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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师范学院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8招生章程 楚雄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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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雄师范学院2018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

  中文名称:楚雄师范学院

  英文名称:CHUXIONG NORMAL UNIVERSITY

  学校代码:11391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二、办学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546号

  三、2018年拟招生专业数:55个。

  四、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报考英语、汉语国际教育、泰语、翻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不要求有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有权做出处理决定。

  六、录取规则

  1.招生条件:按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招生计划: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市、区)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3.录取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设置平行志愿的省、市、区以第一排序为第一志愿);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参考其所报考志愿情况,录取到我校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或所报专业招生计划已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

  5.艺术类考生的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专业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联考(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市、区)艺术本科最低控制线后,对于无特殊要求的省(市、区),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排序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2)书法学专业在云南招生使用我校组织的书法学专业统考成绩;在湖南、河南、广西三个省区招生使用各省区的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本科最低控制线且专业成绩合格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6.体育类考生的录取:我校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本省体育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业合格考生。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部门2018年核定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每生每年400—1200元(分普通宿舍和公寓,按实际住宿标准收取)。

  八、证书发放

  凡本校毕业的本科学生,在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颁的楚雄师范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楚雄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楚雄师范学院学士学...

与楚雄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楚雄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楚雄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楚雄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1391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二、办学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461号

  三、录取规则

  1.招生条件:按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招生计划: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3.录取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4.按投档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设置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第一排序为第一志愿)。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校招生计划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

  5.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我校认可和使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联考(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最低控制线后,对于无特殊要求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体育类考生的录取:我校使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本省体育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业合格考生。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7.我校除英语、汉语国际教育、泰语专业外,其他专业不要求参加英语口试考试,进校后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8.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决定。

  四、学费、住宿费标准

  1.学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2013年核定的标准执行。

  2.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年400—1000元(分公寓和普通宿舍,按实际住宿标准收取)。

  五、证书发放

  凡本校毕业的本科学生,在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颁的楚雄师范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楚雄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楚雄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奖学、助学措施

  学校设立了 “优秀学生奖学金”。建立了集“奖、贷、勤、补、减、缓、提”为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保障体系,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均可获得不同层次与形式的资助。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461号

  学院网址:http://www.cxtc.edu.cn

  学院招办网址:http://cnuzsjy.cxtc.edu.cn

  招办联系电话:0878—3129000、3100881 、3120001

  传真:0878--3129000 邮政编码:675000

  电子信箱:cxsyzb@cxtc.edu.cn

与楚雄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2年楚雄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楚雄

楚雄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楚雄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楚雄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1391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二、办学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461号

  三、录取规则

  1.招生条件:按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招生计划: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3.录取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4.按投档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设置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第一排序为第一志愿)。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校招生计划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

  5.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我校认可和使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联考(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最低控制线后,对于无特殊要求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体育类考生的录取:我校使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本省体育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业合格考生。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7.我校除英语、对外汉语、泰语专业外,其他专业不要求参加英语口试考试,进校后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8.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决定。

四、学费、住宿费标准

1.学费标准

本科专业学费标准

2016年楚雄师范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楚雄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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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楚雄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

中文名称:楚雄师范学院

英文名称:CHUXIONG NORMALUNIVERSITY

学校代码:11391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二、办学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461号

三、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预留计划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关于预留计划设置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四、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报考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不要求有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有权做出处理决定。

六、录取规则

  1.招生条件:按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招生计划: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市、区)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3.录取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设置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第一排序为第一志愿);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参考其所报考志愿情况,录取到我校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或所报专业招生计划已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

  5.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我校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联考(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市、区)本科最低控制线后,对于无特殊要求的省(市、区),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体育类考生的录取:我校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本省体育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业合格考生。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2022年楚雄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楚雄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楚雄师范学院是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在2017年学院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云南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楚雄师范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楚雄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要求,通过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好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楚雄师范学院章程》和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全程自觉接受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及学习形式

  第四条 学校中文全称:楚雄师范学院。

  第五条 学校英文全称:CHUXIONG NORMAL UNIVERSITY。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1391。

  第七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本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第八条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处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范围、招生条件与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范围:学校2022年面向云南、新疆、河北、陕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山西、甘肃、青海、天津、内蒙古25个省(市、区)招收本科学生。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只招收云南省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核准的,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录取时,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相关录取要求按照各省(市、区)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调档比例: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八条 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

2016年楚雄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楚雄师范学院 楚雄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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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楚雄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

  中文名称:楚雄师范学院

  英文名称:CHUXIONG NORMALUNIVERSITY

  学校代码:11391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二、办学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461号

