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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高频考点汇总【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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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高频考点汇总【五】

  考点六:公司合并、分立的种类及程序

  (一)公司合并的种类

  吸收合并:A+B=A

  新设合并:A+B=C

  (二)公司合并、分立的程序

  1.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对债权人的通知或公告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债务承担

  公司合并的,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曰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分立的,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5.办理合并登记手续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高频考点【二】

  考点七:普通合伙企业

  (一)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

  1.有2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②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③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④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⑤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⑥合伙事务的执行;⑦入伙与退伙;⑧争议解决办法;⑨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⑩违约责任。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需要作价评估),劳务。

  4.其他条件: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等。(二)合伙企业财产分割、转让以及处分的相关规定

  (1)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2)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合伙人对内转让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4)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合伙企业经营中应当经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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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高频考点汇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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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高频考点汇总【四】

  考点一:法规概述

  (一)立法沿革:199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3年第四次修订。

  (二)立法宗旨: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三)法律体系:以《公司法》为核心,由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共同组成。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高频考点【二】

  考点二:总论

  公司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由—个股东单独投资组建或者特定人数的股东联合投资组建,股东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一)公司的种类

  (二)公司的独立人格

  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2、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三)公司经营原则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四)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地位

  1、分公司及其法律地位(非独立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行为后果及责任由公司承担;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及章程;在人事、经营上没有自主权;没有独立的财产。

  2、子公司及其法律地位对子公司有控制权的公司是母公司,重大决策仍需母公司决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五)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登记的要求

  1.公司的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公司的一部分股份,其余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定向募集。只适用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少于总股数的35%。

  2.公司设立登记的要求

  发起设立:发起人缴纳出资——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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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高频考点汇总【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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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点3:金融市场的重要性及分类

  (一)促进储蓄一投资转化

  (二)优化资源配置

  (三)反映经济状态——“晴雨表”

  (四)宏观调控

  分类: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金融市场分成不同的子市场。

  常见的分类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

  (—)按金融资产到期期限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

  (二)按交易工具分为债权市场和权益市场

  (三)按照发行流通性质分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

  (四)按组织方式分为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

  (五)按交割方式分为现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

  (六)按金融资产的种类分为证券市场和非证券金融市场

  (七)按辐射地域分为国际金融市场和国内金融市场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高频考点汇总【二】

  考点2: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

  根据资金从资金盈余方流动到资金短缺方的不同方式加以区分,融资活动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基本方式。

  (一)直接融资

  1.直接融资的定义

  直接融资是指资金盈余单位通过直接与资金需求单位协议,或在金融市场上购买资金需求单位所发行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将货币资金提供给需求单位使用。

  2.直接融资的特点

  (1)直接性。(2)分散性。(3)融资的信誉有较大的差异性。(4)部分融资方式具有不可逆性。(5)融资者有相对较强的自主性。

  3.直接融资的方式

  常见的直接融资方式有股票市场融资、债券市场融资、风险投资融资、商业信用融资、民间借贷等。证券市场融资属于典型的直接融资。

  (1)股票市场融资。(2)债券市场融资。(3)风险投资融资。(4)商业信用融资。

  除此之外,民间借贷也是直接融资的一种。民间借贷是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资金融通活动。

  以上直接融资方式均需要借助一定的金融工具,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借据或者债务凭证。

  4.直接融资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第一,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反映了一国金融体系风险和分布情况。

  第二,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反映了一国金融体系配置的效率是否与实体经济相匹配。

  第三,通过市场主体充分博弈直接进行交易,更有利于合理引导资源配置,发挥市场筛选作用。

  (二)间接融资

  1.间接融资的定义

  间接融资主要代表机构是商业银行,主要通过存款形式,或购买银行、信托和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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