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共基础考点:正当无因管理的构成

  3.“管理”他人事务。管理,指对事务进行处理,实现事务内容的行为。管理行为包括 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

  (1)无论管理行为属于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管理事务的承担本身均属于事实行为,不要求管理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具有管理能力,均可实施无因管理)(见例6)。

  (2)管理人因管理实施法律行为时,可以自己名义为之,亦可以本人名义为之。以本人名义为之构成无权代理的,无因管理的成立不会因为无权代理而受影响(见例7)。

  例6 8岁的甲和9岁的乙放学回家途中,乙突然犯病晕倒。甲对乙实施人工呼吸,打车将乙送至医院(花费75元),又以乙的名义办理了入院手续,并用自己的压岁钱垫付医疗费3000元。①甲在管理过程中实施了两个法律行为。打车(订立客运合同)与甲的行为能力相适应,有效。办理入院手续(订立医疗合同),与甲的行为能力不相适应,无效。②甲具有管理能力,甲在管理过程中实施的法律行为即使因其行为能力不足而具有效力瑕疵,也不会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③甲、乙间或者甲、乙的监护人间成立无因管理。

  例7甲出外打工,因梅雨季节将至,邻居乙擅以甲的名义向丙借钱3000元,将甲漏雨的屋顶修缮。 ①乙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若甲拒绝追认,甲、丙间借款合同不能生效。②无因管理不因无权代理而受影响。③乙的行为符合无因管理构成要件,乙有权请求甲补偿修房支出的3000元。④法律行为是法律行为,无因管理是无因管理,井水不犯河水。

  典型真题

  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在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200元,衣物损失1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06年·卷三·12题一C)

  A.陈某应偿付刘某100元 B.陈某应偿付刘某200元

  C.陈某应偿付刘某300元 D.陈某无须补偿刘某

  [答案解析]刘某仅10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具有救火的管理能力。刘某救火的行为构成正当无因管理,陈某与刘某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本题唯一正琐的答案是C选项。

  (二)具有管理意思

  1.概念。管理意思,指具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又称为:为了他人利益)。即管理人认识到其所管理的系他人事务,并欲使管理事务所生的利益归于他人(本人)。换言之,管理人须有一颗金子般的心!这也是正当无因管理具有违法阻却性的原因之―。

  2.关于“管理意思”,司法考试喜欢从以下两个角度切入:

  (1)为自己而管理他人事务,缺乏管理意思,不成立无因管理,其情形有二:①误将他人事务作为自己事务管理(误信管理)(见例8)。②明知系他人事务,仍作为自己事务管理(不法管理)(见例9)。

  (2)为他人利益,兼为自己利益,仍可在为他人利益范围内成立无因管理(见例10)。

  例8甲的一头羊走失,混入乙之羊群,乙不知其事,半年后,甲寻知后要求乙返还。①乙误将甲的事务当成自己事务管理,属于误信管理,缺乏管理意思。甲、乙间不成立无因管理。②甲、乙间成立不当得利之债,乙有权请求甲补偿支出的必要费用。

  例9甲的一只猫适至乙家,乙知该猫属猫中翘楚,甲视为心肝宝贝,不顾猫儿抵抗,决定留养该猫,每日好吃好喝伺候(以法国进口鹅肝喂食)。后甲得知猫的下落,请求乙返还。①乙构成不法管理,不成立无因管理。②根据《物权法> 第243条,亦不成立不当得利,乙无权请求甲补偿支出的必要费用(Let alone改良费用、奢侈费用,目的是惩罚恶意的占有人)。

  例10甲见邻居乙家起火,同时担心太火延烧后殃及自家,持水桶前往救火,不幸受伤。①甲的救火行为主要为了乙的利益,同时兼为自己利益。②甲、乙间仍可成立无因管理之债。

  (三)就事务的管理,管理入无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1.管理人出于履行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管理他人事务的,自然不成立无因管理(见例11)。

  2.管理人超出法定或约定义务范围对他人事务进行管理的,就超出部分仍可成立无因管 理(见例12)。

  3.管理人不具有管理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但管理人误以为具有义务,并因此管理他人事务的,欠缺管理意思,不成立无因管理(可成立不当得利)(见例13)。

  例11甲驾车撞伤未成年人乙,艺的父亲丙见状急忙送乙到医院,预付费用1万元。①因丙对乙负有监护义务,丙的行为属于履行法定义务。丙、乙间不成立无因管理。②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共同侵权连带债务人之一清偿全部债务、当班警察的救助行为、当班消防员的救火行为均为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不成立无因管理。

  例12甲欠丙100万元。甲委托乙提供保证,乙、丙约定乙仅对50万元承担保证责任。现甲不能履行到期债务,乙为了使甲免责,替甲还了欠丙的100万元债务(不具有赠与50万元的意思)。①乙对多还的50万元无清偿义务,构成无因管理。②乙对甲的请求权有二: (a)基于保证求偿50万元;(b)基于无因管理请求补偿50万元。

