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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

注册会计师2017年经济法重点: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2017年经济法重点: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一)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原则上效力待定 1.被代理人追认--有效 (1)主动追认; (2)经相对人催告后1个月内予以追认; (3)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2.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无效 (1)明确拒绝追认; (2)默示拒绝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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