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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2019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

  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2019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我校于2019年3月24日开展对“普高生”和“三校生”的测试,测试方式有笔试和测试。

  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2019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职工大学,

  国标代码:51010,在陕招生代码:8137。

  办学类型: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成人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

  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于1982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0年由省教育厅批准成为第一批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建筑类公办成人高等职业院校。学校隶属于全国500强企业——陕西建工集团,学校依托陕建集团不断做大做强,为陕西建筑行业培养了3万多名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

  学校目前开设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市政工程技术和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等八个专业。建校三十七年来,学校一直致力于做好建筑类专业的创新改革,拥有一批富有创新精神和教学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不断地将教学过程与施工现场相融合,从而培养出一大批 “上手快,能力强”的实用性技术型人才。省内、外近百家企业与学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毕业生在用人单位普受欢迎。

  第五条 办学地点:

  校本部: 西安市太白北路254号 邮编:710068

  建工路校区:西安市建工路50号 邮编:710043

  学校网址:http://www.sjzdedu.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校办、招生就业处、教务处、教学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纪检监察等处室人员组成。成立招生宣传组、招生办、试题组和保卫组。

  校长担任综合评价招生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分管招生和教学的副校长分别担任副主任,负责招生具体工作;

  招生宣传组负责招生宣传、解释和咨询工作;

  招生办负责招生的计划编制、考生的报名、有关材料的上报、考生录取以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审核等工作;

  试题组负责考生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的出题、考试、考务等工作;

  保卫组负责与招生有关的保卫工作;

  纪检监察负责学校招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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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学院于2019年3月14日至4月2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50084,在陕招生代码:8151。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315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6万余册,固定资产3.5亿元,各类在校生5000余名。三十多年来,学院充分发挥机电、制造类学科的专业优势,不断加强师资配备,形成了机电、电子、交通、信息、加工制造等特色鲜明的装备制造专业体系,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陕西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福路56号。

  学院网址:http://www.sxjdzy.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校级领导及招生处、教务处、各教学系部、校团委、学工部、保卫处、财务处、后勤保障处负责人等人员组成,设有宣传、咨询、录取、报到组、测试组、保障组、纪检组四个职能小组,各职能小组按照承担的招生工作职责做好招生相关工作,并积极动员和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与相关部门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学院招生信息网:zsw.sxjdzy.cn

  招生咨询电话:0917-3633887 3328888 3633889

  学校传真:0917-3633901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专业、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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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考试当日,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先到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现场进行专业确认,审核通过后,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准考证》,在我院指定地点参加相应测试。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院2019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736,在陕招生代码:8129 。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先后被授予“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和“高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示范校园”等荣誉称号。学院成为陕西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创新创业试点院校”、“陕西首批众创空间孵化基地”,拥有多个国家级示范专业及省级一流专业。多年来学院为陕西乃至西北通信信息行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技术技能人才,享有“陕西通信行业黄埔军校”的美誉。

  学院现有在校生6400余名。全院现有教职工3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0余人,中级职称以上100余人。硕士以上学位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0%以上,目前已建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师资队伍。

  学院以高职教育目标与企业需求为依据,开设有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软件技术、会计、电子商务等25个热门专业,覆盖了通信、计算机、财经、管理等四大领域,初步形成了以通信类专业为龙头,计算机类、财经类、管理类等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

  学院不断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适应各专业特点的人才培养方案,构建了基于职业岗位核心能力为基础的课程体系和以动手能力培养为主的实践教学体系。学院坚持职业教育与人文教育并重,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组织了大量各层次、各类别的文化艺术活动,促进学生技能提升和全面成长。近三年,学生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屡获佳绩,各类技能竞赛获奖累计达600多人次,其中在国家级大赛中获得多个奖项。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制度,实行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学院奖、助学金制度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受助面达到了100%。此外,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大量勤工助学岗位,确保了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十载兴学育人,六十载桃李芬芳。学院始终秉承“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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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2017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西安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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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理工大学2017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理工大学(曾用名:陕西机械学院),国标代码:10700,在陕招生代码:8011。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属于高职(专科)办学层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理工大学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西安理工大学属中央和陕西省共建高校,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学校现有金花、曲江、莲湖三个校区和一个大学科技园,下设16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共有本科专业67个,高职专业11个。

  第五条 办学地点:金花校区位于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邮编:710048);曲江校区位于西安市雁翔路58号(邮编:710054);莲湖校区位于西安市大庆路219号(邮编:710082)。金花校区和曲江校区承担研究生和本科生教育;莲湖校区承担本科生教育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西安理工大学网址:http://www.xaut.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教务处、学生处、监察处等部门组成。教务处主要负责招生计划的编制、上报、落实和招生宣传,学生处主要负责学生奖、助、贷政策的落实,监察处主要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xaut.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8629520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教育厅审核下达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符合申请条件且有申请意愿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登录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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