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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防灾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防灾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防灾科技学院是以防灾减灾救灾等教育为主由中国地震局主管的全日制本科大学,学院现已开始今年的招生工作,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防灾科技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防灾科技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工作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防灾科技学院,英文名称:Institute of Disaster Prevention

  第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中国地震局

  第四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部委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院校国标代码:11775。

  第五条 防灾科技学院是全国仅有的以防灾减灾救灾高等教育为主,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和经济学等五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地处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包括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落实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及招生方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组织实施录取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接待来信来访,受理群众举报等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学校行业办学特点,地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在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编制学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本科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计划等类型。普通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数量、质量、人才需求及专业就业等情况,结合学校实际编制;国家专项计划由国家安排,学校负责编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计划只限招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应届高中毕业生,不招收计划外生源。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含各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及收费标准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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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科技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防灾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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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防灾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落实“阳光工程”,保证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防灾科技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防灾科技学院,英文名称:Institute of Disaster Prevention

  第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中国地震局

  第四条 办学性质:国家部委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院校国标代码:11775

  第五条 防灾科技学院是国内仅有的以防灾减灾高等教育为主,文、理、工、经、管等专业门类齐全,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地处东距北京天安门30公里的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包括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落实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制定学院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及招生方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成立招生工作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经国家教育部审核批准,根据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结合学院的办学条件,按照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强化特色的原则,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报名人数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确定防灾科技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计划。

第十条 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国家贫困专项计划类、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等类型。学院普通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

国家贫困专项计划由国家安排,学院负责制定各省招收专业。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计划只限招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应届高中毕业生,不招收计划外生源。

第十一条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所有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学院预留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是:投放到生源人数较多、生源质量较好的地区和录取平行志愿投档地区超过计划数提档的、符合录取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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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防灾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防灾科技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防灾科技学院,英文名称:Institute of Disaster Prevention

第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中国地震局

第四条 办学性质:国家部委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院校国标代码:11775

第五条 防灾科技学院是国内仅有的以防灾减灾高等教育为主,文、理、工、经、管等专业门类齐全,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地处东距北京天安门30公里的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包括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落实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制定学院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及招生方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成立招生工作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经国家教育部审核批准,根据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结合学院的办学条件,按照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强化特色的原则,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报名人数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确定防灾科技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计划。

第十条 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国家贫困专项计划类、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等类型。学院普通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

国家贫困专项计划由国家安排,学院负责制定各省招收专业。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计划只限招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应届高中毕业生,不招收计划外生源。

第十一条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所有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学院预留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是:投放到生源人数较多、生源质量较好的地区和录取平行志愿投档地区超过计划数提档的、符合录取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在考生德、体考核合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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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防灾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防灾科技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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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防灾科技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防灾科技学院,英文名称:Institute of Disaster Prevention。

第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中国地震局。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院校国际代码:11775

第五条  防灾科技学院是国内仅有的以防灾减灾高等教育为主,文、理、工、经、管等专业门类齐全,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的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地处距北京天安门30公里的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主管院领导、相关院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包括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落实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制定本校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及招生方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院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从志愿”原则确定其专业。(学院在江苏省招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其它省高招办有特殊要求时,按该省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专业;对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要求退档。

第十二条 对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在分配专业时,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英语、语文;文科按语文、英语、数学、文科综合;外语类专业按英语成绩排序优先安排高分考生专业。

第十三条 关于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的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相应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进校后复检。

第十五条 地球物理学、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学、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测绘工程专业因工作环境要求,建议女生慎重填报,其余各专业男女不作限制。

第十六条 学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外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非英语考生慎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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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防灾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防灾科技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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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科技学院隶属中国地震局,是经教育部批准国内唯一一所以防灾减灾技术高等教育为主,文、理、工、经、管等专业门类齐全的普通本科院校。学院面向全国招收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院地处距北京天安门<?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30公里的河北省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院校性质:公办部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

 国家代码:11775

户口迁移地: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

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二、我院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即按志愿优先原则,依次录取。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优先方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额满,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平行志愿投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我院在江苏省招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录取)。

三、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专业;对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要求退档。

四、关于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的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相应政策执行。

五、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进校后复检。

六、地球物理学、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学、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因工作环境要求,建议女生慎重填报,其余各专业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七、我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非英语考生慎重填报。

