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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位于西安市泾渭开发区,学院在2014年当选为“陕西十佳知名品牌学院”。有烹饪工艺与营养(中餐、西餐、国际方向)等精品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为保证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4031,在陕招生代码8147,外省市以生源省、市招办公布的代码为准

  第五条 学院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七条 证书类型: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 学院地址: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农科路

  第九条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十条 学院简介:

  学院始建于1994年,是一所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国家计划内招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拥有现代化的专业实训大楼、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及完善的生活设施,为青年学子提供引以为傲的成长平台。

  第三章 招生机构及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设有普通高职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学院设有招生录取纪检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 学院有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有关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所有考生一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五条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学院录取批次及投档比例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六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在投档成...

与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高考资讯

2017年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2017高校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第三条学院代码:14031

  第四条学院地址:西安市红庙坡永安路(南区)

  西安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北教学区)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学院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依据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招生考试

  第九条报考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四章录取

  第十条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录取考生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一条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对高考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投档线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顺序并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受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二条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可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在实考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分专业录取时,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所有已投档考生分科类按实考成绩排队,由高到低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任何专业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其它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且确实无法满足专业要求时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颁发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学生完成学业后,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以学院名称具印。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收费标准

  烹饪工艺类:8800元/学年

  旅游管理类:7800元/学年

  酒店管理类:7800元/学年

  食品类:8800元/学年

  餐饮管理类:8800元/学年

  电子商务类:7800元/学年

  第十八条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各专业均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上述收费,均属于陕西省物价部门最...

与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6年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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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院代码:14031

  第四条 学院地址:西安市红庙坡永安路1号

  西安市泾渭新区(教学区)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供考生们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院代码:14031

  第四条 学院地址:西安市红庙坡永安路(南区)

  西安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北教学区)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学院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八条 学院简介:

  学院始建于1994年,是一所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国家计划内招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拥有现代化的专业实训大楼、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及完善的生活设施,为有志投身旅游、酒店、食品烹调行业的青年学子提供引以为傲的成长平台。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依据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招生考试

  第十条 报考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录取考生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二条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对高考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投档线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顺序并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受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三条 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可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在实考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分专业录取时,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所有已投档考生分科类按实考成绩排队,由高到低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任何专业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其它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且确实无法满足专业要求时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颁发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以学院名称具印。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

  旅游...

2017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2017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一、学校全称: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2887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六、办学地点:河北省承德市高教园区

  七、学校概况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是河北省唯一以旅游命名,以培养旅游类、现代农业类、现代管理类和信息机电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专门人才为主的综合性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的热河省农林专科学校。

  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著名旅游胜地——河北·承德,学习、生活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现开设12个系45个专业,面向全国20余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8000人。

  学院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综合性旅游实训中心、旅游管理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中草药栽培技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2个;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骨干建设专业4个;拥有满足教学需要的156个校内实训室和158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其中校企共建的生产型基地建设项目2个。

  八、录取规则

  1.考生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专业。

  2.我院各专业均不限制生源类别,不限制男女生比例,不设分数级差,外语语种无特殊要求。

  3.符合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将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

  4.报考旅游类专业的考生应适合旅游类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5.我院大类招生的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类[含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数控技术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一年后分专业。

  6.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对于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比较单科成绩,根据分数由高到低优先分配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7.公布名单:录取后由学院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全社会公布录取考生名单。

  8.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九、中加合作办学

  酒店管理(中加合作方向)专业为我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在国内三年完成项目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和加拿大拉萨尔学院酒店管理专业文凭证书。学生可通过学分互换,申请转入加拿大拉萨尔学院学习半年到一年,并升入加拿大拉萨尔学院在美国和加拿大的协议大学,获得学士学位。

  十、收费标准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专业学费6000元/年,酒店管理(中加合作方向)专业学费13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5000元/年。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空中乘务、民航运输、农业生...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2019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2019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公布,预录取考生于2018年4月15日前持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缴费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2019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031 在陕招生代码:8147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始建于1994年,2005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在原陕西烹饪专修学院基础上成立的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资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设有五系一部,共开设七个专业四个方向其中省级重点专业2个,院级重点专业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一门、国家级烹饪实训示范基地一个。

  第五条 办学地点: 西安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

  学院网址:http://www.sntcc.cn

  邮政编码:710016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主管招生由院级领导、教务处、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和招生办公室成员组成。其中,教务处负责技能测试的组织、命题、及考试,评分、统计、分值换算,拟定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和课程设置等事宜;学生处负责制定评价学生管理办法,负责学生资格审查和注册,制定本校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自助评选办法等事宜;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办的日常工作,拟定招生章程,组织报名,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组织测试前,向招生管理部门报备,自觉配合督查员开展工作,接受监督检查。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zs.sntcc.cn

  招生咨询电话: 029—85233107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下达为准。

  第...

2017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2017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学院名称: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697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录取原则:

  1. 学院成立以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成立以院纪检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纪检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学院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何乔锁 ,职务:院长。

  2.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参考师生比、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和生均占地面积等办学条件,结合上年招生基数和计划完成等方面的情况,统筹调整招生计划。

  3.学院普通高考录取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艺术类专业成绩达到省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口升学录取原则按照山西省相关文件执行。

  4.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但专业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5.我院非外语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6.我院对口升学学制三年,三二对接学制二年,实行单独编班,有独立的人才培养方案。

  体检要求: 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

  1.旅游管理、导游、景区开发与管理、旅游英语、应用韩语(导游方向)、旅游日语、应用法语(旅游服务方向)、宝玉石鉴定与加工、酒店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会展策划与管理、中西面点工艺、会计、电子商务、工程造价、市场营销、物业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4000元/年;

  2.空中乘务专业学费5200元/年;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学费5000元/年;

  3.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6000元/年;

  毕业证颁发:学生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毕业证。

  录取结果:学院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东街29号;

  邮 编:030031

  学院网址:www.sxtvi.edu.cn( www.sxtvi.com.cn)

  咨询电话:0351-7973221 7972696

  传真电话: 0351-7973202

  附 则:以上内容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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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1.学院全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2.学院国标代码:12867

  3.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耕文路399号(杭州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文昌镇西阳村翁家40号(千岛湖校区)

  4.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6.招生计划:学院面向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7.学院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法人代表金炳雄院长

  8.录取规则

  (1)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男女比例:无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

  各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烹调工艺与营养、西餐工艺、西餐工艺(中澳合作)、餐饮管理(职业经理方向)专业要求转氨酶正常,部分服务性企业的部分岗位可能会对员工身高、乙肝表面抗原有要求,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考虑。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将按规定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①根据有关省、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接受各省考试院(或招生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

  ②对所有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高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志愿的,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③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具有专业特长、文体特长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前提下,优先录取。

  ④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位次或名次号先后排序,无位次或名次号的省份则按单科顺序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分数高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的考生我院将综合考虑考生获奖情况、考生特长等择优录取。

  ⑤无专业分数级差具体要求。

  ⑥浙江省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需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浙江省艺术类(美术类)考生需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浙江省艺术类(音乐类)考生需参加浙江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报考酒店管理(该专业智能化方向无外语要求)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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