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学生偷拍老师答题,考场内外联手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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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学生偷拍老师答题,考场内外联手作弊

  考生在考场将考题拍照后发到群中,教师在考场外答题后向考生提供答案。近日,《法制日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这起内蒙古首例非法提供考试试题、答案案件,5名联手作弊的师生分别被判处五个月至六个月的拘役,并处3000元至5000元的罚金。

  今年6月,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考试”的考场上,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技工学校的考生高某、崔某将手机偷偷带入考场。开考后,他们用手机将理科综合考试试卷拍照后发送到微信群中。在考场外等候的该校教师孙某、杨某和张某看到考试题后,随即开始答题,并将做出的答案又发送到微信群中。

  在考场内巡考的招生单位工作人员发现考生高某、崔某的作弊行为后,向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反馈,后者接报后随即报警。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分局的民警出警后,在考场将联手作弊的师生抓获。

  赛罕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孙某、杨某、张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为实施作弊行为,共同非法向他人提供考试答案,其行为构成非法提供答案罪,依法判处孙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杨某、张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高某、崔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为实施作弊行为,共同非法向他人提供考试试题,其行为构成非法提供试题罪,依法判处高某、崔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该案日前一审宣判后,5名被告人均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据主审法官介绍,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是201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考试作弊是严重的失信背信行为,侵害了国家的考试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内蒙古恒俊律师事务所李海林律师提醒广大考生,参加考试时应严格规范自身行为,谨记考试纪律,切莫因小失大。通过考试是进步的阶梯,但如果不凭借自身所学知识答卷,以作弊的形式参加考试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其作弊行为不仅对考生自身的诚信度影响深远,还会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广大考试参与人要严格遵守纪律,不要因为存有侥幸心理给自己留下终身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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