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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事业单位面试热点:旅游乱象中的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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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事业单位面试热点:旅游乱象中的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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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0日,江西南昌某“海洋王国”开馆,票价为25元/人,活动宣传页面上印有刺豚、海星与七彩吊等海洋生物,游客纷纷慕名前往。到了现场,却发现着实是个坑。现场游客说,“看到几只小鱼缸,场地也是用海报围出的,与图片完全不符。”

  题目预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业市场日益蓬勃,各地的一些旅游乱象也开始不断涌现,从洛阳牡丹“假”天下、江西某海洋王国“只有鱼缸不见鱼”,到景区泛滥的假古董、假珠宝等等,都在无情地消费着游客的热情与信任。对此,你怎么看?

  题目解析:

  表明态度:十九大提到了新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现在出门看世界已然成为美好生活需要的一部分。但随着旅游市场的壮大,各类旅游乱象层出不穷,确实需要加大整治。

  影响:随着大众旅游和全域旅游时代的到来,国内旅游业发展提速,2017年,中国国内旅游市场达到50亿人次,人均出游已达3.7次,旅游总收入5.4万亿,旅游收入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这些乱象的出现,虚假的宣传却透支了游客的热情与信任。首先,“旅游”本是一件让人愉悦的事,但游客慕名而去,却败兴而归,不仅无法赏心悦目,更添堵心降低了游客的体验感,侵害了游客的权益;其次,公然造假,蒙骗游客,损害了自身景区的形象,也给当地城市抹了黑;最后,这种乱象也是对买票游客和其他景区不公,扰乱了旅游市场的秩序。

  落实:因此,景区为了赢得口碑,管理不仅需要考虑经济效益,更需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一方面,景区自身应该加强自律,坚信真实才是旅游景点的核心竞争力,自觉做到学法、遵法、用法,守法,以诚信立长远;另一方面,文化旅游部门也应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当前存在的各种乱象深入彻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同时也需要加大执法力度,如果查实涉嫌旅游欺诈,该退费的要退费,该惩处的要惩处,以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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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章节考点:虚假宣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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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章节考点,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的及时更新。

  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章节考点:虚假宣传行为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以广告或其他方式销售商品,是现代社会最常见的促销手段。但各类虚假广告和其他虚假宣传,或扰乱视听,有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或直接误导用户及消费者,使其作出错误的消费决策,引发了大量社会问题;或侵犯其他经营者,特别是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合法利益,造成公平竞争秩序的混乱。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均将此类行为作为必须禁止的违法行为予以规范。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广告法第3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1.行为要件。(1)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在某些情况下,三者身份可能重叠。(2)上述主体实施了虚假宣传行为。(3)上述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4)主观方面,广告商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负法律责任;对广告主,则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2.法律责任。根据责任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经营者(广告主)的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广告商的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这里的“依法”,指依广告法。广告法第37条规定的罚款,指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连带责任。广告法第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应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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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国考时政热点:拿什么刹住网红月饼虚假宣传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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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了么?本文“2018国考时政热点:拿什么刹住网红月饼虚假宣传之风”,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预祝大家顺利通过考试,拿下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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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国考时政热点:拿什么刹住网红月饼虚假宣传之风

  鲍鱼、牛蛙、小龙虾、水果……月饼,你吃什么馅儿?中秋临近,在朋友圈、各大购物网站上,一些打着“养生”招牌的“网红月饼”开始走俏。但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月饼背后不同程度存在着虚假宣传等问题。相关人士建议,应加强对网络上诸如月饼等时令商品的监管,同时消费者在选购时也需明辨。(9月24日 人民网)

  中秋将至,一年一度的月饼销售战再次打响,人们却发现,近年来,实体店的月饼销售平平,网络上各种噱头的月饼越来越受社会大众喜爱,各种闻所未闻的新式“网红月饼”百花齐放。不可否认,“网红月饼”以其多样性赢得了许多年轻人的青睐,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不禁疑惑,“网红月饼”是否真的名副其实?其制作过程是否合法卫生?其销售渠道是否正规可信?

