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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三卷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商法》重点:股东诉讼制度

要参加司法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商法》重点:股东诉讼制度”,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商法》重点:股东诉讼制度1、代表诉讼制度(代位诉讼、派生诉讼)→害公司(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损害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人即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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