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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宜宾中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中考改革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中考工作

  正在准备中考的考生,一起来了解一下中考政策吧,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宜宾中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

2020年宜宾中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主要任务

  (一)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和组织实施。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5年修订)》所设定的科目全部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每门课程学完即考。从2017年秋季新入学的初一年级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生物、地理等考试科目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体育考试、科学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上机考试由各县(区)根据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要求组织实施。音乐、美术、书法、综合实践活动(含劳动技术操作)等科目由学校根据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

  2.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命题原则和要求。

  (1)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突出考查学科核心和主干知识和技能,渗透学科核心素养和思想方法,增强学习潜能考核评价。

  (2)适当调整学科的试卷结构,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分值和成绩呈现方式。

  2017年秋季新入学的初一年级起,语文、数学、外语满分150分,地理、生物、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满分100分,体育满分100分,音乐、美术、书法、科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上机操作、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的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

  (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

  1.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及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综合实践等内容,评价结果实行等级制。由初中学校根据《宜宾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并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按细则组织实施。

  2.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和办法。

  (1)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综合素质评价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情况,严格程序,突出写实记录,加强公示,强化监督,确保民主、公开、透明,保证内容客观、真实、准确。

  (2)等级评价办法及比例控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采取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评价等级比例按学校实行总量控制,各学校比例相同。A等比例不超过本学年度学籍人数的30%,B等不超过50%,D等不超过5%,除有严重违纪及以上情况的学生外,一般不评D等。

  (三)改进招生录取办法

  1.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

  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根据市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规定内的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招生计划并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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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何时实施中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中考动态 中学考试 初中考试

  为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加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考察学生全面发展情况,既关注学业水平,又关注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杭州市教育局特出此稿,小编在这里提醒同学们以考试方向来复习。

杭州何时实施中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杭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目标

  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加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考察学生全面发展情况,既关注学业水平,又关注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切实改变单纯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来录取学生的倾向,到2021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和高中学校特色多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进一步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合并为一次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初中毕业班学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1.考试科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简称为“社会”)和体育与健康等六科作为统一考试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由市教育局制定考试标准和要求,学校组织实施,成绩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考试命题。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学科的命题以《杭州市初中毕业升学文化考试命题实施细则》为依据。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的联系,加强对学生在真实情景中的问题解决能力、学科思维能力及实践能力的考查,改进开放性试题命题和评分方式。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采用闭卷方式,社会学科可采用闭卷或开卷方式。各学科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70至0.75之间。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及标准另行制订。

  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均为120分,科学为160分,社会为50分,体育与健康为30分,总分为600分。探索开展英语听说能力人机对话和科学实验测试,测试成绩可以采用分数形式计入学科总分(英语听说能力人机对话采用分数形式计入英语总分,则替代听力),或以等第形式呈现,并作为高中招生录取时同分考生决定投档先后位次的条件。

  3.考试组织。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学科的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市教育考试院及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及考试机构具体实施。体育考试,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六城区)由杭州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以下简称四区)和三县(市)由各区、县(市)教育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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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中考改革征求意见稿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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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市中考究竟会有哪些变化?这些变化会对学生和家长带来哪些影响?小编为大家提供贵阳市中考改革征求意见稿解读,一起来看看吧!

  贵阳市中考改革征求意见稿解读

  12月14日,贵阳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等3个文件的意见,这是贵阳市教育局就我市的中考改革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贵阳市中考究竟会有哪些变化?这些变化会对学生和家长带来哪些影响?贵阳市教育局今天发布官方解读!

  问:

  关于中考改革,目前我们国家和我省有哪些政策和要求呢?