  不难发现,口味各异的“网红月饼”广告打得天花乱坠,正如报道中的“鲍鱼月饼”,在其配料表中,赫然写着鲍鱼含量大于3%,但在记者追问店家之时,又解释称,鲍鱼是“鲍鱼味道,而非鲍鱼肉”;同样的还有所谓的“养生月饼”,在宣传时声称该款月饼具有“调经化瘀、补中有通、滋阴不腻”的功效,试问,就吃那么一两次月饼,就能达到不药而愈的养生功效,那还需要医生和药品何用?月饼本是团圆和收获的象征,更代表了合家欢乐、幸福美满的寓意,却为何被商家虚假炒作,变了味?

  笔者看来,“网红月饼”虚假广告之风盛行,既是商家利欲熏心、唯利是图,妄图通过虚假宣传来满足其日进斗金、堆金积玉的目的,也是监督的缺位,才导致“网红月饼”生产过程不透明,生产和销售环节成为监管盲区,更是部分消费者盲目跟风、人云亦云的心理作祟,企图通过吃几个月饼来祛病去痛、延年益寿,所以才误入圈套、蒙受损失,也才让一些不法商家钻了空子、捡了漏子,富了钱袋子。

  因此,要彻底根治虚假宣传这一“顽疾”,相关部门绝不能视而不见、坐视不理。首先,食品监管部门必须对这类月饼的安全质量加强监督,增加抽查频率,发现问题必须从严处理并记录在案,发布信息的平台还应承担相应责任。其次,建立健全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网络食品经营者先办理证照、再上网经营的准入门槛,规范行业发展。最后,消费者必须提高警惕,增加辨别真伪的能力,尽可能选择有食品生产经营资质、信用评价高的商家购买商品。

  总之,唯有严的制度,严的监管,才能让不法商家无缝可钻,才能刹住虚假宣传之风,还月饼市场一片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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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2017年经济法考点:虚假宣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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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2017年经济法考点:虚假宣传行为”,希望考生能好好备考2017年司法考试。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司法考试2017年经济法考点:虚假宣传行为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以广告或其他方式销售商品,是现代社会最常见的促销手段。但各类虚假广告和其他虚假宣传,或扰乱视听,有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或直接误导用户及消费者,使其作出错误的消费决策,引发了大量社会问题;或侵犯其他经营者,特别是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合法利益,造成公平竞争秩序的混乱。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均将此类行为作为必须禁止的违法行为予以规范。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广告法第3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1.行为要件。

  (1)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在某些情况下,三者身份可能重叠。(2)上述主体实施了虚假宣传行为。(3)上述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4)主观方面,广告商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负法律责任;对广告主,则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2.法律责任。

  根据责任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经营者(广告主)的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广告商的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这里的“依法”,指依广告法。广告法第37条规定的罚款,指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连带责任。广告法第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应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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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考生要注意体制外招生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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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考生要注意体制外招生虚假宣传,更多高考招生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考生要注意体制外招生虚假宣传

  考生同学们:

  近日,随着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进行,有考生反映我省个别人或个别社会机构假冒高校名义招收所谓的 “预科生”、“对口本科”等,这种不顾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对考生进行虚假宣传、夸大承诺的行为,将会严重损害考生利益。为此,我院郑重声明,所有高校在我省正式录取的学生均需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可通过网上系统查询,高校录取通知书除加盖学校公章外,还应有校长签名。在此,郑重提醒广大考生朋友根据《2016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中的招生计划和我院网站公布的征集志愿缺额计划,按正规程序认真填报志愿,慎重选择就读学校,不要轻信一些所谓“体制外招生”的虚假宣传,谨防上当受骗!如需了解相关的招生政策信息请登陆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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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2016卷四综合案例分析:佳洁士美白虚假宣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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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提供了司法考试2016卷四综合案例分析:佳洁士美白虚假宣传案,关于广告法的相关法律条文你是否有复习到又是否已经掌握了,那么你将如何将所学知识点与下面的案例案情联系起来进行案例分析了。希望广大考生结合实际,考出好成绩!

