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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二卷

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死刑复核程序

相信考生们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都复习得差不多了吧,快来查漏补缺吧,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死刑复核程序”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死刑核准权的收回 最高人民法院自2007年1月1日起,已经收回死刑案件的核准权。但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除最高人民法院判处的以外,仍然由各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二、向最高人民法院报请死刑复核程序 (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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