  考试招生制度作为国家基本教育制度,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稳定、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尽管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其权威性、公平性得到了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为此,国务院早在2014年就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和“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的要求。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提出“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即全科开考),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同时重视对有关学科教学实验操作的考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教基发〔2017〕214号)要求:2018年在贵阳市、遵义市二个市,从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改革试点工作,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重点从改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重要参考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计分科目在省确定的八科计分科目基础上,可再增加计分科目,具体考试形式和分值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问:

  就贵阳本次中考改革而言,总体设想是怎样的呢?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对中考改革的相关工作要求,贵阳市教育局经过多方调研,分析对比了全国近20个先期实施中考改革城市的方案,综合考虑了新高考改革背景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模式即将发生的变化对初中教学可能带来的影响,并结合我市初中教育教学实际,从考试和招生两个主要方面对中考进行改革。

  总的来说,我市改革后的中考,在“考”的方面将体现出“全科开考、学完即考、多科记分”的特点,在“招”的方面将建立起基于“两依据,一参考”(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艺术素养与操作技能为参考)的统招、配额、自主等招生方式相结合的中考招生多元录取模式。

  问:

  改革后,贵阳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有哪些较大的变化?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主要导向是立足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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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19年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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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19年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跟随父亲或母亲在我市生活、就学的来穗人员及其他非本市户籍就业、创业人员子女(以下称“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称“中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及意义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做好我市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统筹考虑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我市城市资源尤其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原则,根据来穗人员在我市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和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学校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准入条件,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有关工作。

  三、报考条件和实施办法

  (一)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条件

  凡是具有我市初中学校学籍的毕业生均可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下同)。(二)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

  1.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以下同)并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三年以上的来穗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即同时符合“四个三”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具体条件为:

  (1)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我市范围内(含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和住所地在我市的用人单位等,下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满三年;或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合法个体经营或其它商业活动满三年以上。

  (2)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我市拥有自有住房的(须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之一);或在我市有合法租赁住房并到有关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满三年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且已在市(或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房屋所在地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满三年);或在我市服务单位提供住所居住满三年的。

  (3)具有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国家规定在我市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下同)并缴费累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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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中考改革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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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中考开始改革,中考资讯频道为大家提供贵阳中考改革征求意见稿,更多中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贵阳中考改革征求意见稿

  8月24日,市教育局公布《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8月31日,公众可通过邮件、信件提出意见建议。

  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市中考改革有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方案。

  将制定、研制中考改革实施意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

  二是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防止加重学生负担,确保学生全面发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13门学科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综合实践活动及其他内容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根据各科目特点,采取笔试、上机考试、体育测试和技能测试四种方式进行,成绩采取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呈现。

  三是完善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特长发展六个方面,评价结果以分数和等第呈现方式相结合,按等第呈现时分为A、B、C、D四等,作为初中生毕业和普通高中统招生、特长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四是改进招生录取办法。

  对招生范围、招生方式逐步进行调整,规范和完善现有网上招生录取办法。继续将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逐步向不选择学生生源的学校倾斜,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配额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得分按30%计入总分参加校内(单元)排位。普通高中结合学校办学特色,招收具有学科特长、体艺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不得招收与学校办学特色不符的特长生。

  五是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从2019年起,取消所有竞赛类加分和市级优秀初中毕业生、国家二级运动员等身份类加分。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1.电子邮件:gysjjc@126.com;2.邮寄信件: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二期A区二楼贵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邮编:550081),来信请注明“中考改革征求意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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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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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武汉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政发〔2016〕16号)、《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教幼高〔2017〕11号)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推动高中阶段教育优质特色发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成才;坚持公平公正的基本价值取向,不断完善规则程序,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统筹衔接课程改革与考试招生改革,推动“教”“考”“招”形成育人合力,加快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

  二、改革目标

  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三、主要任务

  (一)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建立健全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基本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学生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结果“一考多用”。组织制定《武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见附件1),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市在籍初中学生均须按要求参加并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2.明确考试科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设定的全部科目和全省统一开设的地方课程均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考试成绩,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

  3.提高考试命题质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内容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命题将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对有关学科教学实验操作和实践能力的考查,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