司法考试2016卷四综合案例分析:佳洁士美白虚假宣传案

  日前,佳洁士美白牙膏的虚假宣传遭到上海工商局的惩罚。根据虚假宣传对消费者产生的误导,并由此带来的利润,上海工商局开出了六百多万的天价罚单。借此,希望任何还在做梦虚假违法宣传的经营者都赶紧从梦里醒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佳洁士虚假美白效果遭曝光

  上海市工商局9日披露,因构成虚假广告,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被处罚603万元,这是中国目前针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最大罚单。

  据悉,佳洁士是国际日化产业巨头美国宝洁公司的口腔护理品牌。根据上海市工商局的调查,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广告中邀请某知名台湾艺人代言,但广告画面中突出显示的美白效果是后期通过电脑修图软件过度处理生成的,并非牙膏的实际使用效果。这一广告构成虚假广告,已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603万元。上海市工商局表示,这是行政部门根据广告法,按照广告费用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的。

  虚假宣传罚不留情

  佳洁士虽为日用行业的生力军,但是胆敢虚假宣传,照样依法拿下。有钱虽可任性,但是够胆尚可再试!六百多万的罚单,对一个再大的企业,相信这个数目也不小了。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专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同时根据我国广告法的规定,违反广告法,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场需要公平,公平需要保障。当竞争者因为资本而开始缺乏公平的竞争时,政府的相关部门用自己应有的权利为竞争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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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虚假宣传相关的司法考试四卷

华师美式高中虚假宣传曝光 官方反对各行其是

高考学习网
2013年11月07日 感谢您阅读由高考频道(https://m.liuxue86.com/gaokao/)编辑、收集、整理的《华师美式高中虚假宣传曝光 官方反对各行其是》资讯,高考学习网资讯来源于南方日报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南方报网 http://www.nfdaily.cn/ !

南方日报报道:日前,华师美式高中的虚假宣传被曝光后,引发了人们对公办学校国际课程班的关注。市教育局日前也对公办普高开设国际课程班进行了表态:支持试点,反对一哄而起;规范管理,反对各行其是。事实上,深圳不少公办学校仍在以“打擦边球”的方式设立国际课程班。然而,公办国际课程班日后该如何规范,目前深圳仍未出台相关条例。

现状

国外优质教育受捧

催生国际教育需求

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已经全球化,也造成了优秀学生的全球流动,追逐国外优质教育的需求也日益旺盛

高一开学后,骆晓就开始加强英语的学习。她所在的深圳某高中,将在高一第二学期根据学生的意愿,让学生自愿选择进入国际班就读。此后,她将不再为高考而拼命地做题考试,而是接受与国内课程完全不一样的国际教育—最终的目的只有一个,出国留学。

在骆晓看来,自己的成绩一般,高考肯定拼不过别人,最终也许只能去不那么好的大学。而在看报纸或是和亲友聊天时,总觉得国内的大学离自己理想的大学越来越远。“与其在国内混文凭,不如去国外接受更优质的教育。国外的大学更自由,更强调学生的综合素质,而不是考试成绩。”

当高考改革不断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深圳却出现了越来越多像骆晓这样选择出国留学的学生。出于对国内教育的不认同,不少家长已悄悄地“用脚投票”,让孩子脱离高考应试体制。

“如今国内的高等教育质量落后于国外,人们的经济水平提升后,对优质的高等教育需求旺盛。”深圳某高校教育学张教授认为,深圳作为一线城市,形成了一部分中产阶级,“他们不希望孩子到高考的大熔炉里锻炼,不愿孩子参与残酷的模式训练,也有条件通过出国留学的‘捷径’,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

事实上,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已经全球化,也造成了优秀学生的全球流动,追逐国外优质教育的需求也日益旺盛。据启德留学机构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周素琼介绍,目前每年出国留学的深圳高三毕业生大概有2000人,每年还呈现10%的增长趋势,越来越多的优秀学生也选择了出国留学。“日渐旺盛的出国热,也催生了庞大的国际教育需求市场。”

现象

民办学校良莠不齐

公办国际班受追捧

家长有这些需求,但民办学校又达不到他们的质量要求,更希望有层次的公办学校去办国际课程班

为了满足人们对国际教育的需求,不少学校也开始了国际教育的探索。深圳中学、深圳实验学校、深大附中、深圳外国语学校、深圳第三高级中学、翠园中学、育才中学等公办学校先后开设了国际课程。2011年开始,市教育局陆续在11所民办高中学校开展了国际课程的试验。

“目前深圳民办的国际高中质量好的非常少,是非常稀缺的资源,很难进入这些学校就读。而对于其他民办学校,又不太放心把孩子送过去,一方面是考虑到这些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不如公办学校,另一方面则是公办学校的学习氛围...

