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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天津农学院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天津农招生简章
05月12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4年天津农学院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农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农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农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农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1

五、学校地址: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19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农学院创建于一九七六年,是天津市唯一的高等农业院校。目前校园占地面积1049亩,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拥有专任教师66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42人,有教授109人、副教授242人。现有44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16个高职专业,涵盖农、工、理、管、经、文、艺术等7个学科门类。水产养殖、作物遗传育种、兽医学、果树学是天津市重点学科,农学和水产养殖学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水产生态与养殖实验室为天津市重点实验室,水产生态与养殖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并拥有国家大宗淡水鱼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是天津市第4所市级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单位。在2007年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中,获得优秀。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鲜明办学特色。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农学院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农学院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天津农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4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适当调用预留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天津农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

与天津农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08年天津农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天津农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08年天津农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天津农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农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农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农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农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1

五、学校地址: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19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农学院创建于一九七六年,是天津市唯一的高等农业院校。目前校园占地面积千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9.19万平方米。学校拥有一支较强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90名,其中教授61名、副教授229名;全校有享受国务院颁发的特殊津贴的专家19名、13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3人、天津市授衔专家1人。具有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学科涵盖6个学科门类、32个本科专业。主要培养农业生产、经营、管理高级人才。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农学院设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农学院设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天津农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08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

与天津农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09年天津农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天津农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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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学院2009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农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农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农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农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1

五、学校地址: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19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农学院创建于一九七六年,是天津市唯一的高等农业院校。目前校园占地面积千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9.19万平方米。学校拥有一支较强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90名,其中教授70名、副教授229名;全校有享受国务院颁发的特殊津贴的专家20名、13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3人、天津市授衔专家1人。具有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学科涵盖农、工、理、文、经、管等6个学科门类、32个本科专业。主要培养上述学科相关的生产、经营、管理高级人才。在2007年教育部组织的普通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评估结论为优秀。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农学院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农学院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天津农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09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天津农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

与天津农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0年天津农学院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天津农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0年天津农学院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农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农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农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农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1
五、学校地址: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19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农学院创建于一九七六年,是天津市唯一的高等农业院校。目前校园占地面积千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9.19万平方米。学校拥有一支较强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83名,其中教授79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84名,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233名;全校有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8人、天津市“131”人才工程人选16人、天津市授衔专家1人。具有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学科涵盖农、工、理、管、经、文等6个学科门类、32个本科专业。主要培养上述学科相关的生产、经营、管理高级人才。在2007年教育部组织的普通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结论为优秀。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农学院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农学院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天津农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0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天津农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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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天津农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1年天津农学院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天津农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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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学院2011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1年度天津农学院本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天津农学院普通本科、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农学院有关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农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天津农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au.edu.cn

E-mail: tjauzb@126.com

电话:022-23799551、022-23792191

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邮政编码:300384

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19号  邮政编码:30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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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天津农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2年天津农学院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天津农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2年天津农学院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农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农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农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农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1
五、学校地址: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19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农学院创建于一九七六年,是天津市唯一的高等农业院校。目前校园占地面积1049亩,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2万人。拥有专任教师61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49人。现有44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12个高职专业,涵盖农、工、理、管、经、文、艺术等7个学科门类。水产、作物遗传育种、兽医学、果树学是天津市重点学科,农学和水产养殖学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水产生态与养殖实验室为天津市重点实验室,水产生态与养殖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并拥有国家大宗淡水鱼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在2007年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中,获得优秀。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鲜明办学特色。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农学院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农学院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天津农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2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天津农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

与天津农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3年天津农学院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天津农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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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农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农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农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农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1

五、学校地址: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19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农学院创建于一九七六年,是天津市唯一的高等农业院校,为天津市4所市级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单位之一。目前校园占地面积1049亩,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2万人。拥有专任教师64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40人,有教授102人、副教授242人。现有43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14个高职专业,涵盖农、工、理、管、经、文、艺术等7个学科门类。水产养殖、作物遗传育种、兽医学、果树学是天津市重点学科,农学和水产养殖学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水产生态与养殖实验室为天津市重点实验室,水产生态与养殖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并拥有国家大宗淡水鱼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在2007年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中,获得优秀。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鲜明办学特色。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农学院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农学院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天津农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3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天津农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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