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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师范学院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8招生章程 曲靖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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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靖师范学院2018招生章程

  曲靖师范学院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云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曲靖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及办学类型

  1.中文全称:曲靖师范学院

  2.英文全称:Qujing Normal University

  3.学校国标代码:10684

  4.招生层次:学校具有招收本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章 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招生范围:2018年学校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重庆、陕西、甘肃、宁夏、新疆、云南26个省市区招收本科学生。

  2.招生计划:我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专业介绍请查询我校相关学院网站。

  3.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云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2018年学费标准详见《云南招生报》和各省市区招生计划版)。

  第三章 录取规则

  1.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人数,采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顺序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若所有志愿投档结束仍未完成招生计划,采取征集考生志愿后进行录取。录取时,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确定录取专业时,将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志愿先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同一批次考生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优先录取与考生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如果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我校统一使用各省市区统考(联考)专业测试成绩,考试要求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报考书法学专业的云南考生统一参加云南师范大学组织的书法学专业校考,我校录取时认可该校书法学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其余招生省份认可相应省统考(联考)专业测试成绩。

  5.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定相应批次分数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

  6.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在及格分以上的考生。其余各专业招生时,外语语种不限。新生进校后,我校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泰语、越南语。

  7.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符合行业标准...

与曲靖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曲靖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曲靖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中文:曲靖师范学院

  英文:Qujing Normal University

  二、招生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

  四、招生范围:

  2013年学校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宁夏、新疆、云南25个省市区招收本科学生。

  五、招生计划

  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准,2013年学校将招收学生3265人,其中本科3160人(含“专升本”30人),少数民族预科本科105人(其中文史30人、理工30人、体育30人、舞蹈15人)。

  六、外语考试语种: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两周内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对体检不合格且不能在校继续就读的学生进行退档处理。不参加学校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九、录取规则

  1.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人数,采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顺序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如果录满平行志愿仍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再征集考生志愿后进行录取;不采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录取时,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往下直至录满为止。

  3.确定录取专业时,将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志愿先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艺术、体育类专业在文化分、专业分双上线后,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江苏、山西、江西、山东、黑龙江、辽宁、广西七省的艺术类专业和云南省的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等专业在取得我校艺术类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中录取。

  5.报考英语相关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微博]成绩必须在90分以上,口试成绩在3分(5分制)以上。

  6.报考中外合作工商管理本科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必须在90分以上。

  十、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云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2013年学费标准详见《云南招生报》和各省市区招生计划版)。

  十一、助学体系

  为保证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实施“奖、贷、补、勤”助学体系。“奖”是指每一个在校生均可根据期末学生个人综合量化考评成绩获得相应等级的专业奖学金;“贷”是指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生源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补”是指对家庭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补助;“勤”是指学校组织同学参加有经济报酬的勤工助学活动。

  十二、毕业证、学位证颁发: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曲靖师范学院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十三、毕业生就业工作

  我校连续9年本科毕业...

与曲靖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3招生简章:喀什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喀什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喀什师范学院是一所多民族、多学科、多层次的高等师范院校。1962年建校,2003年6月,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

  学院现设有数学系、人文系、法政系、物理系、化学与环境科学系、生物与地理科学系、信息工程技术系、体育系、艺术系、教育系、中国语言系、外国语言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成人教育学院、网络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等教学单位。有40个本科专业(方向)、36个专科专业,涵盖教、文、史、理、法、工、艺术等七个学科门类。现有中国语言文学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思想政治教育等1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学院现有教职工969人,其中,专任教师71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14人,学院现有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成人学生15000余名,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7508余万元,图书馆藏书103余万册,可满足目前各专业教学的需求。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建校51年来,学院坚持为少数民族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新疆的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 白克力同志在我院检查工作时曾指出:“喀什师范学院在新疆特别是南疆的民族教育和基础教育及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

  二、学院名称、办学性质及校址

  1.学院全称:喀什师范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0763

  2.学院地址:喀什市学院路29号   邮编:844008

  3.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普通本专科。学院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5.学历证书颁发:学习形式为全日制。本科学制为四年,专科三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制定的高等学校学位证书,发证学校为喀什师范学院。

  三、招生数量、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喀什师范学院面向全疆及部分内地省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招生数量及类别(简章中涉及到的招生计划数以自治区招办发布的《招生与考试》为准)。

  2013年计划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2870名,其中本科2370名,专科500名。

  喀什师范学院从2010年开始招收免费师范生,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为定向就业模式。

  喀什师范学院2013年师范生计划1050名。

  3.报名条件

  凡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中的有关条件者均可报名。我院计划在内地招生省区的考生,须符合相关省区的高考[微博]报名工作规范中的要求。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合格者方可报考该类招生计划。

  4.身体要求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执行。

  四、专业考试...

