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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全国唯一一所秦腔人才学历教育的高校。有戏曲表演为代表的省级精品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88。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文艺南路111号。

  第六条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是西北地区第一所公办艺术类高职院校,也是全国唯一一所秦腔人才学历教育的高校。学院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和优良的办学传统。1952年建校,其他历史可以上溯到1938年成立的陕甘宁民众剧团。学院设戏曲学院、影视传媒学院、舞蹈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学前教育学院6个二级学院及2个教学单位;设有20个高职专业、1个五年一贯制专业和6个中职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4500余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副院级领导、招生就业处、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后勤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院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招生考试、录取等工作。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各项的决定。

  第八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各项的决定。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招生专业

  第十条 2022年我院招生专业为:戏曲表演、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舞蹈表演、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影视动画、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音乐表演、现代流行音乐、工艺美术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漫设计、书画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等20个专业。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和文化课考试,在文化课和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

与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高考资讯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艺术高考 艺术高考招生简章

  以下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由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精心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艺术类招生表演(影视表演)专业课报名考试办法的公告

  根据陕西省《关于做好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42号)文件精神,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表演(影视表演)专业招生由西安外国语大学组织专业课考试。陕西考生报考我院该专业考生须参加西安外国语大学表演(影视表演)专业课校考,我院认可西安外国语大学表演(影视表演)专业课校考成绩。外省考生报考我院该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艺术类招生相关专业的统考或联考。

  一、报名

与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艺术高考

2017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2017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一、学院名称: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并州东街95号

  二、学院代码:12704

  三、学院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院长:李力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各专业往年的招生情况和生源质量,以及当年的具体生源构成情况,经学院招生委员会集体决策、公开透明来分配具体招生计划,其中省外招生计划如在当地无生源情况下,将调回本省,并按照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计划分配。

  九、录取原则: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达到其所在省份最低专科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文、理科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按照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对国家规定的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认。

  4、播音与主持专业使用省联考播音与主持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歌舞表演专业使用省统考舞蹈专业成绩,录取原则采用志愿优先,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国际标准舞专业使用省统考舞蹈成绩,录取采用志愿优先,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7、钢琴伴奏专业、现代流行音乐专业使用省统考音乐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8、空中乘务专业:

  (1)身高要求:男生172cm---184cm,女生162cm—174cm;

  (2)体重要求:(身高cm-110)×2±10;

  (3)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4)色觉、嗅觉正常,身体裸露部位无疤痕;

  (5)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6)容貌端庄、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肝炎及慢性病史,无明显外八字。

  9、对口升学录取规则:

  按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制定的录取原则和办法,由考试中心根据考生志愿、考生成绩进行投档,学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10、“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录取严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管理中心规定执行。

  十、学费标准及待遇:

  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及各项考核合格,颁发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十一、专业要求:

  1、考生体检,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表演类专业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2、根据我院现有条件,只提供英语教学。

2017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2017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校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类型、办学地点

  1、学院全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全国代码13970)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3、层 次:高职(专科)

  4、学院地址:福建福州市闽侯西江滨大道学院路8号(闽侯市民广场旁)

  第二条 学院简介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专门培养文化艺术人才的公立全日制高职院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办学历史悠久,文化艺术底蕴深厚,被誉为“艺术人才的摇篮”,2013年被授予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基地”。

  第三条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开展,制定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确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负责日常有关招生工作。

  第四条 招生专业、计划

  学院2017年面向省内外招生。 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五条 录取原则

  1、学院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院将不予录取。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学院承认我省高职招考有关加分政策。

  5、具体招生录取规则以省教育厅发布的录取规则为准。

  6、省外招生录取规则参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

  第六条 学生待遇

  通过高考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按统一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院校的奖、助学待遇等。

  第七条 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根据省物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委闽价(2000)费字245号收费规定以及闽财教[2011]74号规定,学院收费标准如下:

  学 费: 7200元/学年;

  住宿费:按不同宿舍条件,每学年500元-1200元不等;

  代办费:教材费、体检费、军训服装费等代办费据实结算,多还少补。

  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第九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fjyszyxy.com

  咨询电话:0591-38268178、38...

