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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四卷

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无借据借款

本文“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无借据借款”,跟着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案情] 原告纪某诉称,他与被告陈某是朋友。1993年6月份,他与邱某、郑某和黄某给别人介绍买卖宅基地,共得介绍费十多万元。当他们在邱某的铺子分款时,被告刚好路过,便向他借款一万元,没有写借条。此后几年一直没向被告催讨, 2005年9月7日原告到被告家催讨,被告否认向其借过钱并起争执,被告打“110”报警,经警方调查后调解仍无法解决,告知当事人到法院解决。庭审时邱某、郑某和黄某均到庭做证,证明被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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