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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四卷

司法考试2017卷四案例分析题:利益衡量违约金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2017卷四案例分析题:利益衡量违约金”,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案情] 刘某于1983 年进入庆松公司工作。2006 年3 月,双方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自2006 年3 月1 日起至2009 年2 月28 日止;职务为车间主任;在劳动合同期内,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刘某的工作能力,变动刘某的工作内容、岗位、职务、工种及合同履行地。2007 年双方又签订《聘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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