关于喀什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喀什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喀什师范学院是一所多民族、多学科、多层次的高等师范院校。1962年建校,2003年6月,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

  学院现设有数学系、人文系、法政系、物理系、化学与环境科学系、生物与地理科学系、信息工程技术系、体育系、艺术系、教育系、中国语言系、外国语言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成人教育学院、网络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等教学单位。有40个本科专业(方向)、36个专科专业,涵盖教、文、史、理、法、工、艺术等七个学科门类。现有中国语言文学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思想政治教育等1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学院现有教职工969人,其中,专任教师71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14人,学院现有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成人学生15000余名,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7508余万元,图书馆藏书103余万册,可满足目前各专业教学的需求。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建校51年来,学院坚持为少数民族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新疆的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 白克力同志在我院检查工作时曾指出:“喀什师范学院在新疆特别是南疆的民族教育和基础教育及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

  二、学院名称、办学性质及校址

  1.学院全称:喀什师范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0763

  2.学院地址:喀什市学院路29号   邮编:844008

  3.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普通本专科。学院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5.学历证书颁发:学习形式为全日制。本科学制为四年,专科三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制定的高等学校学位证书,发证学校为喀什师范学院。

  三、招生数量、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喀什师范学院面向全疆及部分内地省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招生数量及类别(简章中涉及到的招生计划数以自治区招办发布的《招生与考试》为准)。

  2013年计划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2870名,其中本科2370名,专科500名。

  喀什师范学院从2010年开始招收免费师范生,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为定向就业模式。

  喀什师范学院2013年师范生计划1050名。

  3.报名条件

  凡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中的有关条件者均可报名。我院计划在内地招生省区的考生,须符合相关省区的高考[微博]报名工作规范中的要求。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合格者方可报考该类招生计划。

  4.身体要求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执行。

  四、专业考试...

曲靖师范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曲靖师范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曲靖师范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曲靖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1.为了保证曲靖师范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曲靖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2.曲靖师范学院遵循公开程序、公正选拔、公平竞争,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等原则择优录取考生。

第二章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及办学类型

1.中文全称:曲靖师范学院

2.英文全称:QujingNormalUniversity

3.学校国标代码:10684

4.招生层次:学校具有招收本科、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5.办学类型: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招生范围:2015年学校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天津、云南26个省市区招收本科学生。

2.招生计划:我校在各省市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专业介绍请通过我校网址查询(http://zsjyc.qjnu.edu.cn)。

3.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云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2015年学费标准详见《云南招生报》和各省市区招生计划版)。

第四章录取规则

1.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人数,采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顺序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如果录满平行志愿仍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再征集考生志愿后进行录取;不采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录取时,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往下直至录满为止。

3.确定录取专业时,将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志愿先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美术与艺术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类四类专业,我校统一使用各省统考(联考)专业测试成绩,考试要求以各省市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书法学专业云南省认可云南艺术学院书法学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其余招生省份使用相应省统考(联考)专业测试成绩。

5.艺术类各专业要求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定相应批次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口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7.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行业标准。

第五章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两周内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对体检不合格且不能在校继续就读的学生进行退档处理。不参加学校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第六章助学体系

为保证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实施“奖、贷、补、勤”助学体系。“奖”是指每...

《高考招生》:玉溪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玉溪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玉溪师范学院创办于1978年,是一所以师范专业为基础,文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经济学、农学、艺术学、哲学等多学科共同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坐落于云南滇中著名的“中国十佳休闲宜居生态城市”玉溪市,与中国知名企业500强之一的红塔集团毗邻,是风景秀丽的山水园林式学府。 2007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良好”成绩,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文明学校”、“全国文明单位”。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1.学校部委码:11390。

  2.办学层次:具有招收普通本科、专科学历教育资格。

  3.办学类型: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基本学制四年,全日制专科学制三年。

  二、办学点及地址:

  学校设有校本部和西院两个校区。

  1.本部校区: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4号 邮编:653100

  2.西院校区: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49号 邮编:653100

  三、录取规则

  1.招生条件:按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招生计划: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

  3.录取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4.按投档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校招生计划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

  5.加分: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性加分;对符合降分条件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规定执行。

  6.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7.我校除英语、泰语、汉语国际教育外,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英语、泰语、汉语国际教育须有英语口试合格成绩。

  8.身体健康状况: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决定。

  四、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2013年核定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每生每年400—1200元(按实际住宿标准收)。

  五、证书发放

  凡本校毕业的本、专科学生,在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颁的玉溪师范学院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六、奖学、助学措施

  学校设有红塔集团100万元的“红塔奖学金”,供成绩优秀的在校学生申请。

  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学校优秀学业奖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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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8招生章程 衡阳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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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师范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衡阳师范学院,国标代码为10546,英文名称为“Heng Yang Normal University”。

  第三条 衡阳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湖南省直属的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湖南省衡阳市。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址

  东校区: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邮政编码:421002)

  西校区: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黄白路165号(邮政编码:421008)

  第五条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颁发

  合格毕业生由衡阳师范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由衡阳师范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招生包括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湖南省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运动训练单独招生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下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办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社会需求,统筹考虑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名人数、生源质量、往年计划执行情况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委会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将分省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线上生源的不平衡等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提前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进档考生中,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

长沙师范学院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长沙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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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师范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沙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长沙师范学院是湖南省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前身为1912年由毛主席的老师、杰出的教育家徐特立先生创办的长沙师范学校,2004年升格为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升格为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并更为现名。

  第四条 凡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长沙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凡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长沙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文凭。

  第五条 学院英文名称为Changsha Normal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3806,湖南省内代码4345。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院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招生要求

  第九条 2018年我院共有26个本科专业、28个专科专业;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往年计划数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面向全国20个省(市、区)招生,详细招生计划请查阅我院2018年招生计划一览表或各省考试院印制的招生计划专辑。

  第十条 我院本科批次预留少量计划,规模不超过本科批次总计划数的1%,专科批次无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主要投放到执行平行志愿投档、超过招生计划投档生源中有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的省份。

  第十一条 报考英语类各专业的考生,要求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院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教育类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四肢健全,男生身高在1.65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0米以上;酒店管理专业男生身高在1.68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8米以上;舞蹈类专业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2米以上。

  第十三条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学、动画、工艺美术、艺术设计、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体育教育等专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宜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等。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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