  (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建立健全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与评价,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制定《武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见附件2),市教育局指导、督促各区教育局、初中学校具体实施。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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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财政厅对《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海南正高级会计师评审 海南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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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对《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制度,拓宽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空间,提高我省会计队伍整体素质,我们拟定了《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意见,请你单位认真组织征求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本同时反馈省财政厅会计处,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同时,我们也欢迎广大社会人士对《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省财政厅会计处 程燕芸

  联系电话:68531650

  传真:68538967

  电子邮箱:hainanaccounting@163.com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9号省财政厅会计处1703室

  附件:

  1. 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

  2. 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海南省财政厅

  2018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制度,提高我省会计队伍整体素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正高级会计师,是在高级会计师资格(副高级)的基础上设置的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被聘任后享受教授级待遇。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海南省内从事会计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高级会计师。公务员和已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评审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第四条 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实行评聘分开,采取评审和答辩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评审、答辩通过方可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资格。

  第五条 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 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二)取得高级会计师后,每年按要求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三)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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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2018年中考招生与考试工作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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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江市2018年中考招生与考试工作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教育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属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8〕3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考试

  我市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以下简称“中考”),全市统一报名、统一考试。中考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一)报名。按照《关于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地理生物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湛教函〔2018〕60号)和《关于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湛教函〔2018〕66号)执行。

  (二)考试。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体育,其中:生物和地理安排在八年级考试。各科目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各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各100分,生物、地理各50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别以50%计入总分),体育70分,总分930分。

  体育考试按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考试办法,具体按《关于印发2018年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湛教〔2018〕8号)执行。其他考试科目委托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和制卷,实行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

  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除参加上述各科目考试外,还须参加体育、艺术术科考试,术科考试方案由县(市、区)、市直属学校根据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

  2.考试时间安排。

  中考考试时间为6月20日至22日,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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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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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已公布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的背景及过程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十九届三中全会强调推动教育等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民办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1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称“国务院三十条”),就民办教育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制度和鼓励政策。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位法规定,回应民办教育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教育部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修订工作。

  围绕《实施条例》修订工作,教育部开展了广泛的调研,全面梳理了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实施条例》修订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广泛征求了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委托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围绕《实施条例》修订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调研了10余个省份,走访了100多所民办学校,召开了80余场座谈会,在此基础上起草了修订的草案。草案形成以后,又分别邀请民办教育研究专家、民办学校校长、民办学校举办者、民办培训机构负责人以及法学专家召开多次座谈会,听取意见。此后,又征求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经过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目前的《征求意见稿》。

  二、修订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

  修订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三十条”为依据,以强化“支持”政策、加强“规范”管理为主线,以促进民办教育稳定、健康发展为目的,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按照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坚持法制统一原则、落实修法各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难题;坚持落实落细、注重条文可操作性;坚持改革创新、增加制度供给的基本思路,对《实施条例》内容做了较大范围的调整,对31个原条文进行了修改,新增19个条文,删除8个条文,同时调整了章节结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新增一条,明确规定民办学校应当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障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第四条),要求民办学校在章程中规定学校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设置程序及其职责(第十八条),明确党组织负责人参与学校决策机构(第二十五条),学校监事会应当包括党的基层组织代表(第二十六条)等要求,将加强党的领导的要求落细落实。

  2.完善和明确支持措施。《征求意见稿》把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教育作为基本目标。一是扩大政府奖励表彰民办学校举办者的范围,不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第三条)。二是进一步增加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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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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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关于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的精神,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我厅组织起草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热忱希望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0日。

  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电子邮件:laijy @eeagd.edu.cn。

  2.来函请寄: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邮编:510631)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健康成长,切实提高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的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结合我省初中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现就建立健全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制度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性质和功能

  初中学考是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7~9年级,以下简称《课程方案》)和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7~9年级,以下简称《课程标准》)设置,由地级以上市(以下简称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是监测初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建立健全初中学考制度,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个课程,避免严重偏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有利于学校转变育人观念,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素质教育基本要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促进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推动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培养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二)坚持全面考核。促进初中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引导学生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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