  例13甲委托限制行为能力人乙提供保证(未获法定代理人同意),乙不知保证合同无效,对甲之债权人丙承担了保证责任。①乙虽无义务而管理甲的事务,但缺乏管理意思,甲、乙不构成无因管理。②但乙、丙间成立不当得利。

  (四)管理事务的承担,利于本人,且本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

  1.所谓利于本人,指管理事务之承担,对本人实质有利,客观有益。所谓明乐之意思, 指本人事实上已表乐之意思。所谓本人可得推知之意思,指以管理事务在客观上加以判断之本人应有的意思。这是正当无因管理具有违法阻却性的另一原因(见例14和例15)。

  例14甲因好友乙大龄未婚,替乙着急。虽不曾与乙沟通过,甲始终认为罪魁祸首系乙的单眼皮。一日,甲施计将乙麻醉,请整容医生上门为乙拉了双眼皮,花费甚巨。①甲的管理行为害观上并不有利于乙,不构成正当无因管理。②甲的行为不具有违法阻却事由,甲侵犯了乙的身体权,或者侵犯了乙的健康权(比如乙眨眼不灵活)。

  例15甲欠丙100万元,已过诉讼时效,丙请求甲返还,遭甲拒绝。乙闻知后,未受委托,为顾及甲之名声,替甲偿还了债务(不具有赠与的意思)。①乙替甲还债不利于本人甲,且违反甲明示的意思,故不构成正当的无因管理。②乙的行为楠成不正当无因管理,其法津效果详后。

  2.三个例外。管理A对事务的管理虽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但于下列三种情形仍成立正当的无因管理:

  (1)为本人尽公益上的义务(包栝公法上的义务,如缴纳捐税;也包括私法上的义务,如修缮他人具有危险性的建筑物)。

  (2)为本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如甲遗弃其妻,其妻贫病交加,乙为甲妻延医治病,供给食物)。

  (3)本人之意思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如甲欲跳崖自杀,高呼“我去也!”乙见状飞也似抓住甲,乙之手臂因此扭伤)。

  典型真题

  〔I〕下列行为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08年.卷三.55题一BCD)

  A.甲错把他人的牛当成自家的而饲养

  B.乙见邻居家中失火恐殃及自己家,遂用自备的灭火器救火

  C.丙(15岁)租车将在体貪课上昏倒的同学送往医院救治

  D.丁见门前马路下水道井盖被盗致路人跌伤,遂自购一井盖铺上

  [答案解析]①A选项中,甲缺乏管理意思,不构成无因管理。故A选项错误。②为了他人利益,兼为自己利益,仍可在为了他人利益的限度内成立无因管理。故B选項正确。③C选项中,丙虽只有15岁,但具有管理能力,虽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故C选项正确。④无因管理中的本人必须是特走的人(特定的一人或数人)。D选项中,下水道井盖归市政公司管理,本人特定(市政公司),故可构成无因管理,D选项正础o

  〔II〕下列哪一情形会引起无因管理之债?(13年·卷三·21题一D)

  A.甲向己借款,丙在明知诉讼时效已过后擅自代甲向己还本付息

  B.甲在自家门口扫雪,顺便将邻居乙的小轿车上的积雪清扭干净

  C.甲与乙结婚后,乙生育一子丙,甲抚养丙5年后才得知丙是乙和丁所生

  D.甲拾得乙遗失的牛,寻找失主未果后牵回暂养。因地震致屋塌牛死,甲出卖牛皮、牛肉获价款若干

  [答案解析]①A选项中,丙管理甲事务的行为客观上并不利于甲,并有可能违反了甲可得推知的意思。故A选项不当选。②无因管理中管理的他人事务,须为特定他人(特定的一个人或者多个人)的事务。B选项中,甲清除自家门口的积雪虽可能使通过甲家门口的路人方便、委全,但因他人并不特定,因此不能成立无因管理之债。同时,无因管理中管理的他人事务,须为可成为债之标的的事务。B选项中,甲在清扫自家门口积雪时,顺便将邻居乙的小轿车上的积雪清扫干净的行为不能成为债之标的(一般而言,属于好意施惠行为),不能在甲、乙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故B选项不当选。③C选项中,甲虽无义务而抚养了丙,但甲欠缺管理的意思,不能在甲、乙或者甲、丁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故C选项不当选。④D选项中,牛死亡前后,甲的行为均符合正当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故D选项当选。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你推荐:


公务员考试网推荐
为官以勤为先  公务员公共基础备考:常识判断(10)
公务员考试优秀申论范文7篇  公务员公共基础备考:常识判断(9)
给绿色发展装上指南针  公务员公共基础备考:常识判断(8)
幸福始终充满缺陷  公务员公共基础备考:医学常识判断(7)
“架起”心灵沟通的文化桥梁 公务员公共基础备考:常识判断(6)

公务员报考指南 公务员报考条件 公务员报名入口 行测专题 申论专题
分享

热门关注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法律与道德 底线缺一不可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缓刑与死缓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房主卖房,租户必须搬走吗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无因管理考点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关于宪法的特征的考点解析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经济知识:经济知识中GDP相关考点总结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政治知识:“一带一路”的考点剖析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公文知识:版头

公务员公共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