2022年珠海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致力于培养高水平艺术专业人才,现有首饰工艺与设计为代表的国家级骨干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珠海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珠海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珠海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珠海艺术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57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广安路2号;邮政编码:51909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珠海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首饰设计与工艺专业与广州城市理工学院产品设计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广州城市理工学院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

2022年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全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基地。现有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条:学校名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国编代码:13032)

  第二条:学校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特立东路719号

  第三条: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招生人数:详见各省招生计划专辑

  第六条:招生主要对象: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职高对口升学考生、应届初中毕业生。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艺术类各专业招生专业成绩认可各省专业联考成绩,无其他限制。

  第七条: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无其他加试要求。

  第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规定。

  第九条:录取规则:执行各省考试院相关录取规则,无单科成绩和加试要求。

  第十条:收费标准:学校遵循属地原则,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2022年收费标准参照2021年标准执行(附后),如有调整,以重新核定后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学生各科成绩合格即可获得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颁发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学生通过考核可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

  第十二条:奖助学措施:除国家助学奖学金、省政府助学奖学金外,学院还设有奖学金,同时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岗位。

  第十三条:新生入校后可以同时就读我校组织的各类短线自考本科,成绩合格,毕业时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本、专科学历。

  第十四条:报考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学生无色弱、色盲。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特立东路719号;邮编:410012;联系电话:0731—88838967、88632002;传真:0731—88631891;网址:www. arthn.com

  2022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2022年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高等专科院校,学院以就业为导向,积极与各大著名艺术院校进行学术交流,成为西部地区艺术人才培养的基地。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学院全称:宁夏艺术职业学院代 码:14522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证书类型: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院长担任。

  第五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 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具体详见宁夏艺术职业学院 2022 年招生简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厅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八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将进档的所有考生依照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按成绩从高到低处理考生专业分配的原则。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学校未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认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课统考成绩,并按照相关省份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等择优调剂录取至其它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进入学校退档程序。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择优录取征集志愿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九条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条 外语要求所招专业的外语教学全部使用英语。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学校学费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规定,普通艺术类各专业每生每年 6500-7000 元,非艺术类各专业...

2012年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河南

一、【学院简介】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的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为优化河南省高等教育结构,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河南省委、省政府整合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和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职业学院筹建中原文化艺术学院。鉴于更名中原文化艺术学院有待教育部审批,两校合并后暂使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校名。

  二、【办学性质、办学层次及学习形式】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艺术院校,学制三年,招收中等艺术学校、职业高中、普通高中毕业生,为社会培养从事文化艺术管理、艺术创作与实践、大众传媒工作的高等实用人才。

  三、【招生条件】

  1、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报考影视动画、影视广告、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摄影摄像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3、学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学校只安排英语教学。

  四、【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河南省物价局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理工类学费3600元/生·年,文科类学费33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5600元/生·年。

  五、【录取原则】

  1、河南省艺术类考生:我院各艺术类专业,根据考生高考后填报我院的志愿,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果专业课成绩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河南省普通类考生:执行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按省招办统一划定的专科分数线择优录取。

  3、如遇多名考生特征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综合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仍有并列考生,根据考生健康状况,以有利于专业学习为依据,由学校自主处理。

  4、录取的学生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就读,学生入校学习三年,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教育部承认的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六、【艺术专业成绩认定办法】

  执行河南省招办的招生政策,认可河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

  七、【奖学金及勤工助学】

  为减轻学生经济负担,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学校设立奖学金、贫困生助学金,并积极帮助贫困生申请助学贷款。 八、【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2012年我院专科招生计划表(计划数:2200) 专业名称 (艺术类) 专业代码 学制 层次 合计 河南 学费/年 备注


专业合计(18个专业方向)       1950 1950   就读地点及其它
主持与播音 670307 3 专科 350 350 5600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郑州市郑开大道19号)
电视节目制作 670309 3 专科 160 160 5600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郑州市郑开大道19号)
影视多媒体技术 670304 3 专科 50 50 5600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郑州市郑开大道19号)
编导 670207 3 专科 250 250 5600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郑州市郑开大道19号)
影视动画 670305 3 专科 150 150 5600 河南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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