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请示的适用范围及特点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请示的适用范围及特点,希望大家好好复习,按照要求来写作!祝你备考顺利!

  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请示的适用范围及特点

  (一)请示的适用范围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二)请示的特点

  1.单一性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这条规定强调了请示主题单一和主送机关单一的显著特点。

  2.期复性

  请示是下级机关为请求上级机关批准某一事项或解决某个问题而制发的,目的是为了得到反馈即期待上级明确表态予以答复。

  3.时效性

  一般来说,请示的事项是亟待明确或继续解决的问题,时效性很强,上级机关受文后应及时研究,无论同意与否,都应尽快做出批复,不宜久拖不复。否则,便会影响下级机关正常开展工作。

  公共基础知识练习题及答案

  1. 以下关于主送机关正确的说法是:

  A.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同类型机关统称,位置在标题下右侧顶格

  B.上行文的主送机关一般是1个,请示、批复、函的主送机关只能是1个

  C.普发性的下行公文,主送机关较多,但是不能使用泛称

  D.公告、通告以及部分事项性通知必须写主送机关

  2. 食品生产中质量等级最高的是:

  A.有机食品 B.绿色食品 C.无公害食品 D.天然食品

  3. 钓鱼岛自古就是________的固有领土。

  A.日本 B.中国 C.韩国 D.菲律宾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C。教育解析:《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位置在标题下左侧顶格,A说法错误;上行文的主送机关一般是一个。批复的主送机关可以不止一个。主送机关使用的是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和同类型机关的统称,不使用泛称是正确的,C正确;没有特指主送机关的公布性公文,如公告、通告等,不写主送机关。D表述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2.【答案】A。教育解析:天然食品,常是指那些生长在自然界中,未经加工或仅经过少量加工的食品。但在我国农产品的认证项目中,目前还没有“天然”、“野生”等行业标准,目前一些企业在其商品外包装上打出的“天然”、“野生”等字样只是用于宣传使用。故食品生产质量等级中不会考虑天然食品。我国对食品的质量等级分为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是指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证,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无污染、安全、农药和重金属均不超标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总称。绿色食品是我国农业部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推广的认证食品,分为A级和AA级两种。其中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限量使用化学合成的生产资料,AA级绿色食品则较为严格地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有害于环境和健康的物质。有机食品是食品生产中质量的最高等级。有机食品是指按照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生产、加工并经专门机构(国家有机食品发展中心)严格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故本题答案为A。

  3.【答案】B。教育解析: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早在明、清时期,钓鱼岛就已纳入中国版图,作为台湾附属岛屿进行管辖。19世纪末,日本利用甲午战争窃取钓鱼岛,并强迫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钓鱼岛即在其中。1941年12月,中国政府正式对日宣战,宣布废除中日之间的一切条约。1943年12月《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1945年7月《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其他小岛。”1945年9月9日,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书》中明确接受《波茨坦公告》,并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1945年10月25日,中国战区台湾省对日受降典礼在台北举行,中国政府正式收复台湾。中国始终强调,日本应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律文件,将窃取中国的一切领土归还中国,其中当然包括钓鱼岛。故本题选B。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

  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公文知识:请示如何写

  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意见的含义和特点

  公务员公共基础公文写作:通知的含义、特点、结构


公务员报考指南 公务员报考条件 公务员报名入口 行测专题 申论专题
分享

热门关注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法律与道德 底线缺一不可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缓刑与死缓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房主卖房,租户必须搬走吗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公文知识:版头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公文知识:公文转发性通知注意事项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公文知识:如何写好调研报告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经济知识:价格背后的秘密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政治知识:改革开放

公务员公共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