  三、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预留计划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关于预留计划设置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四、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报考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不要求有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有权做出处理决定。

  六、录取规则

  1.招生条件:按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招生计划: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市、区)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3.录取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设置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第一排序为第一志愿);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参考其所报考志愿情况,录取到我校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或所报专业招生计划已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

  5.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我校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联考(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市、区)本科最低控制线后,对于无特殊要求的省(市、区),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体育类考生的录取:我校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本省体育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业合格考生。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部门2016年核定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每生每年400—1200元(分公寓和普通宿舍,按实际住宿标准收取)。

  八、证书发放

  凡本校毕业的本科学生,在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颁的楚雄师范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楚雄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楚雄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九、奖学、助学措施

  学校设立了 “优秀学生奖学金”。建立了集“奖、贷、勤、补、减、缓、提”为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保障体系,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均可获得不同层次与形式的资助。

  十、联系方式

  学...

2013招生简章:喀什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喀什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喀什师范学院是一所多民族、多学科、多层次的高等师范院校。1962年建校,2003年6月,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

  学院现设有数学系、人文系、法政系、物理系、化学与环境科学系、生物与地理科学系、信息工程技术系、体育系、艺术系、教育系、中国语言系、外国语言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成人教育学院、网络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等教学单位。有40个本科专业(方向)、36个专科专业,涵盖教、文、史、理、法、工、艺术等七个学科门类。现有中国语言文学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思想政治教育等1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学院现有教职工969人,其中,专任教师71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14人,学院现有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成人学生15000余名,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7508余万元,图书馆藏书103余万册,可满足目前各专业教学的需求。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建校51年来,学院坚持为少数民族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新疆的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 白克力同志在我院检查工作时曾指出:“喀什师范学院在新疆特别是南疆的民族教育和基础教育及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

  二、学院名称、办学性质及校址

  1.学院全称:喀什师范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0763

  2.学院地址:喀什市学院路29号   邮编:844008

  3.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普通本专科。学院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5.学历证书颁发:学习形式为全日制。本科学制为四年,专科三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制定的高等学校学位证书,发证学校为喀什师范学院。

  三、招生数量、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喀什师范学院面向全疆及部分内地省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招生数量及类别(简章中涉及到的招生计划数以自治区招办发布的《招生与考试》为准)。

  2013年计划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2870名,其中本科2370名,专科500名。

  喀什师范学院从2010年开始招收免费师范生,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为定向就业模式。

  喀什师范学院2013年师范生计划1050名。

  3.报名条件

  凡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中的有关条件者均可报名。我院计划在内地招生省区的考生,须符合相关省区的高考[微博]报名工作规范中的要求。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合格者方可报考该类招生计划。

  4.身体要求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执行。

  四、专业考试...

楚雄师范学院教务网

楚雄师范学院 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楚雄师范学院成立于2001年5月,是一所在原楚雄师专和楚雄民族师范学校合并基础上组建的,融全日制师范教育与非师范教育、广播电视教育、成人教育于一体的本科师范院校。

  目前学院总占地面积635亩,列入规划预留发展用地265余亩,分为花果山、雁塔两个校区。雁塔花果山校区占地面积278亩,校区占地面积357亩。雁塔校区依山造势、风格典雅,蕴含着厚重的历史积淀和文化内涵;花果山校区恢宏简约、充满着现代气息,彰显着海纳百川的气度和与时俱进的精神。徜徉于美丽的楚雄师范学院,您既能尽情领略独特多姿、秀美如画的校园风光,又可切身感受这所高等学府特有的文化氛围。

  学院现有校舍面积近21万8千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4400余万元,各种藏书近110余万册,建成了“万兆主干”的校园计算机有线、无线宽带网络及覆盖全校的“一卡通”校园数字化平台。建成了集网络管理、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和公共计算机实验于一体的信息管理中心;建成了从事计算机职业技能鉴定的云南省第84职业技能鉴定所。教学、科研、文化、体育、生活等办学设施日臻完善,为学院快速、持续和协调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学院目前设有12个系、2个系级学院,开设有31个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4个高职高专专业,涵盖了文学、理学、教育学、工学、法学、管理学六大学科门类,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5门省级精品课程,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达8000余人,来自全国23个省、市、区。同时,职业技术与成人教育学院还开办有40余个电大和成人教育函夜大本、专科专业。目前,各种层次的成人学历教育在籍学员近10000人,各种非学历培训学员突破4000人次。

  楚雄师范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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