与虚假宣传相关的高考资讯

新加坡留学:了解相关规定,明辨中介虚假宣传

新加坡留学
 中考、高考的硝烟刚刚散去,留学  黄金季节已经到来,世界各个国家的院校开始向申请留学的中国学生们伸出了橄榄枝。自上世纪末开始,新加坡凭借其“国际化教育体系”和各类优厚条件吸引了大批中国优秀学子前往深造、工作。笔者身边就有不少朋友选择到新加坡攻读学位,或送子女到狮城完成基础教育。但随着新加坡政府不断收紧移民政策,国际学生所享受的优惠待遇逐渐“缩水”,一些风险也随之而生。

了解相关规定,明辨中介虚假宣传

许多家长为了尽快安排自己的孩子出国留学,都会选择通过中介联系学校、办理手续。然而随便打开一些知名的新加坡留学服务中介网站,就能找到很多夸大其辞的宣传。

有网站宣称“年龄小于16周岁的学生都可以进入新加坡政府中小学体系”,而事实是近期新政府对国际学生入学学额加以严格限制,在小学入学报名时录取顺序严格定为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和国际学生,中国学生要想进入优质中小学非常困难。而很多成绩优异的中学毕业生也因为公立高校大幅削减中国留学生名额而无法入学。

还有网站声称“新加坡留学学费低廉,就业移民很容易”,而实际情况是自2012年起,新加坡各大院校大幅提高永久居民和国际学生学费,幅度达22%-180%;此外由于近年来新加坡政府降低外籍人员就业配额,中国留学生就业前景日趋严峻,不容乐观。

做好调查工作,摸清学校教学质量

出国留学往往花费不菲。除了锻炼能力、开阔眼界,学生和家长们追求的就是出色的教学质量和良好的升学就业预期了。新加坡教育一直来以质量优异著称,但和所有国家一样,新加坡各个学校的教学质量也是高下有别,而一些家长迷信国外教育,盲目花费巨款找中介送孩子出国。例如有一位国内家长花了数十万人民币将孩子送到新加坡邻里学校就读。而邻里学校毕业生较难升入初级学院或公立大专院校。盲目入读不仅加重家庭经济负担,也影响孩子前程。

一些家长还认为新加坡私立学校好于公立学校。实际情况是新加坡的著名高校如新加坡国立大学和南洋理工大学等都属于公立大学,且学生大多可申请数额不等的奖学金。新加坡有近千所各类私立学校,其中不乏教学质量低下、文凭不被国内承认的“野鸡”学校。近日,已有一些私立学校因为发布虚假宣传遭到新加坡私立教育理事会调查,

掌握政策趋势,签订协议须加谨慎

曾几何时,优厚的助学金制度曾是吸引优秀外国学子前往狮城留学的重要筹码。很多中国学生都申请到了70%左右的助学金,条件是与政府签署3-6年不等的服务期协议。依照协议,留学生毕业后留在新加坡工作数年,便不需偿还助学金。

数年前,毕业后留新工作并不困难,新加坡移民局还会给应届毕业生发放“永久居民申请表”,这数年的服务期甚至被部分考生和家长视为就业保障。然而随着新加坡政府逐步收紧移民政策,应届毕业生已经不再收到“永久居民申请表”,申请永居日益困难,找到合适工作也不像以前那样容易。不少学生面临另觅国家工作和因无法履行服务协议而赔偿助学金的困境。

有志于出国留学就业的学生,一定要事先做好功课,并仔细研究相关培养协议,不要盲目偏信中介的宣传介绍,在充分掌握信息后加以权衡,做出适合自己的理性选择。

与虚假宣传相关的社会聚焦

北京2012年6月28日起填报高考志愿 虚假宣传要警惕

北京 宣传 高考

中广网北京6月28日消息(记者孙莹)今天(28日)开始填报高考(微博)志愿了,由于各地高考录取率、录取分数线、志愿填报等因素影响,对于部分落榜考生来说,除了复读之外,选择上民办高校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但是民办高校良莠不齐的现象较为严重,而虚假宣传、任意设置终止专业、违规收费等情形也时常发生,提示考生家长要谨慎选择。

