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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招生章程

本科招生章程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本文“2017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招生章程”,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3898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全程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2017年分省分专业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预留计划的使用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用于招生规模的适当调整。

  第八条 本科学费标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物流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学专业1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21000元/生/年,其他专业16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17年新生入学须知。如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学院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以此类推。平行志愿录取执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

与天津科技大学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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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3898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院招生工作全程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2016年分省分专业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预留计划的使用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用于招生规模的适当调整。

第八条本科学费标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学专业1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21000元/生、年,其他专业16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16年新生入学须知。如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学院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以此类推。平行志愿录取执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

第十一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对于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三...

与天津科技大学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太原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太原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太原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内容。
太原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学校代码:10109
学校全称:太原科技大学
学校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址:校本部:太原市万柏林区瓦流路138号
          南校区:太原市晋祠路二段264号,
联系电话0351-6938340。
语种限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考生。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规则:太原科技大学的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在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 太原科技大学按照理工、文史、体育、艺术类分类录取。
2.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太原科技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 在录取过程中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或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
5. 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录取。
①教育部和省市政策有明确规定加分投档的
②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6. 山西省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达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省外艺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70%和文化成绩30%的比例成绩,合并后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7. 收费标准严格按山西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8. 证书颁发:本科学历颁发太原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专科(高职)颁发太原科技大学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其    他: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校的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招收本科和高职(专科)生。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地址:太原市晋祠路二段264号,联系电话0351-6938340。
联系电话:0351-6963311
传    真:0351-6998013
邮    编:030024
录取结果:录取结果可在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 http://www.ty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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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天津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天津科技大学拥有本科、硕士、博士三个办学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本科院校,共有滨海和河西两个校区,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我国第一批4所轻工类本科院校之一,是天津市滨海新区唯一一所拥有本硕博完整教育体系的大学,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整理的“天津科技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天津科技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招生,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公布,主动接受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性质及概况

  1. 学校名称:天津科技大学

  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4. 学校代码:10057

  5. 学校地址:

  滨海校区: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

  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6. 学校概况

  天津科技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我国第一批4所轻工类本科院校之一,曾隶属原轻工业部,为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天津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是天津市滨海新区唯一一所拥有本硕博完整教育体系的大学。

  学校现有滨海、河西2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2300亩,总建筑面积约90万平方米,设有15个学院(部),现有本硕博全日制在校生2.6万余人、教职工2000余人。

  学校地处渤海之滨、海河之畔,地理位置优越。其中,滨海校区坐落于天津双城之一的“滨城”——滨海新区,邻近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中新生态城、国家海洋博物馆、泰达航母主题公园、塘沽森林公园等;河西校区位于天津城市副中心之一的海河柳林地区,邻近天津文化中心、国际设计中心、国家会展中心、滨海国际机场、海河教育园区等。

  学校学科专业实力雄厚。建有“发酵工程”国家重点学科,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2个。现有本科招生专业57个,另有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个,其中入选国家级和省部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

  学校办学条件优良。现有双聘院士5名、国家级和省部级人才近百人。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一批高水平教学科研平台和实习实践基地。建有国家级众创空间、教育部“中美青年创客交流中心”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图书馆馆藏文献195万册。拥有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滨海新区唯一的甲级...

2008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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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条     学校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学院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学院代码:13898

第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第四条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独立学院。

第五条     2008年在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六条     学制为四年,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以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名称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设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实施日常招生工作。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本校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报考英语专业者应参加当地的英语口试 且合格。

第十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

第十一条  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确定,“专业级差”根据生源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3至1分。

第十三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四条  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

2022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招生章程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是一所公立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学院建于2005年4月,是全国首批接受教育部规范工作验收的三所独立学院之一,共设立31个招生专业,学院为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了定本章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整理的“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 学校名称: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二、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 办学层次:本科

  四、 学校代码:13898

  五、 学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全程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2022年分省分专业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预留计划的使用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用于招生规模的适当调整。

  第八条 本科学费标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学专业15000元/生/年,英语、日语和朝鲜语专业18000元/生/年,护理学和康复治疗学专业20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22000元/生/年,其他理工类专业18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22年新生入学须知。如对当年度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学院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

天津科技大学2018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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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科技大学2018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性质及概况

  1.学校名称:天津科技大学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4.学校代码:10057

  5.学校地址:

  滨海校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9号

  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2018级新生安排在滨海校区就读。

  6.学校概况及办学特点

  天津科技大学是中央和地方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文、农、医、经、管、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8年,前身为中央部属院校—天津轻工业学院,2002年独立更名为天津科技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学校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

  学校现有本、硕、博全日制在校生27000余人。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有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有本科专业62个。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957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589人。学校坚持内涵发展,注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形成了以长江学者、****、****等高水平人才,15名国家和市级教学名师,18个国家和市级特色品牌专业、14个国家和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中心)、9支国家和市级教学团队,31门国家和市级精品课程为引领的本科教育教学体系。图书馆现代化水平高,拥有爱思唯尔(Elsvier)数据库和多个特色学科数据库,藏书量达到264万册。

  学校每年从新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行业卓越人才实验班”学习,培养行业后备领军人才。在本科教育中实行学分制管理,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辅修其他专业,符合条件的可获得双学士学位。对于学习优秀的学生,根据学习成绩、志愿以及学校条件,在入学一年后可以进行专业调整。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毕业时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学校拥有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对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制定,以及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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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2017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7招生章程 天津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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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科技大学2017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性质及概况

  1.学校名称:天津科技大学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4.学校代码:10057

  5.学校地址:

  滨海校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9号

  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2017级新生安排在滨海校区就读。

  6.学校概况及办学特点

  天津科技大学是中央和地方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文、农、医、经、管、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8年,前身为中央部属院校—天津轻工业学院,2002年独立更名为天津科技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是为军队培养国防生的签约高校。2008年学校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

  学校现有本、硕、博全日制在校生27000余人。学校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有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工程硕士、艺术硕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硕士、农业硕士),其中工程硕士涵盖14个领域;有本科专业62个。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291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505名。学校坚持内涵发展,注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形成了以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等高水平人才,15名国家和市级教学名师,17个国家和市级特色品牌专业、14个国家和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中心)、9支国家和市级教学团队,31门国家和市级精品课程为引领的本科教育教学体系。图书馆现代化水平高,拥有爱思唯尔(Elsvier)数据库和多个特色学科数据库,藏书量达到254万册。

  学校每年从新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行业卓越人才实验班”学习,培养行业后备领军人才。在本科教育中实行导师制,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辅修双学位专业。对于学习优秀的学生,根据学习成绩、志愿以及学校条件,在入学一年后可以进行专业调整。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毕业时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或本硕连读。学校拥有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对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制定,以及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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