八、我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如遇网络传输等其它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我院和有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录取结果由各省(市、区)统一公布。

九、学生在校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标准,颁发防灾科技学院学历证书,本科生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同时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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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防灾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防灾科技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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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科技学院隶属中国地震局,是经教育部批准国内唯一一所以防灾减灾技术高等教育为主,文、理、工、经、管等专业门类齐全的普通本科院校。学院面向全国招收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院地处距北京天安门30公里的河北省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
院校性质:公办部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  国家代码:11775
户口迁移地: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
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二、我院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即按志愿优先原则,依次录取。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优先方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额满,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平行志愿投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我院在江苏省招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录取)。
三、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专业;对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要求退档。
四、关于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的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相应政策执行。
五、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进校后复检。
六、地球物理学、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学、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因工作环境要求,建议女生慎重填报,其余各专业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七、我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非英语考生慎重填报。
八、我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如遇网络传输等其它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我院和有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录取结果由各省(市、区)统一公布。
九、学生在校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标准,颁发防灾科技学院学历证书,本科生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同时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学士学位证书。
收费标准
学费:本科3500元/生·年,专科5000元/生·年,住宿费800元/生·年。
奖助措施
学院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特困补助、勤工助学等学生资助保障体系。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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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防灾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防灾科技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0年防灾科技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防灾科技学院,隶属中国地震局,是国内仅有的以防灾减灾高等教育为主,文、理、工、经、管等专业门类齐全,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地处距北京天安门30公里的河北省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

院校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国家代码:11775

户口迁移地: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

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二、我院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即按志愿优先原则,依次录取。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优先方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额满,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平行志愿投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我院在江苏省招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录取)。

三、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专业;对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要求退档。

四、对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在分配专业时,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英语、语文;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排序优先安排单科高分考生专业。

五、关于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的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相应政策执行。

六、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进校后复检。

七、地球物理学、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学、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因工作环境要求,建议女生慎重填报,其余各专业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八、我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非英语考生慎重填报。

九、我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如遇网络传输等其它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我院和有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录取结果由各省(市、区)统一公布。

十、学生在校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标准,颁发防灾科技学院学历证书,本科生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同时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学士学位证书。

收费标准:学费:本科3500元/生·年,专科5000元/生·年,住宿费800元/生·年。

奖助措施:学院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特困补助、勤工助学等学生资助保障体系。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东燕郊学院大街    邮编:101601

电子邮件: zjb@cidp.edu.cn   fzzsb@126.com

咨询电话:010-61591235   010-61596049  (兼传真)  

网址: http://www.cid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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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防灾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防灾科技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1年防灾科技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30公里的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

院校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国家代码:11775

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学费:本科3500元/生·年,专科5000元/生·年,住宿费800元/生·年。

奖助措施:学院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特困补助、勤工助学等学生资助保障体系。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东燕郊学院大街    邮编:101601

电子邮件: zjb@cidp.edu.cn   fzzsb@126.com

咨询电话:(010)61591235(兼传真)  61594345   61595011  

网址: http://www.cid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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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防灾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防灾科技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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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防灾科技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防灾科技学院,英文名称:Institute of Disaster Prevention。

第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中国地震局。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院校国际代码:11775

第五条  防灾科技学院是国内仅有的以防灾减灾高等教育为主,文、理、工、经、管等专业门类齐全,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的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地处距北京天安门

30公里的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主管院领导、相关院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包括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落实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制定本校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及招生方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十条 我院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即按志愿优先原则,依次录取。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优先方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额满,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平行志愿投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高分考生优先确定专业。(我院在江苏省招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

第十一条 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专业;对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要求退档。

第十二条 对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在分配专业时,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英语、语文;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英语、数...

与防灾科技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3年防灾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防灾科技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3年防灾科技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防灾科技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防灾科技学院,英文名称:Institute of Disaster Prevention。

    第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中国地震局。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院校国际代码:11775

    第五条  防灾科技学院是国内仅有的以防灾减灾高等教育为主,文、理、工、经、管等专业门类齐全,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的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地处距北京天安门30公里的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主管院领导、相关院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包括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落实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制定本校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及招生方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十条 我院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即按志愿优先原则,依次录取。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优先方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额满,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平行志愿投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高分考生优先确定专业。(我院在江苏省招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

    第十一条 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专业;对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要求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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