。

  5.药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性质和类型:药品监督检验属第三方检验,具有公正性、更高的权威性、更强的仲裁性;药品质量检验分为抽查性检验、注册检验、国家检验、委托检验、进口检验和复验6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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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执业药师备考: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类型

2019执业药师考试 药事管理与法规备考 药品质量检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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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执业药师备考: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类型

  药品检验所通过药品的检验与检查的手段进行质量监督。根据其目的和处理方法不同,分为抽查性检验、委托检验、复核检验、技术仲裁检验及进出口检验等类型。

  1.抽查性检验(简称“抽验”)

  药品检验所授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检查和抽验。抽验的重点是那些需要量大、应用面广、质量不稳定、贮存期过长、易混淆、易变质、外观有问题的药品以及各级医疗单位自制制剂。通过抽验,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和倾向,并依法处理,从宏观上对药品质量进行了控制,督促企、事业单位严格按药品标准生产、经营、使用合格药品。抽验是一种强制性检验,抽验结果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发布《药品质量检验公报》。

  2.委托检验

  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委托药检所检验的药品,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因不具备检验技术和检验条件而委托药检所检验的药品均属于委托检验。

  3.复核检验

  复核检验是对原检验结果的复验,其目的是为了证明原检验数据和结果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以确保药品的质量。研制新药或仿制药品、评定优质药品、鉴定新工艺等,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前,要送药检所进行复核检验。

  4.技术仲裁检验

  技术仲裁检验是公正判定、裁决有质量争议的药品,保护当事人正当权益的检验。

  5.进出口药品检验

  进出口药品检验是对进出口药品实施的检验。进口药品检验按《进口药品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由口岸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出口药品按出口合同的标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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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2017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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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国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性质

  我国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具有预防性、完善性、促进性、情报性及教育性。

  2.我国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的特点

  我国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具有全面质量管理的特点,具有“监、帮、促”相结合,监督检验与群众参与质量管理相结合的特点。

  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方针。监督:就是科学公正地对药品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实行依法监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帮助:就是充分运用监督手段扶正祛邪,提供优质服务,为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就是促进药品质量的提高,促进事业健康发展。

  3.我国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原则

  (1)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 药品是防病治病的物质基础,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是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宗旨,也是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目的。因此,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必须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

  (2)质量第一的原则 药品是特殊商品,药品的质量至关重要,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才能保证疗效;否则将无效,以致于贻误病情。因此,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我们自始至终应该把药品的质量放在首位。

  (3)法制化与科学化高度统一的原则 总结以往经验,要搞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必须对其立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必须依靠科学的管理方法,如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推广应用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等来促进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颁布实施就是对药品科学的监督管理赋予了法定性质。

  (4)专业监督管理与群众性的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为了加强对药品的监督管理,国家设立了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专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设立药品质检科室,开展自检活动,还设立了群众性的药品质量监督员、检验员,开展监督工作。这三支力量相结合,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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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原则

  1.我国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性质

  我国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具有预防性、完善性、促进性、情报性及教育性。

  2.我国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的特点

  我国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具有全面质量管理的特点,具有“监、帮、促”相结合,监督检验与群众参与质量管理相结合的特点。

  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方针。监督:就是科学公正地对药品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实行依法监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帮助:就是充分运用监督手段扶正祛邪,提供优质服务,为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就是促进药品质量的提高,促进事业健康发展。

  3.我国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原则

  (1)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 药品是防病治病的物质基础,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是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宗旨,也是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目的。因此,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必须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

  (2)质量第一的原则 药品是特殊商品,药品的质量至关重要,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才能保证疗效;否则将无效,以致于贻误病情。因此,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我们自始至终应该把药品的质量放在首位。

  (3)法制化与科学化高度统一的原则 总结以往经验,要搞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必须对其立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必须依靠科学的管理方法,如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推广应用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等来促进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颁布实施就是对药品科学的监督管理赋予了法定性质。

  (4)专业监督管理与群众性的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为了加强对药品的监督管理,国家设立了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专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设立药品质检科室,开展自检活动,还设立了群众性的药品质量监督员、检验员,开展监督工作。这三支力量相结合,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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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执业药师备考: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内容

  1.制定和执行药品标准。

  2.制定国家基本药物。

  3.实行新药审批制度,生产药品审批制度,进口药品检验、批准制度,负责药品检验。

  4.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5.药品品种的整顿和淘汰。

  6.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和中药材市场的药品进行检查、抽验,及时处理药品质量问题。

  7.指导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的业务工作。

  8.调查、处理药品质量、中毒事故,取缔假药、劣药,处理不合格药品,执行行政处罚,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向司法部门提出控告。

  9.对药品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

  根据的工作需求,本节所讨论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界定在六个方面:药品标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新药审批管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药品品种的整顿与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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