民办高校的虚假宣传都是学校为了扩大生源,因为学生和家长最看中的是读了大学能不能获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很多学校抓住这一点大肆宣传,承诺发国家认可的相关证书,甚至会说因为有相关合作,可以发某某高校的证书。如北京有一所民办高校,2010年为扩大招生,在向学生发放的宣传材料中宣称能为学生颁发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学生交费入学后却被告知宣传材料中的承诺作废,感觉被骗的方某等6名学生于是将这所高校起诉到法院,要求退还学费等各项费用。

审理此案的北京房山法院法官卢涛向记者介绍了案件审理情况。

卢涛:咱们法院经审理之后认为,方某等6人正是因为看到兴华学校在宣传材料中所承诺的能为学生颁发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才选择到该校就读的。兴华学校单方宣布该承诺作废,侵害了方某等人的合法权益,违反了与方某等人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最终判决被告返还6原告学费等费用共计7万余元。

以前,一些民办高校在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时引用一些模糊性的词语,在一定程度上误导考生。例如有些民办学校说自己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学校,实际上这个学历是自考的学历。对此,教育部从2007年开始实施民办高校招生章程及广告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学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收费项目与标准、录取规则与结果向社会公开,虽然经过几年治理情况有所好转,但是还有一些学校存在问题。截止到今年4月,全国共有403所民办高校,约占全国高校总数的五分之一。我们一方面为考生有更多的选择而高兴,同时也应密切关注高校的办学质量。

法官建议家长和考生,在选择民办高校时一定要小心谨慎。

卢涛:在选择民办高校时,一定要谨慎、仔细,不要轻信学校招生人员的宣传,一定要看所要读的学校是否有学校所在地教育机构对其办学资格审批文件。如果考生和家长实在拿不准,可以到学校所在地教育部门进行咨询,以保证学校信息的准确性;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学校,尤其是注意收集关于民办高校的负面信息,这有助于你更全面地了解学校。有条件的家长最好到实地到学校进行一下考察,毕竟百闻不如一见,虽然到学校考察要花一些钱,但与交了学费、住宿费等一大笔费用后才发现上当受骗相比,花这些钱还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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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虚假宣传相关的高考资讯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号预警:部分新加坡留学中介虚假宣传

留学中介虚假宣传
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为中国留学生编辑、编译、收集、整理海外留学新闻:《教育部2号留学预警:部分赴新加坡留学中介虚假宣传》06月21日报道。

教育部18日发布本年度第2号留学预警,新加坡留学政策收紧,部分中介在宣传时候存在误导学生及家长的情况,严重误导留学人员及其家长。

教育部提醒广大赴新留学人员注意认真核实留学中介机构的宣传信息。目前国内有一些留学中介机构以赴新留学“学费低廉”、“就业前景好”、“移民容易”等夸大宣传,也有些中介机构在留学人员赴新后无法兑现其宣传承诺、拒绝退还相关费用。建议留学人员及其家长应尽量通过新加坡驻华使馆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留学网 liuxue86.com)等正规渠道,进一步了解或咨询新加坡学校办学资质情况及其它相关留学信息,避免选择那些办学稳定性差、教学质量也难保证的学校。

申请就读新加坡公立高等院校的难度显著增加。因近年来新加坡公立高等院校趋向减少招收国际学生,并大幅提高了对国际学生的入学成绩要求和学费标准。建议公众理性客观地制定留学规划、谨慎地选择院校。

进入新加坡公立中小学就读的可能性降低。近期,新加坡教育部宣布调整公立中小学的入学政策,国际学生入学就读的机会减少。因此,建议计划送子女赴新就读当地公立中小学的家长,务必要仔细了解新加坡政府最新入学政策。

留学人员毕业后在新就业前景不容乐观。受新加坡移民政策调整影响,政府正逐步削减外籍人员在新就业的配额指标,并严格限制工作准证的签发,导致国际学生毕业后在新就业困难重重。建议我赴新留学人员应提早规划好毕业后的去留问题。(出国留学网 liuxue8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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